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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教授:法界泰斗 杏坛贤师

2017-09-24 学术之路

来源:本文转自醒龙法律人


作为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高铭暄的头顶有着许多耀眼的光环: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这些身份和头衔每一个说起来都响亮无比,然而在高铭暄看来,自己始终只是一名普通的学者。

人物名片:高铭暄,1928年出生于陈屿鲜迭,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法律系主任、教授、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刑法学会会长等。参加了1979年刑法典的起草工作和1997年刑法典的修订工作。先后发表专业著述70余部,论文200余篇。曾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1991年7月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字幕:2008年11月25日  中国政法大学

现场声:中国的刑法立法,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随着社会主义法律、法制建设逐步推进,刑法呢也不断发展。先是制定了1979年刑法典,后来经过不断地修改补充,又制定出来1997年的刑法典。之后呢,又不断地修正,现在已经基本趋于完备。

第一次见到高铭暄先生是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的课堂上。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我们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位鹤发童颜精神矍铄的老人已是八十高龄。讲课从早上9点钟开始,已经持续了三个多小时,高先生依然声若洪钟、意犹未尽。

现场声:时间关系吧,就讲这么几点体会。这个今天的课,时间已经超过12点了。快12点半了。讲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两天后,在北京师范大学一幢普通的宿舍楼里,我们如约再次见到了高铭暄先生。交谈中,这位在中国法学界备受尊崇的老前辈非常平易近人,聊起天来记忆力好得惊人,反应也很快。在他身上,我们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家乡人的亲切,更多的还有一代宗师的虚怀若谷。聆听着高先生的讲述,我们仿佛走进了一部深沉隽永、厚重质朴的人生卷帙。


1928年5月,高铭暄出生于风景秀丽的鲜迭渔村。当年,村前这片金色的沙滩,曾留下他蹒跚学步的脚印;乐清湾那连绵不绝的波涛,曾引发他无数美好的遐想。9岁那年,抗日战争爆发,时任上海特区法院书记官的父亲不愿为日本侵略者卖命,愤然弃官回乡,赋闲在家。在父亲的督促下,高铭暄从小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小学毕业后,由于老家当时没有中学,13岁的他便只身前往温州继续求学。

同期声:我们那个当时叫帆船吧,还不是机帆船,就是或者用那个帆,挂帆的。还有一些甚至一些小小的那个船是用划桨的,当时土话叫“河泥溜”啊,那种。那时候到温州差不多要一天时间,有时候一天还赶不上那个班次的话,有时候在乐清过一夜,都有的。

在温州读书时,高铭暄经常从法院门口和律师事务所门口经过,耳濡目染,认为那些都是主持正义的地方,再加上之前受父亲影响阅读了不少法律书籍,他暗中蓄志,以后大学要学法律专业,把为天下人主持公道,扶弱抑强作为自己终生奋斗的事业。

同期声:因为我考虑到我父亲的职业,他既然做的是法律工作,而我自己呢?也有点受这种无形的影响、熏陶。当时的想法,就觉得做法律是要判明是非,要公正地这个来解决问题,解决纠纷也好,甚至要同那些罪犯啊,把他们加以审判,这些都是正义的事情,当时就有点朴素的看法。

那时,高考招生不像现在“一考定终身”,而是由各个大学自主进行,高铭暄先后报考了南方的三所著名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和武汉大学,专业都是法律。结果,3所大学发榜时,都录取了他。考虑到当时父亲在杭州地方法院当法官,高铭暄选择了浙江大学。


抱着“法治”理想的高铭暄在大学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很快成为学生中的佼佼者,深得法学院院长李浩培先生的赏识。李浩培先生早年留学英国,是著名的国际法专家。入学后不久,由李先生讲授的刑法课引起了高铭暄的极大兴趣,他感觉到刑法里面的学问很深,下决心要好好学习这门课。


然而还没等高铭暄大学毕业,1949年5月杭州解放,不久浙江大学法学院即被当时的省军管会文教部撤销了。是参加工作还是继续求学?21岁的高铭暄面临着人生十字路口的选择。

同期声:当时有些人报名参加工作了,我就心里有点想法。我心里想,我可不参加工作,我年纪还小,我大学没毕业,我都向父亲作过保证的,父亲也向我作过承诺的,就是说无论如何得支持你到大学毕业。

对知识的渴望使高铭暄决定坚持完成大学学业。这时有两条路摆在他面前:一条是转到浙江大学外语系就读,但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便很快打消了;还有一个办法是转到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学习。对法律事业的热爱使他毅然选择了后者。在李浩培先生的帮助下,北京大学法律系同意接收高铭暄。


1949年9月,高铭暄带着欣喜的心情来到了北京。半个月后,他经历了人生最难忘的时刻,那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当时他作为学生在天安门广场,亲眼看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时的面貌,亲耳聆听到了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段记忆对高铭暄来说是深刻的,甚至影响了他的一生。

同期声:有幸啊,49年10月1日开国典礼,我在天安门哪!开国典礼,所以毛主席这句话我是听到的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那心情当然是不一样。觉得,这样子新中国咱们自己的,人民政权有了,正式的中央政府有了,就不一样了。感觉到现在责任更大了,读书就更自觉了。就是说,这是真正建国了,我们要为自己的政府办事。咱们学法律的话,以后好好学,好好学、好好干,方向就更明确了。

当时的北京大学法律系云集了一大批享誉中外的法学家,在诸多名师的教诲下,高铭暄如饥似渴地发奋学习,除听课外,闲暇时间均在图书馆里埋头读书。毕业的时候,系里领导征求高铭暄的分配志愿,正值新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要招收10名研究生,他毫不犹豫地提出愿意继续向法学殿堂的更高层次攀登。

同期声:51年到53年,我在人民大学学习。这两年学的是,课程是很多的,比较系统。当时就四大基础理论、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这些课程,这四个课程学了以外,其它学专业,都是刑法的。

两年的研究生学习让高铭暄对刑法学有了更全面、系统和深入的了解,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人生方向。1953年毕业之后,品学兼优的高铭暄被留校任教,从此,他在刑法学领域一路跋涉,将岁月、学识和热情交给了沿途的风霜雨雪,身后则留下了一串深深的脚印和一个个鲜明的标识。

新中国成立以后,加强法制建设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5个组织法通过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时已经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了一年的高铭暄成为起草班子的一员。

同期声:你宪法通过以后,是吧,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国家,它的刑法是摆在重要地位。所以54年9月份宪法通过,10月份就开始,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就组织班子来起草刑法。

从1954年10月到1957年6月,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起草班子拿出了刑法第22稿。然而没过多久,轰轰烈烈的反右斗争在全国展开,否定法律、轻视法制思潮盛行,这份草案也被束之高阁。

同期声:所以什么时候又捡起来呢,62年,62年呢因为三年困难时期过去了,要总结经验教训。所以这样毛主席也发表谈话了嘛,刑法、民法还是要搞嘛,没有法律不行嘛,没有法律就无法无天嘛,所以今后不仅要制定法律,还要编案例等等。这是毛主席的指示。毛主席指示传达下来,刑法又起草,又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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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铭暄看来,这个指示对刑法起草工作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从1962年5月开始,起草班子对第22稿进行全面修订,到1963年10月9日,完成了第33稿。就在中央考虑是否公布这一稿的时候,“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接踵而至,刑法起草工作再次中断。


在一波接着一波的运动中,高铭暄个人也经历了无数风雨。期间,中国人民大学被撤销,他先是被下放到江西余江“五七”干校参加劳动,后来调回北京,又被分配到北京医学院工作,一呆就是8年。刑法研究不成了,高铭暄转向研究法医学,竟然也小有所成。多年以后旧事重提,他的言语和神态中更多的是自嘲。

同期声:说句俏皮话嘛,实际上在医学院这几年工作来讲么是混饭吃。因为你本身的专业已经没有在那里可为的了,那就是凭自己一些文化基础,凭自己的文字的工作,有点文字工作的基础,做做,做点这个事儿。实际都不是本行的事儿。

1978年对于很多人和事,都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这一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高铭暄终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学校。10月下旬,刑法草案修订班子成立。在随后的1年间,高铭暄和大家一起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在原来第33稿的基础上五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第38稿。

同期声:一直搞到79年6月30日,搞出38稿,这38稿也就是79年刑法的通过的稿子,第二天就付诸表决了,7月1日的下午,我在人民大会堂三楼,一付之表决。表决大家,当时还没有按表决器的,当时都是举手的,一举手通过,我看表,4点零5分。当时我的心情当然非常激动了,辛苦了多少时间啊。

那一霎,亲历这一时刻的高铭暄激动得热泪盈眶。从1954年到1979年,前后历时25年,作为唯一一位自始至终参与刑法典创制的学者,他已记不清自己到底提了多少意见和建议、搜集整理了多少资料、对每一个条文做过多少次的草拟、修订和完善。刑法的颁布实施让他感到自己立志法学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也让他看到了刑法学事业的希望和未来。

同期声:过去办案你靠什么呢,法律是不健全的,法律是少量的。往往那许多的案子,那个犯罪案件是没有哪个法律规定的,都是根据政策精神来判。内部当然有些文件,有些参考,但不能引用啊,但是79年刑法通过,80年1月1日起生效,这就不同了。从此办案子没有不引条文的。

1979年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的颁布,结束了定罪量刑无法可依的历史,这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往前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自此,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刑法学也开始繁荣起来。

同期声:我们过去编教材,那是没有法律可引的,教材都是讲道理,讲理论。你之后编教材就不同了,你刑法的条文都是我们的内容了,是吧。所以对我们搞研究工作的,搞教学工作的人那是大有可为,感到今后就大有可为。所以从此以后也的确是这样,从此以后我们那个,这30年来看呢,明显了,法学蓬蓬勃勃地在发展。这同我们法制健全,逐步地健全有关系。

1981年7月,高铭暄将刑法起草过程中的笔录加以整理,写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书中对1979年刑法条文的立法宗旨作了精确阐释,翔实记述了立法过程中的各种不同意见,展示了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从草创到颁行的数十年艰难历程。这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出版的第一部法学专著,其影响绵延至今,已成为刑法学研究的重要文献。

同期声:我那本书里,要说价值么,保留了一些史料,保留了一些就是起草过程当中,人们如何争论的,如何认识的,有什么不同意见等等,反映了这些东西。所以当时我写这个东西,当时出版社不是把我那本书,就觉得,当时还没解放思想,思想不够解放,所以出版社社长也是,他说这本书,还有很多家底啊。他说,意思说我们讨论的一些内容吧,还有一些家底啊,这能不能向社会公开呀,他还表示有一些保留。所以把我这部书就定成内部发行,就是这个道理,我自己也谦虚一点吧。当然觉得不是我这个,我都不敢写我著,而是我写我编著。

被成功的喜悦激励着,高铭暄从此笔耕不辍,攀上了一个又一个令人瞩目的学术高峰:他主编的《刑法学》再版20余次,印数突破150万册,创同类法学教材发行量的最高纪录;他主编的《新中国刑法科学史》填补了新中国法学发展史研究的空白;1994年,他的法学专著《刑法学原理》三卷本出版,这套倾注了10年心血的著作,集纳了我国刑法总则理论领域的重要成果,荣获国内图书出版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数十年来,高铭暄先后发表著述70余部,论文200余篇,他的刑法学思想为中国刑法学科的构建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此,高先生非常谦虚。

同期声:我因为可能起步早一点吧,毕竟是因为我在81年就出了我那本专著了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专著,再加上我的条件,因为我对刑法立法起草参与的时间比较长,大家都认为我在中国刑法学的这个造诣方面,就是说由于亲自参加立法工作,从头至尾,始终参加,所以积累的经验可能多一点。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79年刑法典渐渐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了。


从1982年开始,高铭暄极力倡导开展刑法修改研究工作。由他担任会长的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多次开会论及刑法修改问题,为立法机关作出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他自己也著文深入探讨修改刑法问题,并参与立法起草、咨询工作。


1988年7月,修改刑法典工作正式启动,到1997年3月14日刑法典修订草案获得通过,历时九年。

同期声:79年刑法宜粗不宜细啊,当时立法上,宁可粗一点,不要太细了,写得原则一点,不要太具体了。但现在就不可以了,97年因为市场经济要推开了,市场经济的阶段下很多经济犯罪,你太粗了就不行了,你必须要稍微具体一点,人家好掌握,好运用。所以97年写出来的这个刑法典你看写了452条,(比79年刑法)多了360条条文。

字幕:2008年1月12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现场声:尊敬的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校友、老师们同学们上午好。今天虽然室外天气寒冷,但是我们这里却暖意融融,充满着喜悦……

2008年1月12日,高铭暄先生和他的老搭档王作富先生迎来了执教五十五周年的喜庆日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他们举办了隆重的庆典活动,来自法学教育、科研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近200名专家、学者到场表达了他们的敬意和良好的祝愿。

王利明现场声:55年二老联袂执教,桃李成蹊。二老德高望重,学术精深,桃李满天下,他们是老一辈法学家的典范。我们作为后辈的学人,我们要以二老为楷模,争取为我们国家的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最后,我衷心地祝愿二老健康长寿,祝愿你们学术之树长青,思想之树永恒!

高铭暄先生热爱教育事业,从走上讲台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将教书育人视为自己的天职。在半个多世纪的从教生涯中,他孜孜以求,悉心授业,培养了许多优秀人才,其中博士研究生就有43名。他们有的在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担任要职,有的活跃在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在各条战线上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的赵秉志是高先生指导的第一位博士研究生,谈起自己的导师,赵教授充满了敬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我跟高老师认识应该说快三十年了,80年初到今年已经29个年头了。应该说高教授是一个,可以说我们刑法学界甚至整个法学界一位可以说是非常受人尊敬的一位前辈,也是一位非常能够提携关心年轻一代的一位前辈。高老师总是不遗余力,能够帮助就给予帮助。我觉得这一点呢,也是他对年轻人的这么一个密切的很好的关系。我觉得是他健康长寿的,一个精神动力,因为他经常跟年轻人接触,所以他这个思想就非常地活跃。他就接受一些新观点,包括学术观点,也包括对社会一些问题的看法。我觉得他都不是,不是一些说,完全地就是退休了,年龄很大了,跟不上这个形势时代了,他是很多问题呀,甚至比我们还超前。

但是高先生对自己的学生从来都是厚爱中不失严厉,做学问必须脚踏实地、刻苦勤勉,他这样要求自己,也这样要求自己的学生。

同期声:我是认为这两句话是我的信条。一个呢是“天才就是勤奋”,不要太迷信一个人的智商高啊低啊,主要还是靠勤奋;再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这个,也不管你的权力大,权力小,但是有知识,实际上他就有力量,这是我奉行的两句格言。

在法学教育界,高铭暄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有口皆碑。但凡听过他讲课的人,对他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和循循善诱的教学风格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他之所以能够数十年如一日上好每一节课,不是靠天生的嘴皮子功夫,而是靠充分的课前准备。即便是现在他也从不马虎,每上讲台总是认真备课。

同期声:一门新的课,比如说这是我第一次上的课,那你除了看自己这些,这个自己的已有的积累,你还得把最近有些什么,这方面有些什么文章,有些什么著作,有关的问题,尽可能吧,你还得收集齐一点,自己多看一点。因为知识更新很快,你如果自己长期不接触了,你突然讲这个问题,自己心里也没底,现在我还保持这种习惯。

从2001年开始,高铭暄陆续辞去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等社会职务,他希望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教书、读书、著书。充分利用自己的余生做一些有益于中国刑法学发展的事情,就是这位八十岁的老人正在思考和实践的事业,为此他每天的工作时间基本上都超过8个小时。

字幕:2008年1月12日  高铭暄、王作富教授执教五十五周年庆典

现场声:你们对王老师和我的深情厚谊,对我们两人的十分的厚爱,将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激励着我们老骥伏枥,继续向前迈进。现在我们两人都已经达到耄耋之年,但是都还在工作,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讲点课,指导几位博士生,也适量地搞点科学研究。尽量在生理年龄越来越老的情况下,但愿心理年龄不要老得那么快。争取能够有多一点时间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多做一点贡献,决不要辜负党和人民对自己长期的培养和教育,决不要辜负亲爱的母校对自己的栽培和期望,再一次深切地谢谢大家!


字幕:回顾我走过的路程,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父亲的叮咛激励我完成大学学业,我没有辜负他的遗愿;二是李浩培教授的讲课使我对刑法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决定我的人生走向;三是三所大学(浙大、北大、人大)的教育奠定了我的专业基础,使我对母校哺育之恩永志不忘。就我自己来说,我只是有股傻劲而已,认准了刑法学,就执著地追求,自始至终没有动摇,既不想当官,也不想经商,就想做一名合格的教授。

——摘自《高铭暄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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