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7-01-20 学术之路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第一次干部大会在太原召开
刘金国莅会指导并讲话 骆惠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18日上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了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标志着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1月19日,新成立的省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干部大会。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同志委托,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金国参加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干部大会并讲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骆惠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对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监察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骆惠宁在讲话中阐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在回顾山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后指出,省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只是试点工作迈出的第一步,还有大量的改革工作要做。要坚守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实施方案,继续积极探索,实现深度融合,规范高效运行,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一要紧紧围绕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目标,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强化改革实践,进一步在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上实现融合,与时俱进地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二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重点在优化执纪监督和执法监督方法,规范纪律审查和执法调查措施使用,完善工作流程和内控办法等方面建立科学的制度规定,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三要积极探索国家监察与巡视监督、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把有效监察贯穿于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全过程,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察效能;四要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五要积极探索坚持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向上级监察委员会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措施,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监察工作的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制定国家监察法和改革在全国推开提供实践经验。

  骆惠宁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努力做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全面过硬。他提出了对党绝对忠诚、不断锤炼能力、勇于担当作为、严守法纪规定四项要求。

  刘金国在讲话中指出,山西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行动果断、勇于担当,统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抓好转隶和监察委员会组建。中央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山西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他要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确保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如期实现,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省委要继续担负起主体责任,书记负总责,省纪委要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省人大、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和省编办要讲政治、顾大局,各负其责,认真筹划,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试点任务圆满完成。要坚定不移、稳妥审慎,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把握动态平衡,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自我监督,使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罗东川,省委副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副组长黄晓薇,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杨司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任建华主持会议。

  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省纪委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市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省委巡视机构有关干部参加会议。(山西省纪委)

全国人大《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