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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司法大数据应用与研究”研讨会隆重召开

2016-12-26 学术之路

来源:东南大学法学院

2016年12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司法大数据应用与研究”研讨会在江苏南京隆重召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东南大学校党委书记易红、江苏省政法委副书记侍鹏、东南大学副校长周佑勇等领导出席大会。此外,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政法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检察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机关单位,来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以及部分司法大数据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的大数据研究人员共一百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佑勇教授主持。东南大学党委书记易红教授致大会欢迎词。易红书记指出,在当今信息时代,大数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司法实践中引入大数据思维、深化大数据应用也极为必要。易书记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研究基地能发挥专业优势,争取批量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助推审判实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以“拥抱大数据时代:基于江苏法院大数据战略的实践与思考”为主题做了精彩的发言。许院长指出,大数据研究已经成为新兴的朝阳学科,而大数据应用更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大数据对法官思维模式、审判权运行模式以致诉讼模式都会产生一系列深刻的影响。许院长强调,孤立化的办案容易走向形而上学的误区,只有整体性地收集和分析大量的司法审判数据,才能在个案中实现裁判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以“贵州法院从共享、公正、效率、服务等着眼探索司法大数据”为主题向大会介绍了贵州省司法大数据的实践效果。孙院长指出,司法大数据研究必须同时着眼于司法效率问题和司法公正问题,要克服传统的以信息化流程管理为轴的模式,明确司法大数据既是服务法官的,也是服务当事人的;既关照同案同判,又实现案件处断的公正性。

(图片1:二级大法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

(图片2:二级大法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

(图片3:东南大学党委书记易红教授)

(图片4:东南大学副校长周佑勇教授)

第一单元研讨的主题为“大数据与智慧司法”,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兼技术处处长刘坤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王禄生副教授以“基于人工智能的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为主题向大会做了报告。王主任从同案不同判的功能定位、预警系统的设计思路以及同案不同判的预警效果等方面对司法大数据中心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全方位介绍和现场演示,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苏州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熊一森以“智慧审判的苏州模式”为主题,介绍了苏州市人民法院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发出的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和语音识别的应用,初步构筑了智能审判数据的过程采集的形势;九章研究所资深研究员丁钰以“大数据背景下的智慧审判系统开发与利用”为主题,从前期海量电子卷宗的深度利用、法律文本的深度挖掘、海量自然语言的深度学习和全数据思维下的智慧审判活动等四个方面,汇报了九章研究的最新科研动向;中兴通讯系统架构师周晶以“机器学习在检察机关案件侦破中的应用”为主题,具体阐述了机器学习在刑事案件侦查的应用中需要突破的技术壁垒。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数据处处长陈奇伟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赵晓春对四位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的点评。陈处长在充分肯定本单元报告内容的基础之上,从司法信息化的发展阶段、人工智能在司法大数据应用中的技术难点和大数据平台的定位及特征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赵处长从检察机关的大数据应用需求、大数据产品的精准度和大数据分析应用的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图片5:第一单元主持人、发言人与评论人)

第二单元研讨的主题为“大数据与社会服务”,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绚凌主持。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以 “‘普惠法治’司法大数据平台的开发与应用” 为内容进行了主题发言。高院长从“普惠法治”的现实意义出发,全面展示了四川省法治量化与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南京市擎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梁雁圆以“智能法律问答机器人的开发与应用”为主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擎盾公司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为诉讼当事人开发的普法应用产品。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思铭以 “大数据挖掘与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为内容,在归类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市场诉讼纠纷的基础之上,为行政执法活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随后,东南大学法学院尹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李学尧教授、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政治系于晓虹副教授就该单元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尹教授从政法大数据的来源、可靠性和大数据研发主体等方面同几位报告人进行了商榷;李教授在对本单元报告人的报告内容逐一点评之后,又从智能系统的功能方面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于教授也从数据的清理、大数据结论对传统理论的突破和数据的可验证性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图片6:第二单元主持人、发言人与评论人)

第三单元研讨的主题为“大数据与法学研究”,由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系主任陆海天副教授主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刘华以“大数据分析模型的建立——以食药品犯罪分析为例”向大会作报告。刘处长从宏观的法院信息化发展周期和阶段以及微观的数据模型建立方法等方面,分享了从技术路径来实现智慧司法的宝贵经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调研员卢亚新以“基于法律知识图谱技术的行政案件类案不同判分析报告”为主题,全面介绍了安徽省高院实现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大数据应用的实践经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王卓以“美国司法大数据研究的现状与展望”为内容,梳理了美国大数据应用与实践的成功范例,并指出来我国现阶段大数据研究中存在的弊病和今后的大数据应用中可能存在的困境,同时提出了一系列规避思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研究员冯煜清教授,以“裁判文书自动挖掘技术与法社会学研究”为主题做了精彩发言。冯教授首先演示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刚刚研发出的司法大数据应用平台,并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应用平台的四大核心技术;其次,冯教授又从问题意识、理论贡献和数据处理等三个方面交流了自己的研究成果。随后,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魏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静对本单元的研讨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魏教授首先从两大法系的区别出发,结合美国大数据研究现状,重申了大数据应用的基本需求;其次,魏教授还对大数据研究和样本研究的优劣性进行了比对。王主任在对本单元报告内容予以肯定的基础之上,也从司法大数据的研究现状、数据价值和人的重要性方面同与会人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图片7:第三单元主持人、发言人与评论人)

会议闭幕式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阳本祺教授主持。欧阳本祺教授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兼技术处处长刘坤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对各位与会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图片8: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阳本祺教授)

2016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法[2016]240号文件正式批准东南大学成立全国首家“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这是对人民法院大数据战略的深入践行,也是对东南大学法学院的充分肯定。会议现场气氛热烈,观点交锋频频,与会人员收获颇丰。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对破解法治难题,繁荣法学研究,助推我国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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