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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南:大快人心!潘某诋毁戍边战士,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拘、追逃!

北京司马南 司马南频道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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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笔小球被处理了,辣笔大球还远吗?该来的总会来的。


无论大球还是小球,违法犯罪理应受到惩处,不在球大球小,只看关键事实。一俟造谣诋毁英雄烈士涉违法犯罪,球大球小均非免责理由。


“辣笔小球”仇小明伏法


如果他爹特别有钱呢?如果他妈特别有钱呢?那就更别得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其家长为小众B教中国区活动积极分子,并有较大影响力呢?同样不是免责的理由。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制度不受任何宗教的影响,相反,中国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但宗教必须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并不得破坏法律的实施。


如其家长在中国曾有较大的影响,并担任过某些重要部门监督员一类荣誉职务,会不会网开一面?当然不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监督别人自己同样受到监督。此次被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已经30岁了,他是他的,他爹是他爹的,他娘是他娘的,不能把啥都扯到一块。



潘瑞微博截图


犯罪嫌疑人不在国内怎么办?骗了400亿的施某祥,拉着名人在大平台上收智商税,也跑去了国外,不是上了红通令吗?海淀分局讲的很明白,潘姓男子定性为刑事拘留,已展开追逃行动。


法律不是儿戏,法律的强制性和不可逃避性让人们敬畏法律。口袋鼓了几天就犯浑,就低估法律的意志,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没有例外。

附:
海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
#情况通报# 近期,新闻媒体报道捍卫国土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后,有群众向警方举报,一新浪微博用户曾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警方调查核实,该微博用户潘某(男,30岁)于2020年2月2日离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潘某刑事拘留,并对其开展追逃。在此,警方敦促其尽快回国接受调查处理。 对于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央视热评

潘某被刑拘追逃,为谁敲响法律警钟?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开展追逃,传递出明确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谁,无论有何来头,只要触犯中国法律,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宁将鲜血流尽,不失一寸国土”,英雄烈士用生命守卫国家安全,守卫家园安宁。他们应该获得尊崇,而不是诋毁。嘲弄英雄烈士,不仅缺乏人性,也是蔑视法律。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不容侵犯!
“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这是亿万国人的心声。没有无数英雄烈士的奉献和牺牲,就没有亿万国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角度看,捍卫英雄烈士的权益,就是捍卫今天的幸福生活;与诋毁英雄的小丑作斗争,就是呵护法律的尊严。
潘某如今在境外,但不等于他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等待潘某的必是法律严惩。
人民日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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