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苑》征稿启事

2016-10-15 学术之路
征稿启事
《法苑》杂志是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指导下由学生主办的学术刊物,自1997年创刊迄今已出版四十三期。刊名“法苑”二字,意指“精妙法学荟萃之地”。《法苑》以打造一流法学学术刊物为目标,追求学术创新,注重学术规范,是优秀法学学子研磨法律,领略法意,展示个人才学之地。


2007年9月将原《法苑》(本科生号)和《法苑》(研究生号)整合为《法苑》,并进行改版,一年出刊两期,每期约180页,印数1200册,主要发放至: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各大知名院校图书馆,各兄弟编辑部,北京的一些司法机关和一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等,在全国法学理论界、实务界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随着改版计划的推进,我们热忱欢迎更多的校内外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者及实务界法律人士惠赠佳作!
《法苑》编辑部对所有来搞均采取匿名评审制,对所有稿件均按严格的规范流程进行评审。
《法苑》可供投稿栏目主要有:1. 要论概览;2. 论文:刊登各类有原创性的学术论文;4. 书评•随笔:阅读相关法律书籍的读后感以及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现象的有关思考; 5. 人物•讲座:对法律界知名人士的访谈和法律界知名人士的精彩讲座的刊载等;6. 调查:针对现实法律问题进行的实证调查和分析;7. 时评8. 语录
来稿须知:
1. 来稿要求观点新颖,内容充实,逻辑严密,引文准确,注释规范;2. 来稿请使用电子版,同时在文章后面注明您的姓名,学校,专业(职业),年级,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便于我们以后联系;3. 采用的稿件将同时选载于中国民商法律网、中国刑事法网、中国法理网等网站,属于公开发表作品;优秀稿件将被推荐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朝阳法律评论》、《人大法律评论》杂志发表,本刊有权对采用的稿件进行合理使用以及进行适当的文字修改,如有异议,请在来稿中注明;4. 因本刊人力物力有限,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5. 来稿请发送至 fayuanruc@126.com6. 法苑博客 http://fayuanzazhi.fyfz.cn7. 法苑微博 http://weibo.com/fayuanzazhilaw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苑》编委会
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苑》注释体例
论文采用摘要(字数150-200之间)、关键词(5个以内)。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全文连续注码:[1]、[2]……每个脚注后面句号结束。脚注中英文字体要统一。中文为宋体小五,英文为Times New Roman。注释体例如下:著作类:[1] 孙国华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0-15页。论文类:[1] 张志铭:《转型中国的法律体系建构》,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文集类:[1]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6),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25-326页。译作类:[1] [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页。报纸类:[1] 张志铭:《司法何以可信?》,载《法制日报》2013年8月21日第11版。古籍类:[1] [清]薛允升:《读例存疑》(重刊本),黄静嘉编校,台湾成文出版社1970年版,第858页。辞书类:[1] 《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网络类:[1] 梁戈:《评美国高教独立性存在与发展的历史条件》,载http://www.edu.cn/20020318/3022829.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8月1日。
其他注意事项:一、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二、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出作者姓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