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东方er精彩呈“宪”!
国家宪法日
2023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10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浙江省第三个
“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
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我国第六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校地联动,深入基层立法联络点开展主题活动
为了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2023年12月4日上午,
学院法政学院师生赴长安镇人大主题园,
与长安镇人大代表、选民代表
共同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主题活动。
李明辉站长向东方学院师生
介绍了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功能。
选民群众可以通过扫代表码
线上向选区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联络站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
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
人民民主基层单元。
活动第二部分为宪法宣讲,
法政学院钱建华老师
在人大主题园里以案释法,
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
学生、代表、选民普及宪法知识。
宪法晨读活动
早上九点,我院于5J-409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伴随着铿锵有力的音乐,学生们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并行注目礼。接着,由主会场的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的部分条款,全体同学收看网络直播并进行同步跟读,使同学们切实理解了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内涵。
在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演讲结束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结合宪法展开宣讲。在讲话中,他对宪法的相关知识进行了重点阐述,使同学们明白了国家宪法日的特殊意义,同时也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对法律条文的思考。
“公民法治素养基准自学自测”活动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院学生会权益维护部将设点为我院学生普及宪法知识,欢迎同学们参与“公民法治素养基准自学自测”,学习基准点,丰富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活动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下午
活动地点:
一食堂对面小广场
另外,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宪法,我们还设置了游戏环节:
游戏一:“宪法知识我来答”
游戏规则:同学们首先阅读记忆在一侧展示的宪法基础知识题库,完毕后,去工作人员那里抽取三道题目回答,答对两题即为挑战成功。
游戏二:“法治连连看”
游戏规则:同学们首先学习记忆在一侧展示的图片及其配对的法律词汇,完毕后,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三张图片,答出其中两张图片所对应的法律词汇即为挑战成功。
宪法知识小课堂
1.宪法的组成
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2.国家宪法日的发展由来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3.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法令行则国治
法令弛则国乱
新时代下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
让我们一起自觉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
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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