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山东大学法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2017-09-30 学术之路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


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推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学院于2018年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法学硕士推免生中招收部分硕博连读研究生。


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法学研究的学术重镇之一。近年来,学校和学院积极推动法学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学校专门设立“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同时鼓励和支持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研究生到我校从事研究。学院积极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化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为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学院鼓励研究生赴海外留学访学。此外,学校还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读研究生。


真诚欢迎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选报山东大学法学院!


一、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二、复试方案及内容


(一)接收计划及录取类别


1.法学硕士(含硕博连读):4人


2.法律硕士(法学):6人


3.法律硕士(非法学):22人

(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法学硕士:


1.面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跨专业申请法学硕士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民法学、刑法学。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硕博连读,须英语面试。


法律硕士(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


法律硕士(非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基本知识。


(三)录取排名方法


法学硕士按各专业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面试组通过对学生学术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查,确定是否录取为硕博连读生。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核:10月10日9:00-15:00。青岛校区华岗苑106研究生办公室。


资格审查:报到时将审查如下材料是否齐备:


(1)有效身份证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考生还可提供如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报到时提交。


复试费:60元;跨专业报考法学硕士:120元。


跨学科学生报到请到研究生办公室(华岗苑106室)。


2.体检:10月10-11号体检时须空腹,携带身份证、并携带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交纳体检费。


地点:青岛校区凤凰居3号楼一楼


3.复试:


面试(各专业):10月11日上午8:30 开始, 8:00到振声苑S202教室集合。  具体面试教室另行通知。


笔试(跨专业报考法学硕士):10月11日下午2:00-4:00,地点:另行通知。


4.拟录取名单公示:10月12日上午在法学院公布。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拟录取的推免生将由我院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奖励


我校设“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优秀推免生,每生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七、其他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对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本期责任编辑:赵广开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