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这些村要安置,财政支持,每户自筹不超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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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外迁安置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公布。外迁安置工程(二期)涉及黑里寨镇、木李镇2个镇4个村,安置群众总计334户,1278人,总规划建设住房456套,总规划用地77.51亩,总建筑面积5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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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对〈山东省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外迁安置工程(二期)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高政发〔2019〕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外迁安置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外迁安置工程(二期)涉及黑里寨镇、木李镇2个镇4个村,安置群众总计334户,1278人,总规划建设住房456套,总规划用地77.51亩,总建筑面积53206㎡。
黑里寨镇迁建村安置社区规划建设住房204套,规划用地35.03亩,总建筑面积24911㎡;
木李镇迁建村安置社区规划建设住房252套,规划用地42.48亩,总建筑面积28295㎡。
工程投资8691万元(按照2015年省试点地区成本测算)。其中,黑里寨镇总投资4063万元、木李镇总投资462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财政性资金4460万元,原则上群众自筹人均不超过1万元,剩余资金由土地增减挂钩节余和市县补助资金解决。
二、严格落实有关政策。以2017年6月7日为时间节点,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为准,外迁安置334户、1278人。其中,黑里寨镇141户、570人,木李镇193户、708人。外迁安置人均居住区用地面积和新建住房面积按40m2控制。多余住房收益资金全部用于外迁安置社区配套建设、维护管理支出;各级财政性资金对安置住房按照“按人测算”的原则进行补助。
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你县作为《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相关管理办法;狠抓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科学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和搬迁组织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四、加强统筹协调。要与一期外迁工程充分衔接,统一规划布局,避免重复建设。要加强与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0日
编辑:董秀
来源:淄博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