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教授、张卫平教授等名师喊你来东南大学法学院读博!
来源: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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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法学院(025-52091143)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导师
招生专业为030100 法学
0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佑勇
汪进元
孟鸿志
02 刑法学
欧阳本祺
李川
张明楷(兼)
03 法理学
龚向和
04 民商法学
肖冰
张卫平(兼)
05 大数据与互联网法学
刘艳红
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
周佑勇教授,男,1970年生,湖北大悟人。1992年本科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并分别于1997年和2002年在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期间于1997年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并于2003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自2006年9月起任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2014年1月任东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现任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教育部全国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行政执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委理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组副组长、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南京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等职务。
作为首席专家或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1项),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80余篇次。出版个人专著《行政不作为判解》(2000)、《行政法原论》(2000、2005)、《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2005)、《行政裁量治理研究: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2008)、《行政裁量基准研究》(2015,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等5部,主编及合著书籍30余部。成果独立获国家级及省部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多项。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4)、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9)、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2)、2013-2014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015)、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6),以及江苏省第三、四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五个一批”人才、全省“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龚向和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199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获法学博士后证书,2005年至2006年作为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留学瑞典隆德大学(Lund University)。曾任教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2000)、副教授(2003)、教授(2006)、博士生导师(2007)。自2006年11月任教于东南大学,先后任东南大学宪政与人权法研究所所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
兼任: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苏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司法部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司法部一般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共80余篇,其中CSSCI核心期刊论文5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法学文摘》转载1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受教育权论》(2004)、《作为人权的社会权——社会权法律问题研究》(2007)、《社会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研究》(2012),合著《从民生改善到经济发展——社会权法律保障新视角研究》(2013)、《人权法若干理论问题》(2007)、《模拟行政审判庭》(2003)等著作及主编参编教材10余部。成果独立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论文奖等7项。
联系邮箱:gongxianghe@163.com
刘艳红教授,湖北武汉人,法学博士、博士后,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刑事法研究所所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法学》主编。兼任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委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委员等。先后入选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八届高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对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江苏省政府“六大高峰人才”培养对象、第三届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八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992年、1997年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为中南政法学院)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2004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年于德国萨尔大学(Universit?t des Sa?rlandes)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自1992年7月,先后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和东南大学法学院。期间于2003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被破格晋升为教授,并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最高人民法院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科研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各项国家级、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近三十项。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共计10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近100篇、中国法学会确定的16种法学核心期刊(CLSCI)7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50篇/次。出版学术专著《实质犯罪论》(2014)、《实质刑法观》(2009)、《走向实质的刑法解释》(2009)、《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论》(2008)、《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2002)、《罪名研究》(2000)等六部,主编《刑法学总论/各论》(2006)、《刑法学(上/下)》(2014)及参编著作十余部。
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国家司法部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十二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第二届“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政府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首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三等奖、江苏省政府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及三次获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重要奖励荣誉十余项,主编《刑法学总论/各论》获评江苏省学校精品教材,《刑法学(上/下)》入选江苏省“十二五”高校重点教材。
研究领域与特长为犯罪成立理论以及刑法解释论。长期以来,一直潜心致力于实质刑法学派确立与展开的体系化研究,从微观的个罪解释到中观的犯罪构成理论,及至宏观的实质刑法观,产生了一系列以实质刑法为个人学术特色与学术标签的理论成果,取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与社会效果。围绕实质刑法的核心命题,相继展开了“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实质刑法观”、“实质的刑法解释”、“实质的犯罪论”等实质刑法立场相关问题的研究,在同领域中居于领先地位。通过致力于对刑法中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认为刑法中存在大量的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为此应允许裁判者对之进行实质的解释,因而提倡实质的犯罪论与实质的刑法解释论;此外,在行政刑法、刑法方法论、刑事立法、交通犯罪等领域,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
联系邮箱:13770752525@163.com
汪进元教授
联系邮箱:wangjinyuan55@163.com
孟鸿志教授,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现任东南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法治与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交通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省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生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审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行政程序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大学与烟台大学宪法行政法专业点教授等。历任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山东省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首席专家、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3项,主持其他省部级课题10余项;出版《依法行政原理论》、《行政法学》、《中国行政组织法通论》、《部门行政法研究》等个人或主编著作10余部,其他合作书籍20余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获山东省和江苏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与教学成果奖7项。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部门行政法、立法学。
主要学术经历:
1983至1998年执教于内蒙古财经大学,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学院(系)副院长(主持工作,1993-1998),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内蒙古法学会常务理事、内蒙古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1998年调入山东工商学院(原中国煤炭经济学院),任法学院院长(1999-2009)、教授(2001年起)、党总支书记(2005-2006)、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十五”和“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首席专家,山东大学、烟台大学宪法行政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合作导师,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与司法部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兼任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和法院法制咨询专家、人民陪审员等。
2008年底调入东南大学,任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0-2015),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荣誉与获奖:
2008年被授予山东省教学名师;
2004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
2003年被授予首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
1995年被授予首届内蒙古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
2005年《中国行政执法监控机制研究》获山东省政府第19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2年《论部门行政法的规范和调整对象》获山东省政府第17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3年《行政诉讼法实用教程》获内蒙古政府第4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201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获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
2009年《行政法学》获山东省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013年《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创新与实践》获江苏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2003年《模拟法庭获实验教学研究》获山东省教学成果三等奖;
2006年和2010年行政法学课程先后获山东省和江苏省高校精品课程。
主要开设课程: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部门行政法学
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
1、《城市交通规划法治问题研究》(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2AFX006项,项目主持人);
2、《行政规划法律规制研究》(2004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04BFX045,项目主持人);
3、《中国行政执法监控机制研究》(2001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01BFX010,项目主持人, 2005年山东省政府第19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4、《现代城市交通发展的制度平台与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ZD160,子课题负责人);
5、《城市规划法律治理研究》(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0YJA820074,项目主持人);
6、《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化问题研究》(200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03JD820012,项目主持人);
7、《城市交通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012年司法部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12SFB0018,项目主持人);
8、《城市房屋拆迁法律规制研究》(2004年司法部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04SFB2011,项目主持人);
9、《<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专题研究》(2015年江苏省政府特别委托项目,项目执行负责人);
10、《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新态势研究》(200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项目主持人);
11、《行政相对人监督行政法律制度研究》(2004年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04BMZ08,项目主持人);
12、《部门行政法研究》(2004年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B200411-4,项目主持人);
13、《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研究》(1999年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
14、《模拟法庭实验教学研究》(2004年山东省高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
15、《行政法治建设和实践》(2015年国际合作项目8613059006,项目主持人)。
主要论著:
1、《依法行政原理论》(独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当代中国行政法》(独著行政规划部分9万字,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3、《行政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2009年山东省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主编,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2011年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
5、《中国行政组织法通论》(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002年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6、《行政诉讼法实用教程》(主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1993年内蒙古政府第4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7、《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新态势研究》(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
8、《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9、《法学基础与行政法》(主持编写,原劳动人事部全国公务员岗位培训教材,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0、《部门行政法研究》(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11、《城市规划法律治理研究》(主编,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12、《城市交通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主编);
13、《国家赔偿法学》(主编)。
孟鸿志menghongzhi@sina.com
张卫平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学科负责人、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
联系邮箱:lawzhch@mail.tsinghua.edu.cn
欧阳本祺教授,湖南耒阳人,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入职东南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2010)、教授(2014)、法学院副院长(2015)。先后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10)、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2016)、江苏省政府“六大高峰人才”培养对象(2016)、第四届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2016)。兼任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挂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2010、2016),另主持教育部、司法部、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出版个人专著《目的犯研究》(2009)、《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刑法教义学》(2016)两部。研究成果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多项、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
代表性科研论文:
1.“论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限度”,《中国法学》2017年第3期;
2.“具体的打击错误:从故意认定到故意归责”,《法学研究》2015第5期;
3.“中国刑法学的去政治化”,《法学研究》2013年第1期;
4.“犯罪构成体系的价值评价:从存在论走向规范论”,《法学研究》2011年第1期;
5.《论特别认知的刑法意义》,《法律科学》2016年第6期;
6.“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当代法学》2016年第1期;
7.“论不作为正犯与共犯的区分”,《中外法学》2015年第3期;
8.“论因果流程偏离的主观归责”,《法学评论》2015第6期;
9.“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困境与出路”,《法商研究》2013年第5期;
10.“论危险故意”,《法学家》2013年第1期;
11.“ 论刑法上的具体危险的判断”,《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6期;
12.“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性规定的实证分析”,《法学》2012第7期;
13.“犯罪构成诞生的权力分析”,《法律科学》2012年第4期;
14.“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刑事政策分析”,《法商研究》2011第5期;
15.“走出刑法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迷思”,《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5期;
16.“论我国定罪思维的传统及其演化”,《法律科学》2010年第3期;
17.“规范违反说之批判”,《法学评论》2009年第6期,第38-44页;
18.“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另一种解释”,《法学》2009年第3期;
19.“论真正非法定目的犯的解释适用——兼论刑法漏洞的补充”,《法学论坛》2008年第1期,第58-64页;
20.“类型思维下的目的犯——真正非法定目的犯概念之提倡”,《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21.“论目的犯目的的地位”,《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年第3期。
个人学术专著:
1.《目的犯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刑法教义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联系邮箱:15195966780@163.com
李川教授,1980年生,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连续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东南大学中国犯罪预防与社会修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2015年在江苏省司法厅挂职副处长。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016年),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2013-2016)。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访问学者(2006.12-2007.5),德国马尔堡大学访问学者(2009.4-2010.4),美国里海大学访学(2012.7-2012.8)。
研究方向: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
主持的主要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劳教废止后社区矫正的职能定位与处遇模式研究”。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刑罚目的理论的更新与量刑应用研究”。
3、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基于风险管控的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研究”。
4、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刑罚目的理论研究”。
5、江苏省法学会课题:“职务犯罪预防规范化研究”。
6、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协同创新中心课题:“外来务工人员犯罪与刑事处罚实证研究——以苏南地区为例”。
7、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课题:“情境式双语案例研讨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和课程建设研究”。
并主持横向课题数项,以主要参与人身份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子课题项目和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等其他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
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1、《修复、矫治与分控:社区矫正机能三重性辩证及其展开》,《中国法学》2015年第5期(权威期刊、CLSCI、CSSCI)。
2、《刑法研究面向教义学发展的维度与定位》,《法学研究》2013年第1期(权威期刊、CLSCI、CSSCI)。
3、《从特殊预防到风险管控:社区矫正之理论嬗变与进路选择》,《法律科学》2012年第3期(CLSCI、CSSCI),《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法学》2012年第8期全文转载。
4、《适格犯的概念和机能初探:兼论危险犯第三类型的发展谱系》,《政法论坛》2014年第5期(CLSCI、CSSCI),《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法学》2014年第11期全文转载。
5、《危险犯的扩张逻辑和正当性思考》,《法学评论》2017年第2期(CLSCI、CSSCI)。
6、《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法律科学》2016年第1期(CLSCI、CSSCI)。
7、《寻衅滋事罪情节犯的属性认定与限缩适用探究》,《法学》2015年第12期(CLSCI、CSSCI)。
8、《论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客观标准》,《法学评论》2012年第4期(CLSCI、CSSCI)。
9、《醉驾犯罪酒精临界值标准法理定位与适用思辨》,《法学》2012年第10期(CLSCI、CSSCI)。
10、《抽象危险犯自身谦抑机制研究》,《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12期(CLSCI、CSSCI)。
11、《从注意义务违反到客观归责:医疗过失犯之理论嬗变与归责限缩》,《法学论坛》2014年第5期(CSSCI)。
12、《三次被害视野下我国被害人研究之反思》,《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CSSCI)。
1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立法方向问题探究——以江苏省为例》,《青少年犯罪问题》2015 年第4 期。
获得主要奖励:
曾获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东南大学十佳最受欢迎的研究生导师、东南大学教学奖一等奖、东南大学中泰国立奖教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教金等奖项。
出版专著:
《刑罚目的理论的反思与重构》,法律出版社2010年。
联系邮箱:sanshulee@163.com
张明楷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专著《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专著教材《刑法学》获司法部第三届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另外获得普通高校第三届、第四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奖二等奖等各项省部级奖20余项。入选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曾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等奖项。
在《中国社会科学》(5篇)、《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三大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40余篇。在其他CSSCI来源期刊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学术专著30余部;个人独著教材“普通高等教育法学精品教材”法律出版社《刑法学》(上\下)第一版至第五版,属于当代中国刑法学界权威教材、领衔法学界教材引用率与销售量之冠。个人学术论文被引频次位列法学界前三、刑法学界第一。
独立主持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刑法修正的理论模型与制度实践”、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国预防犯罪委员会科研项目等十余项。现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兼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多次参与中国司法考试命题工作和担任《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二卷)刑法学部分的主编工作。曾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师从山口厚教授;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师从前田雅英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为中国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卷)命题人。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业务咨询专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等;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点指导小组成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
联系邮箱:thezmk@mail.tsinghua.edu.cn
肖冰教授
联系邮箱:1417651105@qq.com
许前飞教授,河南孟津人。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武汉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获哲学学士学位;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在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10月至1989年9月,在美国纽约大学进修。
1984年12月至1988年12月,历任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系教师、副主任。1988年12月至2012年12月,历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海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83年以来,先后主编、发表涉及法哲学、经济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和审判理论等方面的专著和论文50余部(篇),其中,《技术转让》专著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图书奖”;《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政府职能转变》、《在权利的边缘守护法律》、《中国法官素质评析》、《再论中国法官素质》、《中国法官定额制度与人民法院体制改革》、《试论国际海洋环境法的发展》、《外国破产宣告在我国境内的效力问题》等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多家核心期刊刊用并被收录相关研究文集。主持了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多项重点调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形成了《关于毒品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云南省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保障研究》、《完善云南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研究》等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司法解释建议稿、决策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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