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大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河南籍法学院院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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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学院行政班子换届大会,宣布新的一届行政领导班子,河南籍王轶教授出任新一任法学院院长。法学界再次关注河南籍法学家,为此我们特梳理总结那些曾经以及正在担任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第一负责人以上职务的河南籍法学家,以飨读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王轶,河南镇平人,民法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年7月出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院长、兼任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
北京大学法学院:
无,只有担任副院长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
王晨光,教授,博导,河南洛阳人,原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图书馆馆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王振民,现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原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1989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两次获得“清华之友──优秀青年教师奖励金”一等奖。2004年12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2006年2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15日宣布已出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
中国政法大学:
樊崇义,河南内乡县人,1940年11月出生,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会副会长、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监察学会理事、中国监狱学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公正律师工作专家咨询委员,《法制日报》顾问,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和执法监督员,北京市诉讼法学会副会长等。享有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刘海年,河南省唐河县人,1936年4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6级学生,研究生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荣誉理事,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之政府特殊津贴。1964年研究生毕业后到法学研究所工作,1978年助理研究员,1981年副研究员,1988年研究员,同年8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任所长,1995年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至1998年12月。
北京师范大学:
赵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南阳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1988年3月),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0—1991)。北京师范大学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北师大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暨研究员,北师大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北师大死刑研究国际中心主任,北师大刑科院反恐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师大刑科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师大学位委员会法学分会主席,北师大刑科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1992年1月-1997年9月)、法学院副院长(1997年9月-2005年8月)、法学教授(1992年6月-2005年8月)、博士生导师(1993年6月-2007年6月)。创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并曾任该中心第一﹑二届主任(1999-2005)。2005年8月加盟北师大创建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担任院长,2005年12月兼任北师大法律系主任,2006年4月起兼任北师大法学院院长(2016年10月卸任)。
吉林大学法学院:
张文显,男,汉族,一九五一年八月廿八(农历)出生,河南省南阳市人,1975年11月入党,1970年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哲学博士。1991.10——1994.01出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二级大法官、著名法学家,曾经担任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华东政法大学:
郝铁川,男,汉族,1959年12月31日出生于河南汲县(现卫辉市),祖籍河南南阳邓州市人。中共党员,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8——1995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1999——2000年,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家法制讲师团成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武汉大学法学院:
马克昌(1926年——2011年),著名法学教授、博导,河南西华县红花集镇人,法学家。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师从前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专门从事刑法学研究。1952年返回武汉大学任教。参加过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与人大高铭暄教授合称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2011年6月22日在武汉去世,享年85岁。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
冯果,博士生导师,男,汉族,1968年出生,河南南阳人。1992年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1994年晋升讲师,1999年晋升副教授,2002年破格晋升教授。2005年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2005年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南政法大学:
付子堂,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河南南阳人,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法学教授、法理学博士生导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国家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法学院:
陈景良(1958~),河南鹿邑人;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社会和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
韩长印,1963年生,河南平顶山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1999年被河南省高评委破格评审为教授。曾任河南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点牵头人,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李力,1964年生,河南汤阴县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曾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
王新清,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于河南省新野县,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现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
西北政法大学:
王瀚,1962年7月生,河南省长葛市人,教授,199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结项出站。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学位委员会副主席、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教育研究》主编、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科)带头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首席专家,先后在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商事仲裁院、韩国济州大学法学院、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与对外关系局讲学或从事学术访问,主要从事比较国际私法、国际航空法、国际民商事程序法、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工作,陕西省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专家。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石静霞,女,生于1970年8月,河南省济源市人。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北大学法学院:
段秋关,河南洛阳人,生于1946年8月,中共党员。1969年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系本科。198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是“文革”之后北京大学第一届法学硕士生。曾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郑州大学法学院:
苗连营,男,1965年12月生,河南延津人,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
田土城,男,河南省武陟县人,1957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省管专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主任,河南省法学博士后创新团队主任,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特聘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博士研究生主导师。兼任国家自考委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政法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河南省民商法研究会会长,河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郑州仲裁委委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原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
张绍谦,男,1956年生,河南宜阳人,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刑事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学术带头人。主要从事刑法学、犯罪学的教学与研究。原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
栗克元,男,生于1956年,河南新乡人。现任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意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犯罪学会犯罪与矫治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海商法研究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
王艳林,1962年生,河南郸城县人,现为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教授,曾任院长。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郝宏奎,男,满族,中共党员,1963年1月出生,教授,专业技术一级警监。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1月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以及河南省各个法学院系的院长与系主任们,由于人数较多,相对没有那么有名,此处不再列举。当然,欢迎广大河南籍学友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