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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籍当代法学家分布大盘点

2017-07-16 学术之路

排名不分先后,欢迎补充、指正!本文大部分统计内容为2009年所做,部分学者的身份已经发生变化,我们只是修订了部分内容,望周知!

法理法史学

范  愉:1953年生,河北威县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1976年大学毕业后自愿支边,198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1996年获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日本著名法理学家、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代主席、亚洲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会长森际康友教授。2005至2006年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大学、东北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曾在西藏自治区妇联、西藏师范学院、中国人民图书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工作。

霍存福:1958年生,河北康保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1年考取同系研究生,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长春市政协委员。

林向荣:1928年生,河北昌黎县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1948年9月考入台湾大学哲学系读书,1949年10月至1950年3月在刚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1950年3月至1958年10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1958年10月研究生毕业分配至西南政法学院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林向荣教授曾是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1986年4月,被任命为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1996年8月离休。2008年9月27日因病医治无效在重庆去世,享年81岁。

刘金国:1940年生,河北冀州市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65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留校任教。1971年北京政法学院解散后,分配到蚌埠医学院,先后任团委书记、党办主任,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回校任教,现已退休。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法学会法理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金国教授曾于1991年至2002年担任过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法理学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组长;1997年至2002年任教育部全国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蒲  坚:1927年生,河北玉田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49年9月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1950年转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4年毕业并分配至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全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研究所和法律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专业博士点导师组成员、中南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教育部中国人民大学文科文献信息中心学术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由他执笔编写的《中国法制史简编》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公开出版的中国法制史著作。

孙国华:1925年生,河北阳原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创建人和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兼任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朝阳大学校友会会长、朝阳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等职,是国内多所高校兼职或客座教授。

宪法行政法

张盛国:1956年生,河北满城人。现任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侦学研究会副会长。

甄树清:1962年生,河北辛集人,法学博士,教授。现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省政协委员等职。曾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

郑贤君:1964年生,河北赵县人,法学博士。现任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

朱维究: 1944年生,河北滦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参事室唯一的法学家。196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原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起历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教授、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比较法研究》主编、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宪法与行政法导师组组长、民政部社团复议委员会委员,中国警察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教学、行政及社会职务。现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共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监察部特约监察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民革北京市委副主任委员等职。

民商法

崔建远:1956生,河北滦南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等职。

何基鸿:1888年生,河北藁城人,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士。历任大理院书记官、大理院推事、司法部参事、国民政府考试院编撰、国立清华大学政治学系讲师等职。19224月当选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19239月赴英、德等国留学,归国后再任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教务长兼第三院(社会科学学院)主任及政治系主任。主讲民法总则、德国法、民法债编总论、法院组织法等课程。与沈钧儒合著《宪法要览》。

刘俊海: 1969年生,河北泊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委员会委员、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商法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社会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兼所务办公室主任等职。

刘志刚:1960年生,河北灵寿人,教授。现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河北大学法律顾问、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人大建设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民商法研究会副理事长、河北省版权协会理事。

王保树:1941年生,河北任丘市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最早从事商法研究的学者之一。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法学》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北京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大学兼职教授。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魏振瀛:1933年生,河北威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50年参加工作,196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曾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成功者研究会高级顾问、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暨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文科分会委员、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董事会董事、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2000年11月离休。

燕树棠: 1891年生,河北定县人。1914年天津北洋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士学位。1915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攻读法律,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1年回国,应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的聘请,任法律系主任、教授,同时兼授清华大学法律课程。后任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1935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后任西南联大法律系主任。1938年2月,当选国民政府监察委员。1948年7月,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曾被选为湖北省政协委员、中国对外文化协会武汉分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理事。曾参与起草“六法全书”,主撰“亲属法”。1984年去世。

赵中孚:1929年生,河北涉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47年毕业于北平私立汇文中学,后考入朝阳大学法律系。1949年先后在华北人民司法部主办的学习队和前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19503月转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9月调为民法教研室研究生,12月留校任教至今(文革期间人民大学解散,在北京大学任教五年)。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荣誉院长、教授。兼任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公证员协会理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咨询顾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专门小组成员等职务。曾参加我国民法典、民法通则、企业破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的起草工作。

经济法

柴振国:1959年生,河北平乡人。现任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河北省执法科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省市场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石家庄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等职。

时建中:1964年生,河北康保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2008年7月,被教育部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级干部。2008年9月起,作为中组部选派的第六批援疆干部担任伊犁师范学院副院长,任期三年。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商务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贸易与竞争政策议题谈判专家咨询组成员(召集人)、WTO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贸易研究会(深圳)执行理事长、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小组专家。

王晓晔:1948年生,河北张家口人,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反垄断立法顾问、国家商务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议程)贸易与竞争政策议题专家咨询组组长、国家价格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务。

王继军:1956年生,河北涞水人。现任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省人民政府首届法律顾问、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中国法学会理事、山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山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委员、山西省法学学科带头人、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法学组组长等。曾任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 

刑法

郭建安:1961年生,河北唐山人。现任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司长,曾任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副司长、常务副司长、司法部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等职。现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教养学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监狱学会理事,国际犯罪学学会(总部巴黎)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李晓明:1959年生,河北邢台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江苏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1997年被评为河北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同年被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管优秀专家”称号,享受政府津贴。

王作富: 1928年生,河北唐山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49年考入前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学习,1950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合并为中国人民大学,成为法律本科第一期学员,并于同年冬天转入法律系研究生班学习,专攻刑法学。1952年2月,未及毕业即被提前调入刑法教研室任助教,在苏联第一位来华的刑法专家贝斯特洛娃的指导下边学习边工作。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张玉镶,河北肥县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内著名的物证鉴定专家。现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是张玉镶老师培养的硕士生。

诉讼法

顾永忠:1956年生,河北阜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85年起从事刑法、刑事诉讼法学的教育和研究工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会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

景汉朝: 1960年生,河北深县人,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办公厅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调研组组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齐树洁:1954年生,河北武安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委员,执行制度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

宋英辉:1957年生,河北赵县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刑事诉讼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法制日报》社专家顾问、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多所院校的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兼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室主任。

甄  贞:1958年生,河北安平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官协会北京检察官协会副会长、北京市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

刘根菊:1943年生,河北南宫市人。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华侨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赵  钢:1956年生,河北昌平人。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同年8月到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法学评论》常务副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执行制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任理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国际法

白桂梅:1954年生,河北涿县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1988年至1989年在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法学院、1995年至1996年在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1年7月在英国牛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人权暑期班讲学。

赵维田:1926年生,河北赵县人。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教授、研究员,兼任对外经济贸易部WTO法律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中国法学会世贸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2005年8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

周忠海: 1945年生,河北沙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国际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多所院校的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

环境法

金瑞林:1931年生,河北滦南人,满族。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主要致力于环境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中国高校最早开设环境法课程和招收环境法硕士与博士生。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副理事长,国务院环委会科学顾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法律顾问,北大环境科学中心副主任等社会职务。

另外,秦皇岛的付立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承德的王建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青年才俊正在迅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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