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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招聘公告

2017-09-20 学术之路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于2003年10月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是当时上海和整个华东地区高校中唯一的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是全国单一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中规模最大和在站博士后人数最多的流动站。


上海政法学院拥有“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国家级)、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学校“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是“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东北亚研究中心是教育部批准备案建设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


为加强国家安全与反恐问题、上海合作组织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自2017年起,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政法学院合作,招聘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收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2.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


3.年龄35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招收类型


联合培养博士后(全脱产)。由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办理入站手续,由上海政法学院负责管理。


三、招收专业及人数、待遇


(一)2017年度计划招录13人左右。


(二)法学、政治学及相关学科专业,下列人员优先招录:


1.国际法、国际组织及全球治理问题研究人员;


2.上海合作组织及区域国别问题研究人员;


3.国家安全、反恐问题及东北亚区域国别问题研究人员;


4.精通俄语或英语的研究人员。


(三)工作待遇:年工作津贴(含社保缴金等)、各类经费资助、科研项目资助合计20万元左右。


四、报名材料


申请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博士后入站申请表(附件);


2.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


3.身份证复印件;


4.两篇学术研究代表作;


5.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提交申请后,学校分批组织面试。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等方式将上述表格及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或地址,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面试。


联系人:张潇文 15021986409/02139225004


电子信箱:fgc@shupl.edu.cn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221室


邮编:201701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2017年8月10日


本期责任编辑:赵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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