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山西省委原书记之子被查!
据陕西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报道: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组书记胡志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志强在任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本人或通过配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胡志强的另一个身份,是山西省委原书记胡富国之子。
据中国老龄协会主办的《中国老年》杂志2017年第08期刊发的《胡富国:清官为民总被铭记》报道:“胡富国的长子胡志强从大学毕业后,分到国家工商局工作,担任过处长,后到神华集团工程部任经理。中央决定西部大开发时,他放弃了收入高、待遇好的工作,主动要求去西部工作,整整奋斗了8 年,后任陕西榆林市市长。”
此外,胡志强还曾被商人赵发琦实名举报。
2018年6月,胡志强落马,当年12月被双开。通报指出,他“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
通报中提到,胡志强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搞封建迷信活动,对抗组织调查;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人员谋取私利,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漠视群众利益等。
胡志强简历
胡志强,男,汉族,1963年9月生,山西长子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1984年09月至1988年09月,在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8年09月至1993年03月,国家工商管理局企业司企业处、外资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年03月至1996年04月,华晋焦煤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其间:1994年05月至1995年05月,山东省牟平县副县长(挂职)];
1996年04月至1998年04月,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兼项目处处长;
1998年04月至2001年11月,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经理;
2001年11月至2005年11月,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挂职)(其间:2002年03月至2005年01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11月至2005年08月,在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5年11月至2008年02月,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8年02月至2011年07月,榆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
2011年07月至2012年01月,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2年01月至2017年04月,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04月至2018年06月,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
编辑: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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