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2017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通知(还有最后几天报名时间)
“‘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2017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积极性,积极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合“蓝火计划”实施城市和有关高校,组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团),深入企业一线,服务地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博士生工作团成员在为派驻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服务企业过程中,既获得实际工作锻炼,也有助于他们根据社会企业实际需求,遴选和拓展研究方向,有利于推动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博士生工作团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研究生生,由高等学校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并经学校相关部门核准推荐,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一、派驻规模和时间
博士生工作团派往地为“蓝火计划”实施重点区域城市,主要为地级市及部分经济发达县区,服务对象为企业。博士生工作团由高校在读理工类博士生,根据地方及企业实际需求,部分社会科学类在校博士生也可报名。以组团方式集中派驻,每个地方派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时间一般为暑假期间,派驻期一个月,持续性服务周期自派驻期开始计算,为期一年。
二、主要工作任务
博士生工作团成员将直接进驻企业,主要在派驻企业从事技术方面相关工作,例如调研企业技术需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协助解决或组织技术难题攻关、举办技术讲座培训、协助企业引进技术人才等。
鼓励博士生工作团成员在做好派驻企业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针对企业的重点技术难题,设计产学研合作联合研发课题,由博士团成员的导师或所在高校其他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承担课题研发工作,由企业与高校按照横向委托课题方式共同组织实施研发工作,发挥高校和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扎实有效推进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工作。
三、选拔流程
1、首先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填报接收博士生工作团成员的相关需求信息,审核汇总后提交给中国技术供需在线(4月中下旬完成)。
2、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复核地方企业博士生需求汇总信息后,上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文通知有关高校(5月中旬)。
3、有关高校按照专业基本对口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汇总和审核报名情况,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择优推荐(6月初完成)。
4、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技术供需在线汇总填报信息,同时将派驻人员名单反馈给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企业向地方人民政府反馈人员挑选信息,地方人民政府汇总企业人员挑选信息并反馈给中国技术供需在线(6月中旬完成)。
5、最终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向所有参团院校和博士生发出成团通知(6月底)。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博士团的驻地管理工作,组织开团仪式(7月中下旬)、闭团仪式(8月中下旬)等相关活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立工作组参与部分活动。
四、管理与保障
1、设立“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实施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博士团的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技中心、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中国技术供需在线;
2、博士团实施工作管理办公室下设博士团地方管理办公室,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建,指定专人负责。承担地方分团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遴选接收企业及技术需求、负责开闭团仪式、组织博士团派驻期间的集体活动,协调接收企业安排博士团成员的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向博士团管理办公室通报本地博士团的情况。落实博士团成员派驻期内适度的工作津贴(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往返驻地交通,驻点期间的食宿、保险等费用。
3、以博士团分团为单位设立临时党支部,每个博士团分团党支部由5名成员组成,党支部书记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兼任,副书记由博士生工作团团长担任。临时党支部定期组织分团成员的学习、交流。
4、博士团分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名,原则上团长、副团长是临时党支部成员,负责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博士团地方管理办公室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派驻工作期间的相关事务。
5、博士团派驻结束后应召开总结大会(与闭团仪式同期举办),博士生工作团成员应提交调研报告、撰写总结材料;地方政府及接收企业为博士生工作团成员联合出具评价报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为博士生工作团成员颁发参团证书。
6、博士团所需经费预算需提前编制,统一管理,产生的人员及组织经费,由接收地地方人民政府承担。
相应附件请后台回复【文件下载】四个字便捷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