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纽约离境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具体安排汇总(2022年4月1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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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疫情依然严峻复杂,根据中国主管部门最新要求,自2022年4月22日起,对自美国出发赴华人员登机前检测要求再次做出一系列调整。现梳理、更新自纽约离境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具体安排,请搭乘自纽约直飞赴华航班的乘客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搭乘自纽约赴华直飞航班
当前驻美使领馆仅为乘坐美中直航航线的乘客发放健康码。驻纽约总领馆负责审核健康码的赴华直飞航班为:东方航空MU588航班(纽约至上海)。
二、指定检测(采样)机构
驻纽约总领馆只接受指定核酸、抗体检测(采样)机构(附件1)进行的核酸、抗体采样及其出具的检测证明,非指定机构进行的采样和检测将不予接受。
航空公司只接受指定抗原检测机构(附件1)出具的快速抗原检测报告。
有关机构均按照当地法规运营,与总领馆无任何经济关系,总领馆已促请其参照同业标准合理收费,请自行联系有关机构了解收费标准、付款方式、检测证明出具时间等信息。
总领馆将结合指定检测(采样)机构的检测质量,特别是乘客入境后确诊情况以及服务水平等,对机构名单进行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更新情况。
三、行前检测要求
请先确定自身疫苗接种情况,根据不同类别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测:
(一)对于完整接种灭活疫苗(如国药、科兴疫苗)的人员
1、登机前第7日到航班起飞地(纽约)的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采样日期应为5月2日(任意时间)。
2、从第1次核酸检测日起,在起飞地(纽约)开始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7天健康监测时间为5月2日至8日。
3、登机前48小时内分别在起飞地(纽约)两家不同的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第2次、第3次核酸检测,其中第3次检测必须在登机前24小时内完成。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第2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日期可为5月7日、8日(任意时间),第3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日期只能为5月8日(任意时间),且须选择与第2次不同的检测机构。
4、乘机当日在纽约JFK机场指定抗原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快速抗原检测(请根据航班值机时间和检测机构营业时间合理安排)。
5、已经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如果又接种了非灭活疫苗,请按照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二)对于完整接种非灭活疫苗(如辉瑞、莫德纳、强生、康希诺、智克威得等疫苗)的人员
1、登机前第7日到航班起飞地(纽约)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采样日期应为5月2日(任意时间)。
2、从第1次核酸检测日起,在起飞地(纽约)开始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7天健康监测时间为5月2日至8日。
3、登机前48小时内在起飞地(纽约)指定检测机构完成IgM抗体、N蛋白IgM抗体检测,登机前24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IgM抗体、N蛋白IgM抗体检测的采样日期可为5月7日、8日(任意时间),第2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日期只能为5月8日(任意时间)。
4、乘机当日在纽约JFK机场指定抗原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快速抗原检测(请根据航班值机时间和检测机构营业时间合理安排)。
(三)对于未接种及未完整接种疫苗的人员
1、登机前第7日到航班起飞地(纽约)的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第1核酸检测。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采样日期应为5月2日(任意时间)。
2、从第1次核酸检测日起,在起飞地(纽约)开始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7天健康监测时间为5月2日至8日。
3、登机前48小时内在起飞地(纽约)指定检测机构完成IgM抗体、N蛋白IgM抗体检测,登机前24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
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IgM抗体、N蛋白IgM抗体检测的采样日期可为5月7日、8日(任意时间),第2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日期只能为5月8日(任意时间)。
4、乘机当日在纽约JFK机场指定抗原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快速抗原检测(请根据航班值机时间和检测机构营业时间合理安排)。
四、关于检测要求的有关说明
(一)检测种类
1、核酸检测:须采用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方式采样,以RT-PCR方式检测。
2、IgM抗体检测:须采用静脉采血(Venous Blood Collection)方式采样。
3、N蛋白IgM抗体检测:须采用静脉采血(Venous Blood Collection)方式采样。
(二)赴华人员须主动向检测(采样)机构提供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配合检测(采样)机构核实身份及做好相关检测。
赴华人员须在指定采样机构签署《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指定采样机构备有纸质版),如实申报个人近期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史、既往感染史、密切接触史,并承诺做好检测后的自我闭环管理。
赴华人员须在指定采样机构签署检测(采样)机构提供的授权同意书,同意检测(采样)机构在检测后向总领馆提供个人信息、检测情况和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如不签署,健康码申请将无法通过。
(三)接种疫苗人员检测注意事项
1、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应完成疫苗接种全部剂次,未完成疫苗接种所需全部剂次的(如应接种2针、只接种了1针;或应接种3针、只接种了1-2针),以及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视为未接种人员。
2、疫苗接种与检测间隔
已接种疫苗人员须在完成疫苗接种所需全部剂次14天后再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完成疫苗接种后未满14天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将无法获发健康码。如,5月1日完成辉瑞疫苗第二剂接种,可在5月15日(含)及此后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
3、(1)常见灭活疫苗
国药(SinoPharm),需接种2剂
科兴(Sinovac),需接种2剂
(2)常见非灭活疫苗
辉瑞(Pfizer),需接种2剂
莫德纳(Moderna),需接种2剂
强生(J&J),需接种1剂
康希诺(CanSinoBio),需接种1剂
智克威得,需接种3剂
阿斯利康(Astra Zeneca),需接种2剂
卫星V(Sputnik-V),需接种2剂
Covishield2,需接种2剂
五、申请健康码
(一)申请方式
1、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填报提交并申请健康码。
中国公民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2、非中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申请,请点击https://hrhk.cs.mfa.gov.cn/H5/进入。
(二)准确填写申报信息
申报信息将用于健康码审核并体现在健康码上,请务必如实、准确填报。
1、在采样、检测和在线申报时,确保提交的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与所持证件一致,准确无误。
2、持有多本国际旅行证件人员,应以赴华入境使用证件为准。如申请健康码过程中使用多种证件且信息不一致的,须同时上传有关证件,以便核对。
3、“检测采样日期”应填写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中较早一项检测的采样日期,如:赴华航班5月9日起飞,某已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于5月2日进行登机前7日第1次核酸检测,5月7日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第2次核酸检测,5月8日进行登机前24小时内第3次核酸检测,则其应在系统中填报的“检测采样日期”为5月7日。
(三)上传申请材料
请准备页面完整、字迹清晰的以下材料扫描图或截屏图:
1、按自身疫苗情况提供全部检测证明(如三次核酸、或两次核酸加一次抗体等);
2、填写完整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附件2);
3、接种疫苗人员须提供疫苗接种凭证(如CDC接种卡)、填写完整的《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3);
4、赴华全程的正式机票或行程单;
5、有效赴华乘机旅行证件、在美合法居留证明(包括签证、“绿卡”、I-20表等);
6、注意事项:
(1)申请健康码时无需提供登机前快速抗原检测结果。
(2)取得登机前第7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无需单独上传。
(3)请在取得符合要求的登机前第7日核酸检测及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结果后,尽快一次性上传所有材料申请健康码。
7、总领馆将为检测符合要求、提交文件合格的乘客核发蓝色健康码。
六、审核查验
(一)在核发健康码前,总领馆将与指定检测(采样)机构全量核实采样、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证明的真实性。
(二)审核时长与申请人提交时间和申请总量相关,审核时长或出现快慢不一的情况,但通常不会超过12小时,部分申请者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审核时间相应延长。
(三)总领馆周末、节假日均进行审核工作。提交申请后请保持耐心,自行在线查询结果,勿通过其他方式查询催问,以免影响复核工作效率。请勿反复测试提交检测证明,以免导致本人健康码失效。
(四)航空公司将在值机现场同时查验蓝色健康码和快速抗原检测报告:
1、赴华人员现场打开、登录小程序,并展示动态蓝色健康码,不接受截屏图、打印版等其他健康码展示形式;
2、赴华人员出示快速抗原检测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结果为阴性人员方可登机。
快速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应尽快到驻纽约总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视为既往感染史人员(参照“七、既往感染史人员”办理后续),结果阴性的,视为密切接触者(参照“八、密切接触者”办理后续)。
有关指定检测机构将向总领馆、航空公司提供乘客检测结果,请赴华人员切勿造假。
七、既往感染史人员
(一)既往感染史人员判定
1、明确曾患病人员视为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2、虽未确诊但核酸、IgM抗体、N蛋白IgM抗体、IgG抗体任一项检测曾为阳性人员,也视为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目前未要求乘客提供IgG抗体检测结果,但如赴华人员IgG抗体检测呈阳性,总领馆将结合是否接种疫苗等情况综合判断是否视为既往感染史人员。
(二)既往感染史人员检测要求
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如拟从纽约搭乘直航航班赴华,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在病愈后,在驻纽约总领馆指定检测(采样)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检测的采样日期均应在提交总领馆预审前3天内。将2次检测结果提交给总领馆(12308nyhs@gmail.com)预审,邮件主题标注为“本人姓名+护照号码+确认痊愈申请”。
2、经总领馆预审“确认痊愈”后,请继续进行6周自我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个别高风险或存疑人员有可能延长健康状况监测时间。
3、自我隔离监测完成后,如身体情况正常,可安排赴华行程,按要求分别进行登机前第7日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如有关检测结果为阴性,可申请健康码;如有关检测中仍出现阳性结果,则无法获得健康码,并需重新按前述程序办理后续。
4、如隔离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告知总领馆(12308nyhs@gmail.com)。
八、密切接触者
(一)密切接触者判定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患者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视为密切接触者。例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核酸检测阳性结果为准)的同行家属、同事、同学等,均视为密切接触者。
(二)密切接触者检测要求
总领馆不为密切接触者审发健康码。密切接触者须自密切接触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和健康监测,并于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在总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规划赴华行程。完成以上隔离和健康监测后,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机前第7日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按自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申领健康码时,应同时提交健康监测期间的3次核酸检测结果。
九、疑似症状人员
(一)疑似症状人员判定
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视为疑似症状人员。
(二)疑似症状人员检测要求
总领馆不为疑似症状人员审发健康码。疑似症状人员须自疑似症状出现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和健康监测,并于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在总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规划赴华行程。完成以上隔离和健康监测后,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登机前第7日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按自身疫苗情况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申领健康码时,应同时提交监测期间的3次核酸检测结果。
十、登陆船员
在美登陆的船员,如拟从纽约搭乘直飞航班赴华,应在总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先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再进行14天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如隔离期间无异常,可规划赴华行程,并按前述要求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申请健康码时,请一并提交可证明在美登陆日期的文件、船公司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
如隔离期间有船员确诊,同船其他船员须按本通知前述密切接触者相关要求办理后续。
十一、中转问题
(一)自美赴华人员须搭乘直达航班,总领馆不为自美经第三国(地区)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所在国有直达赴华航班的,请勿通过纽约赴华,总领馆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三)所在国无直达赴华航班的,建议慎重考虑旅行风险,谨慎决定是否赴华。如确有紧急、必要事由需经纽约赴华的,均须:
1、从所在国搭乘直达航班来纽约,并自纽约搭乘直达航班赴华。
2、按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要求进行行前检测并获发有效健康码。
3、按驻纽约总领馆要求进行登机前相关检测,除提交申请健康码所需的必要材料外,还需提交来美及赴华机票行程单、来美签证(或其他居留证件)及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核发的健康码。
总领馆还将综合考虑始发国最新疫情形势等因素审核健康码申请,请谨慎选择自美中转赴华。
十二、常见问题
(一)何时检测?
如离美航班日期为当地时间5月9日:第1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日期应在5月2日(任意时间),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采样日期应在5月7日、8日,其中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日期只能为5月8日(任意时间)。
快速抗原检测应在5月9日乘机当日进行。
(二)是否持有蓝色健康码即可登机?
不是。赴华人员须同时凭蓝色健康码和乘机当日的快速抗原检测阴性报告登机,航空公司将在办理值机前进行查验。如未按规定完成乘机当日的快速抗原检测,即使持有蓝色健康码,也将无法登机。
(三)健康码有效期多久?
健康码有效期按“登机前48小时内相关检测中较早一项的采样日期+2天”计算。
(四)婴幼儿需要检测吗?
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自美国搭乘直飞航班赴华的,无需检测,也无需申领健康码。
(五)需要上传新的检测证明,如何进行“重新申报”操作?
上传检测证明后,如发现因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需上传新的检测证明,可随时登录小程序,点击“重新申报”,并按提示操作。选择重新申报后,系统将自动撤销已提交待复核的申请,取消已核发的健康码。“重新申报”操作最多可进行两次。完成重新申报后,总领馆会根据您最新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顺序由系统自动生成,无正当理由“重新申报”会影响审核进度,请谨慎操作。
(六)向总领馆申领了健康码后,是不是回国后就“一码通行”了?
总领馆出具的健康码不是入境许可,也不能作为国内健康码使用。回国后有关健康码要求,请及时向国内有关部门了解。
(七)其他常见问题可查阅“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十三、重要提醒
(一)鉴于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总领馆再次强烈呼吁大家加强疫情防范,坚持“非紧急、非必要、不旅行”。
(二)务必诚信检测、申报,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篡改检测报告或请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检测,或因抗体检测不合格接种疫苗隐瞒病情“骗取”健康码,均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有多人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确有必要赴华人员,务必在行前特别是检测后进行严格自我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接触,持续加强个人防护,降低检测后的感染风险。
(四)总领馆将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发放健康码,即使申请人满足上述所有申请条件,也不一定能够获得健康码,请根据自身出行必要性和经济状况确定旅行计划,以免因无法退改机票造成经济损失。
(五)本通知中有关调整适用于2022年4月22日(含)起自纽约直飞赴华航班人员,请赴华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并按规定进行相应检测。总领馆此前发布的有关健康状况申报、检测的通知、问答等信息,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驻纽约总领馆接受的新冠检测(采样)机构
附件2: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附件3: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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