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工作小组组长:龙卫球 王琪全
工作小组副组长:泮伟江 李俊良
工作小组成员:龙卫球 王琪全 泮伟江 李俊良 初殿清 周友军 黄卉
工作小组秘书:董朝燕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报考035102法律(法学)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法学。
三、申请条件
符合《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中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一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4.若本人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物,提交复印件一份。
5.若本人在学期间,有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提交复印件一份。
6.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7.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一份(见附件二)。体格检查表上的体检内容不得少于附件样表所列项目,并且注意须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
8.政审表(见附件三)纸质版一份,具体填写要求见其说明。
9.其他有助于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
五、流程
1.申请
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相关说明及要求,并按上述第四条1-6项的顺序统一用A4纸将全部材料装订成册,(第7项、8项单独散放),于2017年9月22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前将申请材料快递邮寄或送至北航如心楼201房间。
注:快递邮寄建议选择顺丰。
2.复试
(1)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安排等请随时关注法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3)复试时申请者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
(5)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学院按专业组织复试专家组,考察申请者的外语口语和阅读能力(100分)、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0分)、逻辑分析能力与综合素质(1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每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同时,复试过程中将通过面谈形式,对考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对于该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各专业参加复试的申请者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待录取人选,额满为止。如已被确定待录取的申请者放弃待录取,可从未录取的申请人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录取
(1)复试结束后,法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复试结果。
(2)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院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我院公布的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北航本校推免生,原则上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4)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或者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要求见相关材料说明。
六、其它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或2018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一经发现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未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须执行本规定。
6.因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联系方式信息无法下载,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7.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8.我校负责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我校不负责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住宿。
9.投诉与建议:010-82316137,邮箱bhfxyyz@126.com。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10-82316137
E-mail:dongchaoyan610@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201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