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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预通知

2017-01-09 武大经济法研究所 学术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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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如上图)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预通知

一、会议背景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正处于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十三五规划纲要》以新发展新理念为统领,指出“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强化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针对各类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和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进行证券法修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促进证券法修改完善,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强调:资本市场要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理念,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本底线,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宗旨。我们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同时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在新的发展时期重塑或践行新理念、新使命、进行新变革,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层面进一步推进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关系到资本市场监管的不断改革完善,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和维护。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证券法学理论界、实务界应当一如既往地担负起为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的时代使命。我们研究决定,以“新理念新使命 新变革  证券法修改与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主题,于2017年4月在上海召开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聚证券立法、司法、政府、监管、交易所、高等院校、证券服务机构、上市公司等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于一堂,凝聚各方智慧,汲取实践真知,形成发展改革共识,助推我国证券法修改和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二、会议名称

新理念 新使命新变革  证券法修改与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三、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等单位

承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四、会议议题(供参考)

(一)证券监管与立法的基础理论与政策取向研究

1、如何构建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资本市场监管框架

2、资本市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穿透式监管研究

3、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

4、证券立法现代化的主要制度架构研究

5、证券法修改中的若干重要问题研究

6、中国版金融商品交易法研究

7、证券监管与立法的国际比较研究

(二)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1、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与证券监管机制创新

2、证券期货市场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理念研究

3、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的监管执法问题

4、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关系研究

5、互联网证券的监管与执法问题研究

6、证券市场收购监管研究

7、证券欺诈法律规制研究

(三)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1、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关系研究

2、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研究

3、互联网+时代的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

4、证券市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执法和解制度

5、证券市场公平基金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研究

6、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支持诉讼机制研究

7、投资者保护与《证券法》修改完善

(四)完善证券期货法律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1、完善证券期货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2、完善证券期货行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3、完善证券期货刑事犯罪法律制度研究

4、证券期货行政处罚、司法裁判中的证据标准研究

5、证券期货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交叉竞合研究

6、新型证券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研究

7、《证券法》修改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

五、召开时间

2017年4月中下旬。

六、会议地点

上海财经大学校内。

七、参加人员

1、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机构理事代表;

2、受邀请的立法、司法、监管部门领导;

3、受邀请的金融、证券、期货实业界代表;

4、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特邀专家;

5、提交论文并受到邀请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

八、会议规模

大约300人。

九、大会论文征稿事宜

1、欢迎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各位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各位理事,以及社会各界证券法学术界、实务届的人士围绕年会主题撰写论文并投稿。


2、本次研讨会(年会)不印制论文集,而是将收到的论文遴选后在《证券法律评论》或《证券法苑》上公开出版、发表。凡向本次研讨会投稿的论文均视为同意由《证券法律评论》或《证券法苑》于会前出版。


3、不同意由《证券法律评论》或《证券法苑》于会前出版论文,或即将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再投往本次研讨会,作者可自行打印300份参会。


4、论文请在2017年2月28日前提交给以下邮箱,以便交付出版与发表:zqfmeeting2017@sina.com。

联系人:樊健老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手机:13764218095

苏盼老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手机:15801416428


5、鼓励早于上述截至日期前投稿,以便给留足出版时间。迟于上述日期投稿的,恕不采用,作者可自行打印300份参会。


6、论文请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5个关键词,并注明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学位学历等信息。摘要无需翻译成英文,但标题需译成英文。


7、论文采用《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无需在文后列出参考文献。

十、会务组联系方式

1、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请联系本届大会会务工作人员。


2、会务联系电话:

联系人:樊健老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手机:13764218095

苏盼老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手机:15801416428

姚永美老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手机:13524638463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筹备组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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