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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高邮·社会】“雨衣男”持刀抢劫终获刑——曾经每天吃泡面 如今改吃牢狱饭

2017-02-12 今日高邮


2016年10月24日,《高邮日报》刊登武安路农业银行兴晨支行自动柜员机前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7年2月9日下午,我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暴力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事发当晚,为了给年仅10岁的小儿子找食物充饥,刘某将出租屋里里外外翻了几遍,无奈什么吃的都没找到。据了解,刘某和前妻离婚后,独自带着10岁的小儿子和20岁的大女儿生活。去年9月份,厂里效益不好,刘某被辞退了。没有了经济来源,又要供两个子女上学,加之刘某平时爱打牌,家里根本没什么节余。被辞退后,刘某又一直没找工作,生活捉襟见肘,他只得每天带着小儿子吃泡面。


事发当日,见小儿子睡着了,刘某灵机一动,决定去银行抢劫。临出发前,他想起之前儿子看病医保报销的几百块钱好像到账了,如果这些钱取出了就不用犯险。刘某穿好雨披,带好刀,只身来到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遗憾的是,医保报销的钱还没到账,卡里只有八十元,根本取不出来。当时,刘某发现旁边有一妇女正在存钱,另一边有一男子在取钱,想到自己已经饿得没有力气,所以他决定向正在存钱的妇女下手。待取钱的男子离开后,刘某迅速冲到那名妇女面前,用刀抵着她的脖子,逼迫其将钱拿出来。不料,那名妇女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刘某怕行迹败露,惊慌之下未抢得钱物便冲出银行逃跑了。半途中,刘某将雨披脱掉,并随手仍在地上,把作案工具扔进河里,又在路边一家小店休息了会后,才匆匆忙忙跑回了家。得知事情败露了,回到家后,刘某便打电话给姐姐,拜托她帮忙照顾自己的小儿子。


案发第二天上午11点10分许,巡特警大队便衣民警在沿河西路一出租屋内,将刘某抓获。



(本文系高邮市新闻信息中心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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