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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外部监督+座谈”新模式 助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外部监督+座谈”新模式
助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又值陕西省全面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之际,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高质效办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月18日下午,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法律监督座谈会。此次座谈会创新采用“外部监督+座谈”新模式,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街道办事处代表、公安新城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以个案办理为切口,由“个案”延伸至“类案”,将法律监督职能与各职能部门履职的内在联系进行充分阐述。各职能部门分别围绕工作模式、消防责任职责划分、“飞线充电”等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类型与依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与使用困境等话题进行深入交流。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接受监督给予高度评价。他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亮点频出、成果显著,为服务保障新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将秉持以“我管”促“都管”的理念,主动履职,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机关跟进监督、接续监督等一体履职工作机制,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契机,聚焦民生安全领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检察履职与保障民生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第四检察部
编辑:刘 婧
审核:王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