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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系列讲座内容首次集结出版

2016-11-14 陈兴良 学术之路

本文转自燕大元照法律图书

陈兴良 文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主持,我们共同参与的一项刑法学术活动,持续时间已达五年之久,吸引了北京“四校一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莘莘学子的踊跃参加。现在,“当代刑法思潮论坛”前36讲的内容以文字形式、三卷本的宏大规模,呈现在读者面前,为我们展现了那热烈的讲座场景和睿智的思想碰撞。梁根林教授邀我为该书作序,我感慨系之。


当初梁根林教授以前瞻性的学术视野,提出举办“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的设想,我十分赞同。当前,我国刑法学科面临着知识转型,学术争鸣活跃,观点交锋激烈。如果提供一个展示各种刑法学术思想的平台,这对于促进我国刑法学术的发展,无疑具有推动作用。梁根林教授的设想获得了北京“四校一院”各位刑法学科同仁的积极响应,由此拉开了“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的大幕。我清楚地记得第一讲的主讲人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明楷教授,地点是北京大学二教309教室。正是在这次讲座中,梁根林教授确定了“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的宗旨。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是开放性的学术论坛,提倡坦诚的学术交流、平等的学术对话与规范的学术批评。论坛的主办者与主讲者、评论者当然可以大张旗鼓地推销自己的学术主张,但不搞山头主义,不搞党同伐异。我们真诚地欢迎中外刑法学界的同仁加入这个学术共同体,抛玉引玉,我们希望每一次的专题论坛,都是一个刑法基本问题的专题学术研讨会,在最短的时间、用最省钱和最高效的方式来推动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共识。


此后的论坛活动都遵循了这一宗旨,使论坛能够健康顺利地展开。张明楷教授第一期的讲座题目是“犯罪的实体是违法和责任”,这个题目本身就是一个刑法学术命题,是德日刑法教义学的精髓之所在。此后,各位中外学者纷纷登场,给我们带来了一场又一场的学术盛宴。


在“当代刑法思潮论坛”这个名称中,“当代”意味着前沿,是对当下最为重要的刑法问题的讨论;“思潮”表明这个论坛是注重思想性和观念性的,具有启迪性和启蒙性;而“论坛”则显示学术的争鸣性和论辩性,拒绝学术垄断和独断。以上特点,都在各期论坛活动中得到了完美和圆满的体现。


从36期论坛活动的主题来看,几乎涉及所有当前刑法学界共同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其中,犯罪论体系是最为集中的一个话题。例如,张明楷教授关于“犯罪的实体是违法和责任”这一命题的论证,其实就是对犯罪论体系的整体性思考。我发现,德国著名学者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教授的讲座题目是“犯罪构造的逻辑”,尽管这是一个较为抽象的命题,其实也是犯罪论体系的结构问题,与张明楷教授的讲座形成了一种“隔空交流”。从金德霍伊泽尔教授的讲座内容来看,同样涉及对违法与责任关系的界定。金德霍伊泽尔教授指出,犯罪概念的初步定义可以是,犯罪是违法的举止,某个人必须对这一举止负责。由此犯罪可以通过两个规则系统加以构建:其一,规定了认定一个举止违法的所有条件;其二,规定了认定某人应对该举止负责的所有条件。由此可见,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也是从违法和责任两个方面界定犯罪的,这是犯罪论体系的基础。


当然,犯罪论体系的具体要件如何安排,这是存在争议的。其中,二要件说、三要件说甚至四要件说,都各有其主张者。除了犯罪论体系的结构以外,构成要件、违法性和责任等要件,在此后的论坛活动中都有所涉及。例如,关于构成要件,有我的“构成要件论:从贝林到特拉伊宁”;关于违法性,有刘艳红的“实质刑法观的体系化思考”和邓子滨的“形式刑法观初反省与实质刑法观再批判”;关于有责性,有冯军的“刑法中的责任原则”等。这些讲座都对犯罪论体系的各个要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为犯罪论体系的转型提供了理论资源。


在这36期论坛活动中,关于刑法方法论的讲座对我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刑法方法论问题,是刑法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对于刑法理论的深入发展具有原动力的意义。“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成为我国刑法方法研究成果的一个展示平台。例如,冯军教授的“刑法教义学的立场与方法”,系统地论述了刑法教义学的方法论,这对于刑法教义学在我国的推广与展开,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周光权的“价值判断与刑法知识转型”,对价值判断的方法论进行了深入论述,并且从我国刑法知识转型这样一个视角切入,具有启发性。杜宇的“类型思维与刑法方法”,对于类型的刑法思维方法进行了全面的阐释,开拓了我们的视野,丰富了刑法理论的思想工具。总之,“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的讲座内容具有独创性和思想性,为我国刑法学科带来了一股清新的学术空气,这是令人难忘的。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的每次讲座,在讲者和听者这两个方面,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就讲者而言,将近20多位教授在论坛上竞相亮相,展示其最新研究成果。这些讲者大多是我国刑法学科的中坚力量,尤其是“四校一院”的刑法教授,更是当仁不让。值得肯定的是,一些中青年刑法学者登台亮相,表现惊艳。论坛还邀请了部分京外刑法学者参与讲座,拓展了讲者的来源。例如,京外学者冯亚东、蔡道通、刘艳红和杜宇等教授都有不俗表现。这里还值得指出的是,论坛邀请了外国学者和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参与论坛,极大地丰富了“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的学术视野。在这些学者中,包括德国学者金德霍伊泽尔、希尔根多夫、许乃曼、魏根特、齐白等;美国学者罗宾逊;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陈子平、陈志辉等。这些学者给我们带来了独特的刑法思想和观点,极大地启发了我们的思路。


就听者而言,“当代刑法思潮论坛”并不是单向的思想传播,而是双向的观点互动。这里的听者,既包括参加论坛的点评嘉宾和其他教授,也包括各校的学生。这些听者都是论坛的积极参与者,他们的点评、提问和互动,构成了论坛热烈而生动的学术交流场景。“当代刑法思潮论坛”还经常出现一些“不速之客”,即出差到北京的外地学者,正好赶上论坛活动,主办者邀请他们参加,增添了论坛活动的“变数”。例如,第一期张明楷教授的讲座,就恰逢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忠林教授在京。陈忠林教授是我国刑法学界思想深刻、观点独特的一位刑法学者。从第一期讲座的现场录音资料就可以看出,陈忠林教授的加入为这次学术讲座增添了更为激烈的观点争论和更为激荡的思想交锋。


尤其值得说明的是,各校参加“当代刑法思潮论坛”的同学们,对于论坛活动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忱。我现在还保存着一份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生会制作的折页宣传材料。这是为2012年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举行的第12期“当代刑法思潮论坛”专门制作的。该材料制作精美,对以往活动作了回顾,并对该期活动做了介绍,每期活动介绍中都有讲座老师的头像和内容简介。材料上有以下这样一段赠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自开办以来,一直备受法大学子的关注。论坛能够在法大昌平校区举办,让同学们亲身领略众位名家的风采是我们的心愿。整整一年的盼望和努力,长久的期待终于化为了现实,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离不开老师您的奉献和支持,我们将一一铭记在心。在此,向您致以我们最崇高的敬意!希望本次昌平之行给您留下美好的回忆!


莘莘学子的期盼之心跃然纸上!


历时五年的“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我主讲了3期,其他各期讲座我也基本上都参加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现在,论坛内容以文字形式呈现出来,成为历史档案的一部分。我作为其中的一员,参与了这一论坛,感到幸运。


陈兴良

谨识于北京海淀锦秋知春

2016年3月21日


新书预告




梁根林 / 主编   车浩 江溯 / 副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即将上市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五校法学院刑法同仁联合主办的一个展现当代刑法学术前沿、基本立场、基本原理以及基本方法的专题性、系列性、学术性与开放性的论坛。论坛系列讲座内容集结成册,忠实地记录了历次论坛的主题报告、嘉宾评议以及论坛现场的对话交锋。

第一卷《刑法体系与犯罪构造》聚焦于刑法体系建构、犯罪论体系改造等与中国刑法知识转型相关的主题,展现了中国刑法学者推动中国犯罪论体系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向阶层犯罪论体系转型的学术努力,展示了论坛参与者对于犯罪的实体内涵、犯罪构造的逻辑、构成要件理论的发展脉络、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不法论之争、责任论、客观归属理论、不作为犯理论、但书与罪量、犯罪参与体系、正犯的认定与义务犯、抽象危险犯、未遂犯等刑法体系与犯罪构造基本问题的独特理解,同时呈现了中德刑法学者在我国刑法体系重构与刑法知识转型中的平等对话与务实交流的实况,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我国刑法体系特别是犯罪论体系转型的轨迹与脉络。

第二卷《刑法教义与价值判断》聚焦于刑法教义学的理论构建、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的关系、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等以刑法教义学为中心的主题,展现了中国刑法学者引入和构建刑法教义学理论的学术努力,展示了论坛参与者对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与方法、被害人教义学体系建构、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的关系、刑法理论中的实质化思潮、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价值判断与刑法知识转型、类型思维与刑法方法、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刑法典与犯罪论体系、刑法比较研究的任务与方法等刑法教义与价值判断及其相互关系等基本问题的独特理解,同时呈现了部分域外刑法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以及与我国学者的交流实况,在相当程度上揭示我国刑法教义学理论发展的轨迹与脉络。

第三卷《刑事政策与刑法变迁》聚焦于刑事一体化、量刑观念、死刑制度、刑法变迁等以刑事政策为中心的主题,展现了中国刑法学者在刑事立法和刑事政策领域的学术努力,展示了论坛参与者对于刑事一体化、量刑观念、死刑存废与控制、死缓限制减刑制度、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少年刑法、大众的正义直觉、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等刑事政策与刑法变迁的基本问题的独特理解,同时呈现了部分域外刑法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以及与我国学者的交流实况,在相当程度上揭示我国刑事政策的发展脉络与刑法变迁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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