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新疆塔城托里县公安局开出首张“反恐罚单”

2017-05-04 边疆反恐

5月1日,托里县公安局对照《反恐怖主义法》对一名拒不配合安检人员田某开出1500元的“反恐罚单”。

5月1日上午13时许,城北入口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悬挂新GT***牌照的出租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拒不配合检查,态度恶劣。

托里县公安局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以拒不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工作对违法嫌疑人田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何避开"反恐罚单"呢?

小编提醒大家:

在日常生活中务必遵守下列三个原则:




第一、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但凡在车站等公共场所遇到安全检查,尽量配合。

第二、住宿、快递等需要实名登记、开封验视的业务,该登记就登记,该开箱开箱,不要嫌麻烦。

第三、网上涉及恐怖活动的信息,未经核实切莫转发。




 


有人说网上信息是否涉恐,自己无法判断。文字方面的,相信大家都能判断,小编为大家总结四类暴恐视频 ,大家切莫碰触:





第一种、含有煽动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第二种、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第三种、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第四种、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反恐法》距离我们并不遥远,该法律规定的包括邮政快递实名寄递开箱验视、乘坐长途公共交通工具实名购票安全检查等内容都与咱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你会寄快递、坐火车飞机、住宾馆旅店,那你就已经和《反恐法》发生关系了。

来源:托里公安,封面配图与本文无关。


报:边疆反恐兄弟号——反恐一线已开通文尾留言功能,如果您对本篇文章有任何想法,请前往关注并在文尾留言交流,留言实时公布。

边疆反恐

反恐一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