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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暴恐视频,你犯罪了……

2015-06-26 边疆反恐


各位朋友,这几天工作比较忙,每天都在写各种分析,所以连续几天没有更新,实在抱歉!

近期在网络上(包括微信、QQ空间、论坛等)频频出现从境外推送的暴恐视音频资料,包括宣扬“圣战”、煽动杀害“异教徒”、暴力血腥杀人视频等等。甚至有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军人等都在转发。可能很多朋友在第一次看到这些视频的时候,都感到很新奇,个别人观看后还存储、转发。在这里,我想说:你们这么屌,你们父母知道吗?

实际上你已经犯罪了,看清楚啊,不仅仅是违法(违反行政法规也叫做违法,违法不等于犯罪),是犯罪啊。那么具体违反什么罪了呢?让我来告诉大家吧。在网络上传播暴恐音视频资料、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煽动民族分裂的音视频等资料按照国家法律,可以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罪名依法打击,如果涉及以上多个罪名的可以数罪并罚

要是在新疆的朋友就更悲剧了,因为在全国严打暴恐犯罪结束后,新疆按照中央的要求,又延长了一年严厉打击暴恐活动,换句话说就是新疆目前依然处于严打暴恐时期。严打就意味着从严从重顶格处罚,本来可以判缓刑的就判实刑;按照刑法可以判处3年或10年的,肯定判你10年。

那么按照这个节奏,当你走完观看、下载、转发这些视频的一系列程序后,恭喜你,我们已经在监狱给你找了一份月薪30元人民币的工作,“劳动合同”最少10年以上,每天有武警和狱警相伴,悉心教育,劳逸结合,合同结束后,也许你就学会了种庄稼(新疆现在还有农业监狱)、织地毯、挖煤等等,一期不会,下期免费再学。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暴恐音视频系当前暴恐案件多发的重要诱因,特别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速度快、范围广、方式隐蔽,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和影响非常严重。相关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制作、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严禁浏览、下载、存储、复制、转发、发布、上传暴力恐怖音视频以及相关网址链接,严禁制作、贮存、销售、运输、夹带、寄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对违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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