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过律所或者公证行业工作经历优先;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5.根据岗位需要,3名工作人员均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条件特别优秀者,学历、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3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608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打印并亲笔签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1份及个人简历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2899266085@qq.com);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原件报名审验后现场归还)
4.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通知;初审不合格者,材料不再退回。
(二)招聘考核
法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笔试时间:2017年9月14日,面试时间:2017年9月15日(暂定)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依法聘用。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限为2年。具体待遇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享有社保。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27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邮编4300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法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本期责任编辑:赵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