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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诉标兵”周媛媛 ▏每一个1/700的精益求精——“小案件”中的“大智慧”

2017-03-22 学术之路

从校园论辩赛里舌战群儒到法庭上精准发力指控犯罪,从办好每一件看似很“小”的案件到9小时内从容应对260页案卷的复杂案例,从一名基层检察院普通的公诉人到问鼎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最高荣誉,周媛媛用心怀公正、精益求精书写十载青春,青春在奋斗中耀眼绽放!


周媛媛2007年参加工作来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公诉岗位上,她持之以恒地进行学习和思考,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地对待每一桩案件,始终战斗在指控犯罪的第一线,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无一错案。


明察秋毫,不枉不纵写公正

公诉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纵一个坏人是他们毕生前行的道路。在工作中,周媛媛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总是能从细微处抽丝剥茧,使得整个案件拨云见日,用一桩桩高质量的案件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


2013年,《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编”中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之后不久,一起杀父伤母案被移送到房山检察院交由周媛媛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张某仅仅会被强制医疗两到三年;可如果不是,张某则可能面临最高死刑的刑罚。


周媛媛认真阅读卷宗,发现虽然张某被鉴定为精神病人,但案情却存在多个疑点:案发前张某曾与父亲激烈冲突、扬言杀了父亲,案发前专门准备了凶器,对父母的伤害程度明显不同,案发后放火有自救行为。种种疑点,让周媛媛产生了极大质疑,她向多名精神病学专家求教,并泡在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又向张某父母双方亲戚求证,都没有此类病史。


心里有了谱,周媛媛到医院和张某正面交锋。一上来,周媛媛先从父母养育之恩说起,句句扎进张某的心里,周媛媛又把自己总结的疑点一一道出。张某崩溃痛哭,承认自己想要逃避惩罚,凭借所学知识刻意模仿精神病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事后周媛媛委托鉴定机构,对张某重新进行两次鉴定,都认为其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最终,本有可能不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张某,因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被限制减刑。


百炼成钢,指控犯罪精准发力

周媛媛扎根基层、身居一线,长年累月地办理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公诉实践经验,能够从容应对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是一名在案件“浸泡”中成长起来的公诉人。在精准指控犯罪的同时,也使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中,被告人作为团伙的幕后指使者,他和所有人都是单线联系,因此,很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指证其罪行,他还聘请了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组成辩论团队,企图逃出法网。


凭借多年积累、烂熟于心的证据运用和娴熟的庭审技巧,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人和辩护团队的种种辩解,周媛媛沉稳应对,以同案犯证言、案发现场起获的赃物及鉴定报告等多项间接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被告人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具有三个关键作用:盗窃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和联络者,销售赃物的组织联络者,赃款的控制者,直指被告人所犯罪行。最终,被告人被绳之以法: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周媛媛有理有据有节的公诉风格也得到了辩护人的充分尊重和高度认可。辩护人在微博中写道“女公诉人表现很好,非常友善,做足了功课,攻防非常有力,对辩护人的每一次质疑均及时作出反击。开过不少庭,准备这么充分的公诉人,尤其是基层法院的庭,比较少见。”



追求卓越,岗位建功树榜样

周媛媛怀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对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在实际办案中,注重对人民群众释法答疑,从大局出发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之余,她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先后撰写了30余篇理论调研文章公开发表,撰写的调研文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转发。作为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青年委员,带领全院青年干警开展论辩赛、读书会等“房检青年汇”品牌活动,带动身边人形成学习思考的良好习惯。


2014年,周媛媛获得北京市检察院“公诉业务标兵”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郊区院选手,随后又代表北京出战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经过层层选拔、激烈角逐,以总成绩第三名荣获“全国公诉标兵”称号。

面对成绩,周媛媛一如既往地淡然: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看到检察机关的努力。作为众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公诉人中的一员,我只是把大家的办案水平办案能力搬到了赛场中舞台上,为北京选手点赞的同时,更应为背后更多默默无闻的公诉人们点赞。比赛已经结束,但追求公平正义,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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