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3号与4号公告:主题征文征集结束与评奖办法
主题征文征集结束,成绩喜人
为了配合2017年8月在江苏徐州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论坛组委会开展了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目前,征文活动征集阶段已经顺利结束,共收到来稿4800余篇,剔除重复投稿的文章,有效稿件共4570篇,为历届论坛征文数最多,创下了历史新高。
在全部来稿中,“司法体制改革的一般问题”专题642篇,“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专题740篇,“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专题587篇,“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专题1495篇,“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专题525篇,“推进司法文明建设”专题581篇。具体情况如下:
1.“司法体制改革的一般问题”专题。来稿主要集中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与实践”、“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权威”、“司法体制改革与法律教育”、“司法信息化建设”等问题的研究。
2.“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专题。来稿主要涉及“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员额制下的办案团队建设”、“司法职业保障”、“司法人员选拔与养成机制”、“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建设研究”、“司法辅助人员职业发展规划研究”等问题。
3.“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专题。来稿主要侧重“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研究”、“审判权的性质和人民法院的改革方向”、“检察权的性质和检察机关的改革方向”、“侦查权的性质和公安机关的改革方向”、“监察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等问题。
4.“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专题。来稿主要集中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风险防范研究”、“媒体对司法的监督及其界限”、“立案登记制实证研究”、“法院内部集体决策机制与司法责任制”、“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问题。
5.“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专题。来稿主要关注“冤错案件预防和纠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法治化”、“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问题。
6.“推进司法文明建设”专题。来稿主要集中于“司法文明与司法公信力”、“人工智能与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司法文明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司法文明与人权保障”等问题的研究。
征文活动得到了全国政法部门和地方法学会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在4570篇征文中,个人投稿1380篇,单位组织推荐3190篇。根据统计,共有75家单位统一组织了征文活动。其中,法学会37家,法院22家,检察院10家,公安机关3家,司法行政部门3家。
目前,《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奖办法》已经报中国法学会党组审批。本次评审将继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公信力。近日,初评工作即将展开。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
2017年6月14日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评奖办法
第一条【规则宗旨】
为确保征文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次征文活动所征集的全部有效稿件(4570篇),均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标准】
着重从:(1)选题是否具有较大价值;(2)与征文主题是否契合;(3)主要观点是否具有较大的创新性;(4)论证是否有理有据;(5)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6)研究方法是否妥当;(7)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流畅;(8)从文章内容包括脚注看是否属于新近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论文设一等奖30篇,二等奖60篇,三等奖120篇,优秀奖若干篇,获奖总数不超过有效稿件总数的10%。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依据征文组织数量和获奖情况加以评定。
第五条【评审程序】
评审设初评、复评、终评等三个环节。
第六条【初评环节】
1.目标:从全部征文稿件中初选出25%左右的论文进入复评环节。
2.评审人员: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专职研究人员、外聘青年专家。
3.评审办法:电子匿名评审。
第七条【复评环节】
1.目标:从经过初评筛选出来的论文中,评出50%左右的论文进入终评。
2.评审人员:聘请理论与实践部门的知名专家;每组3名专家。
3.评审方式:电子匿名评审。
第八条【终评环节】
1.目标:从进入终评的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210篇以及优秀奖若干篇。
2.评审人员:组成由中央有关部门和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的评审委员会。
3.评审方式:集中书面匿名评审。
第九条【时间安排】
1.2017年6月14日,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第4号公告,公布评奖办法。
2.2017年6月24日之前完成初评,发布第5号公告,公布初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3.2017年7月4日之前完成复评,发布第6号公告,公布复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4.2017年7月14日之前完成终评,发布第7号公告,公示终评名单和专家名单。
第十条【奖励事项】
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论文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从一二等奖论文中遴选十余篇作者未满40周岁的优秀论文,为论坛报告论文。
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奖单位代表出席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颁奖仪式在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第十一条【解释权属】
本评奖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
第十二条【施行时间】
本评奖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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