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界“四系五院”强势专业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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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四系五院强势专业有哪些?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2013年,在世界著名高等教育机构QS排名中,北大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1名。2015年,北大法学院位列QS排名全球第18位,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第1名。
北大法学专业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中排列第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党和政府创办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为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211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创新平台、“985工程”国家级重点创新基地和教育部法学教育人才实践基地。
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排名第一;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1979年恢复法律系。
武汉大学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1个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获批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其中国际法学获批湖北省优势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为湖北省特色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参加了国家“211工程”1—3期的建设;国际法所作为牵头单位被批准为“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项目和法学院获准国家“985三期”正在建设的项目。中国唯一一个体育法学博士点建成并在2009年开始招收博士生。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点于2011年底成功获批。
武大法学专业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第四。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前身为东北人民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法学院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共7个博士点及联办自设法政治学和法经济学两个博士点。在二级学科中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10个法学硕士招生专业及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范围涵盖全部二级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和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其科研实力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
法学专业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汇中排名并列第七。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设有诉讼法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证据科学研究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治政府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基地)、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3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中国长江上游地区的中央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学校有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以及工商管理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拥有一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教育部2012年开展的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我校法学学科排名全国第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水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学校经湖北省批准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湖北财经学院由财政部及湖北省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归司法部领导。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6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其中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级重点学科: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民商法学;省部级重点学科:政治经济学、经济史、国民经济学、 金 融 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 、统 计 学、法律史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经济法学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后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时期。设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共占地1347亩。
●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3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0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学科。
●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
本期责任编辑:赵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