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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2017年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通知

2017-06-11 学术之路

重庆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45年,是当时重庆大学6大学院(文理工商法医)之一,法学院下设法律系、经济系、政治系,先后由翟晋夫先生、罗志如教授、潘大逵教授任院长,当代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也曾在本院任教。 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重庆大学法学院调出重庆大学,与兄弟院校法学院系组建成立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重庆大学恢复法学本科招生,隶属贸易及法律学院,1998年设立法律系,2000年三校合并成立新的法律系并成功申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法理学硕士点,2002年恢复成立法学院。学院依托学校综合学科的优势,以及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良好机遇,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通过十余年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学院拥有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法学本科专业系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和“三特行动计划”建设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建有多个创新实践教学团队,设有法学实践教学中心、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两个模拟法庭、多个案例讨论室,建有国家级和省部级精品课程3门。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等60余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多个校外法学教育实习基地。法学一级学科系重庆市重点学科,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11名第17位,进入重庆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培育学科”行列。学院拥有国家“985”工程研究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2个。2015年新增省部级基地1个(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获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牵头成立“重庆大学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大数据法治战略研究院”(全国首个)。

为促进国内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加深对重庆大学和重庆大学法学院的了解,选拔更多优秀学子进入我院继续深造学习。我院将于2017年7月举办“首届暑期学术夏令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全国高校法学专业2018届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

2、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综合素质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优先),英语水平良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二、     申请材料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 ),选择“2018年推免预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我院及相应专业,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原件在入营报到时出示,并同时提交相应复印件。网上申请时,请在备注中写上“2017年暑期学术夏令营报名”。

相关材料如下:

⑴本科成绩单原件(包括专业人数和本人在全专业学生中的总成绩排名;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⑵申请表中所涉及的论文代表作、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有条件的可提供院系或导师推荐意见);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TOEFL成绩、GRE/GMAT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以及1寸证件照。

三、     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入围者将于2017年7月1日之前公布在重庆大学法学院网页,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确认。

四、     活动时间及日程安排

1、活动时间:7月10日~7月13日

2、日程安排


五、     相关资助

学院将为参加夏令营的营员,资助夏令营期间的以下费用:

1、食宿:入选营员夏令营期间(7月10日—7月13日);

2、交通费:资助外地学生来渝的火车票(硬座、高铁二等座)或汽车票费用(外地院校学生请自行预定往返车票,学生报到时须提供车票票据);

3、保险:将为入选营员统一购买在本活动期间的团体意外保险,建议各位营员自购买旅途意外保险;

4、其他:提供本次夏令营期间组织参观的学习费用。

六、 优惠政策

凡参加我院2017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考核的营员将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的2018届法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并申请我院推免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为我院2018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择专业及导师;

2、获得我院夏令营“合格营员”的2018届法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并申请我院推免研究生的,列入当年我院推免研究生初试名单。

七、     注意事项

1、若发现申请材料有虚假成分,即取消申请人一切由此获得的利益,并保留追溯的权利;

2、参加暑期夏令营的学生必须遵守重庆大学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的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并注意安全;

3、营员报到后要求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擅自离营者,举办方将不提供相关资助。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B区法学院

2、联系人:陈老师

3、联系电话:023-86661063

4、重庆大学法学院主页:http://law.cqu.edu.cn/

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7年6月2日

(责任编辑:陈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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