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8级推免法律硕士生招生公告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一、招生对象
1、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简称“凯原法学院”)第七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B档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目前就读院校推免指标)学员。
2、国内重点院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目前就读院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要求CET6≥425分(TOEFL≥90分或IELTS≥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对象为本科非法学专业同学(以下13个专业不能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招生对象为未参加我院夏令营的国内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法学专业本科生。
6、国内重点院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7、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1、凯原法学院接收2018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用A4纸下载打印,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2、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含总评成绩排名)原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英语要求:CET6成绩须≥425分(TOEFL≥90分或IELTS≥6.0);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6、参加凯原法学院第七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档的学员不需要另行提交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下载附件申请表并打印,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17年9月16日前寄送到凯原法学院教务办(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我院经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在2017年9月20日前于学院主页(http://law.sjtu.edu.cn/)公布复试通知(含入围复试名单)。我院第七届夏令营政策按夏令营公告不变。
3、申请人须另行按规定完成“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申报程序。
五、“推免服务系统”申报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选报我院,并关注我院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提交申报材料等手续。
2、经我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申请人以“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按照我院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创新潜能及教育背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潜质等业务素质,与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5、推免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六、其他
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在“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备案。
2、“支教”、“少民骨干计划”、“国防生”、“师资”等专项计划的推免生申请和选拔,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的公示学费项目。
寄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杨老师收
邮编:200030 电话:021-62934400
本期责任编辑:赵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