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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聂树斌死后7890天,最高法再审改判!

2016-12-02 学术之路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图

  2014年12月12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2015年6月、9月、12月和2016年2月,复查期限先后四次延期三个月。6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送达再审决定书。

  2016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决定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再审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理。

  11月25日上午,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再审合议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听取了申诉人张焕枝及其代理人李树亭律师意见。

  根据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12月2日,距最高法下达再审决定书已经临近6个月的期限。

  今天,聂树斌的家属在沈阳迎来了最终结果。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多年来一直为儿子的案件奔波。澎湃资料图

  案件回顾

  1995年,聂树斌因故意杀人罪和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照片中这个身着背心裤衩有些腼腆的年轻小伙的生命戛然而止。然而,“一案两凶”的出现让这起案件备受关注。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遭强奸后身亡,时年20岁的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工人聂树斌,被警方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994年10月1日被拘留,10月9日被逮捕。

  一审聂树斌因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妇女罪,被判死刑

  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天后,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聂树斌曾经居住的房间,现已经变成了杂物间。

  “一案两凶”出现转折

  转折出现在2005年1月18日,河南荥阳警方抓获了一个叫王书金的男子。他交代,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4名妇女,其中包括其1994年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附近给一家工厂装暖气管道时,奸杀当地一康姓女子。随着媒体《一案两凶,谁是真凶》的报道,聂树斌案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

  多年后接受媒体采访时,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负责刑侦的民警郑成月回忆,王书金被捕后主动交代的4起奸杀案中,与聂案重叠的这起,他不仅准确指认了案发现场,还交代了诸如作案后,将死者的钥匙扔在了尸体旁边等诸多细节。“我问中院汇报案情的人,现场提取到这串钥匙了吗?他说有,第二句话问的是:聂树斌交代了这串钥匙的事吗?他说没有。当时在场的领导都感觉到惊讶了,我也感觉到惊讶了。”

  聂母张焕枝一等就是11年

  2005年3月15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正式委托律师代理聂树斌案的申诉事宜,开始走上漫漫长路。次日,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体承诺,立即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司机关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聂树斌一案,一个月内公布结果。没想到这个结果一等就是11年。

  2006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书金一案。让公众意想不到的是,王书金主动交代的4起奸杀案,检察机关只公诉3起。石家庄玉米地里的那桩奸杀案,起诉书里只字未提。法庭上,王高喊:我明明杀了三个人(四起奸杀案中有一被害人未死亡),怎么变成了两个?引发现场一片哄笑。

  2007年3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院,他的上诉理由主要是:检察院没有起诉他在石家庄犯下的那桩强奸杀人案,而他供述出这桩案件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而王书金案二审历经3次开庭、历时6年多。庭审中检察员出示了大量新证据,包括现场提取的花衬衣,王书金的供述与之对应不上,证明该案不是王所为。辩方律师朱爱民则对这些新证据提出了质疑。

  控辩双方仿佛互换了角色: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称这桩犯罪行为正是本方当事人所做,公诉方称被告人没有实施某桩犯罪行为。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驳回他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目前,王仍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待死刑复核。

  据此前媒体报道,多年来,聂树斌的家人及代理律师多次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诉,但均被以没有原审判决书为由驳回。而在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时,张焕枝并没有收到儿子的一审、二审判决书。直至2007年5月,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李树亭经过和被害人家属长期沟通,从被害人康某的父亲手里拿到了一、二审判决书的复印件。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接受了她的申诉。2007年11月,最高法院答复张焕枝,申诉材料已转至河北省高院,聂案申诉由河北省高院负责。

  申请查阅卷宗50余次均被拒绝,“依法治国”决定促进转折

  舆论普遍认为,转折点在于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2015年6月、9月、12月和2016年2月,复查期限先后四次延期三个月。

  中国青年报曾梳理此案在山东高院复查以来经历的若干突破,包括聂树斌案代理律师10年来首次获准阅卷,聂树斌案两位代理律师正式向山东高院提交复查阶段代理意见;山东高院约谈聂树斌案两位代理律师,通知律师准备陈述证据参加听证会;山东高院专门召开案件复查听证会,持续十余小时。

  复查期间,山东高院于2015年6月、9月、12月和2016年2月四次告知聂树斌家属及代理律师,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合议庭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相关工作涉及面广,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复查终结”,复查期限先后四次延期三个月。

  有媒体报道,聂树斌案曾受原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干预,在王书金二审期间劝其“别蹚聂树斌案的浑水”。因涉嫌严重违纪,张越已于2016年4月16日被中纪委正式宣布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6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送达再审决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该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决定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再审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理。

  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再审合议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听取全面听取申诉人张焕枝及其代理人李树亭律师意见。本案再审期间,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充分行使了调查取证、提交证据、发表意见等诉讼权利,代理人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

  记者 刘言 编辑 杨利伟 综合整理自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聂树斌改判无罪 中国司法的一个“结”终于解开

文/王琳

  今天上午,据新华社消息,聂树斌被改判无罪。

  正义已经迟到,但我们还是等到了。

  二十一年前被执行枪决的聂树斌应该想不到,他的案子在21年后,会拖成了中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块“活化石”。从另一个视角观察,聂案也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无法绕过的一个“结”。

  这21年来,培根的一句名言经由公共媒体的反复传播而广为人知: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几乎每一宗错案的平冤,每一次正义的迟到,都会有人把这句名言再度重述。

  司法公正是个最不能进行“数目字管理”的领域。对每一宗个案来说,公正没有99%,只有0%或100%。聂树斌案亦是如此,要么聂是真凶,要么他是冤案苦主。这中间,没有模糊地带。

  支撑舆论21年对聂案坚持不懈围观的,是另一句法谚:“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它只会迟到。”我们只是没有想到,正义在这条路上走了21年。

  对聂案来说,这条路走得崎岖而坎坷。

  11年前,疑似真凶王书金出现,一时舆论哗然。而就在聂案的平冤曙光初现之时,“自我纠错之难”如一大块乌云,又将这片曙光层层包裹,无声无息。

  乌云之下,是社会各界、法律人、媒体等持续的关注和喊话。坚持就是力量。2014年,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案。异地复查的技术性处理,终令聂案得以推进。饶是如此,也是用尽了依刑事诉讼法所有可以延长的复查期限。

  2016年6月6日,最高法决定依法再审聂树斌案。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依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再审聂案,也到了该出结果的时刻。

  结局并不难猜,半年前,山东高级法院已经给了我们足够的“剧透”,复查结论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证据不充分,已不能定案;再叠加证据不确实,聂树斌的清白已然浮现。

  这些年来,不断在媒体上“霸屏”的聂案,也激励了众多错案的平冤昭雪。仅近两年来,内蒙“呼格案”、福建“念斌案”、海南“陈满案”等,相继翻盘。

  舆论仍在期盼着,聂案也能写入平冤纠错的名单之中。在此之前,法律上我们仍不能称聂树斌就是冤案苦主。

  11月25日上午,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再审合议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听取了申诉人张焕枝及其代理人李树亭律师意见。这样的消息传递的是离正义最近的足音。

  不管舆论如何笃信聂案之冤,这个年代久远的司法之“结”,终归要司法系统自己来解。聂树斌案的标杆意义,已深深嵌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之中。

  聂树斌死的时候是21岁,为他平冤用了21年。生21年,冤21年。两个21年,整整两代人的鸿沟。

  跨越鸿沟,需要有错必纠的勇气,需要有责必追的果敢。也唯有一个更公正、更文明、更权威的法治社会,才能不辜负每位蒙冤者、每个围观群众以及每一个公民。

  (执笔 王琳 / 资深法律人、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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