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民法泰斗傅鼎生因癌长辞,同事眼中的六旬“总裁” 晚课之后常等公交
(本文来源于上观新闻 作者:何木永 徐瑞哲 2017-08-03 )
去年4月,傅老师刚查出来胰腺癌二期,在医院看到了学生前一天发过来的提问短信,进手术室的前一刻还给该同学进行回复,那时是凌晨五点多。
“你是现在还唯一一位用钢笔答题的学生吧?对了,墨水还是纯蓝色的,我没有记错吧……”
一句话,一世恩;一念起,两行泪。听闻恩师傅鼎生今晨辞世的消息,2014届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就职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的张珵悲痛万分,忆起上大学时傅老师的亲切问候,更是感慨难言。
作为我国民法学泰斗之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傅鼎生教授,因胰腺癌医治无效,于今天(3日)7时25分在上海瑞金医院与世长辞,在与病魔抗争了一年零四个月之后,结束了他治学为师的64岁人生。
治学:推崇学生们从民法中学做人
一个出色的法学家必须掌握3种语言,一是纯学术的研究;二是面对政府的政策建议;三是面对媒体大众的声音。对于一个民法学家所肩负的社会任务,傅鼎生教授曾总结为8个字——学以致用,服务社会。
在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驰看来,“在现阶段法律作为工具的实用理性与民法承载的普适规范指引价值之间,能施加妥适平衡,并甘愿花费精力,说出官方能接受、媒体能听懂话的人寥寥无几,而傅教授便是其中之一。”
提起民法学,傅鼎生先生简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华政民法教研室的同事们都喜欢称呼傅先生为“总裁”,每有问题让先生回答,总也难不倒他。傅先生治学严谨,民法理论融汇贯通,对诸多问题的看法均有独到之处,对各种学说的分析精辟到位。
毫无疑问,傅先生对于民法的研究也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这30余年来法律体制的不断完善,不仅是见证者,更是参与者与奠基人。
在恢复高考后的第二年,傅鼎生考取了西南政法大学,开始了他的法学之路。他回忆说:“当时我国民事制度还不完善,没有现成的立法,我们只能学习民事政策。”他是西政黄金一代的代表,和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周强、李少平等是同班同学。
在民法领域30余年教学和研究中,傅先生无时无刻不被民法的魅力打动着,因为好的民法是从人的本性出发,制定出一套符合人性的规则。傅先生推崇学生们从民法当中学做人,真正把民法的精神融进生命中。“在待人接物上更是处处为他人设想,真正体现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风貌。在学校的口碑之好,有目共睹。”张驰说。
为师:金奖银奖不如最佳教师奖
在生前,作为国内民法学泰斗,傅鼎生得过许多奖项和头衔,但他最看重的却是学生们投票投出来的“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
每年评选时候,他都是高票荣膺同学们心中的最佳教师。而领奖时,他则会幽默地表示自己“心动过速,血压高升。”傅先生曾说过,“金奖、银奖均不如学生的‘最佳教师’奖,因为这来自学生无记名评价,它蕴含着民主、自由、平等,以及智慧、公平、真实,深情、爱戴、崇敬,纯情、淳朴、无功利。”在傅老师眼中,这是学生给予他辛勤劳动的最好回报。
谈笑风生间,十字军东征路上的商事行为起源;深入浅出间,阐明界限与限制的本质……每逢上课,傅老师从德国民法讲到中国台湾民法,再扩展到中国大陆民法,让同学们感受民法的博大精深,用生动案例深入浅出帮助同学们理解并记住知识点。在华政,傅师的课总是一座难求,学生们经常会席地而坐来“蹭课”。
年纪大了之后听不到下课铃声,傅老师会让班里的同学到时间就提醒他;而当他了解到同学们不好意思出言打断他时,傅老师就让同学们做了个小牌子,下课时间一到就举起来。
傅老师在华政一直坚持给本科生上课,低调和热情是同学们对他的最大印象。只要学生有问题,不管是当面提问,还是邮件短信提问,傅师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去年4月,傅老师刚查出来胰腺癌二期,在医院看到了学生前一天发过来的提问短信,进手术室的前一刻还给该同学进行回复,那时是凌晨五点多。
华政2016届民商法学博士唐豪臻是傅师带的最后一个博士生。他记得那时候邹碧华老师出事以后,傅老师主动联系了他,表示会帮助他继续学业,完成论文,而唐豪臻知道那个时候傅老师其实已经退休,心中感动更是无以复加。
走好!手提大包课件夜等公交的那个傅师
傅老师住院治疗期间,傅门男生轮流陪夜。唐豪臻陪了3晚,和傅老师聊了很多。看着傅老师日渐消瘦的样子,他的心里十分难过。还记得第二次陪夜时,正值博士论文答辩之前,“第二天早上起来,傅师拉着我在医院走廊里还和我讲该如何答辩,如何应对答辩老师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
与唐豪臻一样,听闻噩耗的华政师生当天纷纷表达对傅师的敬仰和悼念——
“傅老师给我留下最深刻的记忆就是,夜晚九点多,暖光的路灯下,一身疲惫的傅老师手提两大包课件,在北门的公交站牌下等公交…那一刻,觉得好心疼!”
“傅老师是我的第一个民法老师,也是我最喜爱的民法老师,他教的民法课通俗易懂又有趣,虽然他给我们上过几节课就因病而离职,然而一提起民法老师,就会对他念念不忘。感谢傅老师,一路走好!”
“刑有刘宪权,民有傅鼎生。一朝有,一直有!”
“理论弄得明白,课能讲得透彻,为人师表又十分谦和。傅老师是真大师!”
“先生之道德文章,必著在简册,昭如日星。”
“数年方知老师所言研习之艰辛,吾辈楷模,傅师千古。”
“沉痛悼念,回想多年前傅老师课堂上的侃侃而谈,音容笑貌犹在眼前,感谢傅老师为我们传业解惑!”
“对傅老师其人之谦和、其治学之严谨早有耳闻,怎奈如今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沉痛、悼念!傅老师一路走好!”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傅师,走好!
【新闻人物小传】
傅鼎生,男,1953年2月生,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生前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总干事。还曾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消保委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
主编《民商法疑难问题研究》,合著《市场行为法律制度》、《侵权赔偿》、《上海法制战略研究》等著作6本。在《法学》、《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法律科学》、《探索与争鸣》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曾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司法部直属高校先进教师奖”,“优秀教育成果上海市二等奖(5人集体奖)”,“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连续13年被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评选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2016年4月查出胰腺癌二期,与病魔抗争了一年零四个月后身体状况恶化,于2017年8月3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