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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法学》“国家监察委员会”专题征稿启事【2017年第3期】

2017-03-24 研究生法学编辑部 学术之路

《研究生法学》2017年第3期

“国家监察委员会”专题征稿启事

《研究生法学》创刊于1986年,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负责的高质量学生自办刊物。31年的发展历程中,《研究生法学》积极推介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刊载了大量有学术影响力的作品,龙卫球、马怀德、胡建淼、宋炉安、薛刚凌、肖建华、李居迁、吴宏耀等本刊的作者都已成为学界中坚力量。


        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提出,三省市的监察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


请输以入

为此,《研究生法学》2017年第3期拟向校内外师生及实务工作者就“国家监察委员会”进行专题征稿,诚挚欢迎以此为主题的稿件。本期专题征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0日晚20:00。本刊优先考虑以下主题来稿:


1. 监察委员会在宪法和组织法上的地位

2. 监察委员会执纪与执法间的协调

3. 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与衔接

4. 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方式

5. 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与被监督

6. 《国家监察法》的构想


投稿注意事项

本刊倡导严谨治学,欢迎选题独到、观点新颖、论证充分的研究成果。来稿篇幅原则上不得少于一万字

2

来稿领域可涵盖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体裁不限,论文、时评、调研报告、书评、译文(需作者书面授权,尤其欢迎小语种译文投稿)等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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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以文稿质量为采用之唯一标准,不问作者职称职务、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等。本刊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版面费,谢绝一切形式的关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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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刊用稿,提高编辑质量和效率,编辑部拟定《研究生法学》写作要求和注释体例,请投稿者务必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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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云链接密码:8p5v

5

来稿请以Word文档通过附件发至投稿邮箱: yjsfxcupl@163.com,文件名为“投稿+稿件标题+投稿日期”。来稿须包含中英文篇名、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投稿无需另行邮寄打印稿。作者个人信息须以单独的Word文档形式通过附件一并发至上述邮箱。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工作单位、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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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删节。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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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实行随稿随审,三个月内未获录用通知,作者或译者可以自行处理。本刊谢绝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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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一经刊发,即付稿酬并赠送当期刊物两本。本刊目前授予“中国知网”“维普”“中教数据库”等数据库电子版权,其中包括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网站、研究生法学编辑部官方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Graduate_Law_Review)等媒介对外传播。凡向本刊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授权,本刊所支付的作者稿酬已包含上述著作权使用费;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注明,编辑部将作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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