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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7年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录取办法
根据《北航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下达给法学院的2017年招生计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2017年博士生第二批录取名额为5人,按照今年博士生导师实际招生情况,结合博士生导师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情况以及往年招生情况等,对招生名额配置如下:
序号 | 博导姓名 | 招考专业 | 招生名额 |
1 | 孙国瑞 | 民商法学 | 1 |
2 | 龙卫球 | 民商法学 | 1 |
3 | 王锴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1 |
4 | 郑丽萍 | 刑法学 | 1 |
5 | 任自力 | 民商法学 | 1 |
二、具体选拔条件与原则,参考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情况进行。
三、具体工作流程和节点
1.2017年6月12日17:00前考生本人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可附能证明个人专业成绩及学术水平的成果复印件;并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参照《北航法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安排》的相关要求。
2.考生所报考导师推荐并在考生的书面申请上签字同意。
3.我院将在2017年6月15日前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在复试完毕后对第二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学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同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是否拟录取以学校统一公示为准。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