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刑法修正的理论模型与制度实践研究”以公开发表三篇核心论文
2016年11月27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天津大学黄太云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我国刑法修正的理论模型与制度实践研究》重大项目获准立项。截止目前,据学术之路微信公众号统计,该项目下已公开发表三篇学术论文,作者分别为张明楷教授、梁根林教授与周光权教授,现将相关论文的基本信息汇总如下:
张明楷教授:贪污贿赂罪的司法与立法发展方向
来源:《政法论坛》2017年第一期
【关键词】
梁根林教授:刑法修正:维度、策略、评价与反思
来源:《法学研究》2017年第一期(pp.42-65)
内容提要:近年来,刑法修正案运用多种修正策略,对刑法进行重大修正,展现出刑法干预早期化、能动化、犯罪圈不断扩大的立法趋向。这一趋向既不意味着法治国自由刑法的诉求已成过眼烟云,也不意味着积极的刑法立法观在我国就此确立。犯罪圈扩大的立法趋向在总体上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实践合理性,但刑法修正案的某些条款在合目的性、明确性与体系逻辑性方面存在瑕疵;1997 年刑法由“厉而不严”向“严而不厉”的结构转型尚未成功,碎片化的刑法修正案立法方式破坏了1997年刑法的外部面相和内部逻辑;1997年刑法已经进入其生命周期的后期,应适时启动对其的全面修订,并且超越刑法典单轨立法模式,构建刑法典与行政刑法的双轨立法模式。
【关键词】刑法修正;刑法结构;刑法立法模式;犯罪圈扩大
周光权教授:论持续侵害与正当防卫的关系
来源:《法学》2017年第4期
【内容摘要】在司法实务中,必须充分重视持续侵害行为的特殊性,防止错误限定正当防卫的成立范围。针对持续侵害的反击行为造成死伤后果的,在司法判断逻辑上应当优先考虑能否适用《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只有在其适用存在障碍时,才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检验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持续侵害状态下的防卫相当性判断应建构一系列规则,无论持续侵害外观上是否平和,防卫人即便造成对方死伤的,也应当肯定反击行为的防卫性质;在持续侵害发生时,防卫人使用类似“挥刀乱捅”的防卫手段的,也可能成立正当防卫;当防卫人展示防卫工具时,对持续侵害人主动迎上前的,要评价为系其主动升高不法侵害危险,防卫人后续造成的后果应归属于侵害一方;在持续侵害过程中,如果能够认定危险处于累积升高的状态,即便防卫人突然实施防卫强度较高的手段造成不法侵害者死伤的,也不能一概否定正当防卫的成立。
【关键词】持续侵害;防卫必要性;防卫限度;特殊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