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2016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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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总体评价
2016年,16种CLSCI法学核心期刊共发表刑事诉讼法学论文133篇,约占CLSCI期刊论文总数1515篇的8.78%,低于民法学、刑法学、法理、经济法,高于行政法、宪法学、民诉法、商法学、法律史学、大国际法学,位列第五。
图1 2016年CLSCI论文各学科比例图
2015年,16种CLSCI期刊共发表论文1521篇,其中刑事诉讼法学学科共发表论文130篇,占论文总数的8.55%。与之相比,2016年刑事诉讼法学学科不论是论文总数(133篇),还是刑事诉讼法学学科的占比(8.78%),都成为2012以来,发表论文绝对数量与相对比例最高的一年。总体来看,虽然2016年CLSCI各学科论文总量有所减少,但刑事诉讼法学论文总数依旧傲然自立,发展势头强劲!
表1:2009—2016年16种CLSCI期刊的刑事诉讼法学论文统计
表2:2009 -2016年三大权威期刊刑事诉讼法学论文统计(表)
2016年,发表在“三大权威期刊”(即《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和《法学研究》)上的刑事诉讼法学学科论文共计20篇,占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总数181篇的11%,较2015年(12.3%)降低了1.3个百分点。继2014年之后,三大权威期刊发文占比持续走低。
表3: 2016年刑事诉讼法学学科三大权威期刊发文量统计(表)
2016年,刑事诉讼法学一共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发文20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1篇,《中国法学》11篇,《法学研究》8篇,分别占各期刊法学论文总数的4.55%、11.96%和11.94%。在其它期刊中,发表刑诉法论文数量前三甲分别是:《政法论坛》(16篇)、《法学》(16篇)、《比较法研究》(12篇);发表刑事诉讼法学论文最少的是《清华法学》,仅有1篇,其次是《法商研究》(3篇)和《环球法律评论》、《中外法学》各6篇。纵观2016年刑事诉讼法学的133篇研究成果,呈现出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聚焦“以审判为中心”与“认罪认罚从宽”两大刑诉主题
2016年,刑事诉讼法学的论证焦点相当明确,几乎所有重要的学术讨论与研究方向都围绕或涉及“以审判为中心”与“认罪认罚从宽”这两大主题。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精神与依法治国要求,相当一批学者投身于这两个主流话题的探讨之中,既形成了广泛的学术共识,又产生了相当的交锋。如陈卫东教授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熊秋红教授的《认罪认罚从宽的理论审视与制度完善》、左卫民教授的《审判如何成为中心:误区与正道》、顾永忠教授的《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辩护突出问题研究》等都是其中颇具代表性的学术作品。
二、 紧跟司法体制改革,经验研究与问题分析并重
除了上述两大主题,司法改革的其他面向也被广泛论及,包括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人民陪审制等等,涉及司法体制整体调整与重新布局的重大命题同样受到学界的热捧。刑诉学者们纷纷针砭时弊、出谋划策,以学术力量化解实践难题,产生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比如陈光中教授的《深化司法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重点问题探讨》、陈瑞华教授的《法院改革的中国经验》、龙宗智教授的《寻求有效取证与保证权利的平衡》等等。
三、 强化错案追责与严格司法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已经成为中国司法的总主题,具化在刑事诉讼中,就是如何保障严格司法,尤其是针对错案的纠错与罪责。在这方面,相当一批学者,尤其是实务部门的专家,给出了极具说服力的论证。比如,左卫民教授在《“印证”证明模式反思与重塑:基于中国刑事错案的反思》一文中指出,近年来频繁曝光的刑事错案表明,根植于我国侦查中心主义与书面处理模式上的“印证”证明模式正面临严重的挑战,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亟需建立一种具有正当程序和精细化操作机制作为支撑的新型证明模式。朱孝清同志在《错案责任追究与豁免》一文中认为,错案追责应当根据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进行区分,使错案责任追究与豁免相辅相成,分别体现对司法权的控制与保障。沈德咏同志在《论严格司法》一文中强调,严格司法的底线标准是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核心价值体现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对权利的司法保障,为推进严格司法,统一司法裁判的规范标准、完善公正司法的程序标准和健全严格司法的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
二、 研究队伍总体评价
2016年,刑事诉讼法学学科共有103位作者在CLSCI刊物上发表论文133篇。其中,高产作者17人,占比16.5%,共发表论文46篇,占总发文量34.6%。高产作者占比作者总数降低3个百分点,高产作者总体人数较2015年也略有减少。
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仅统计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至少有一篇他发期刊的。
表3:刑事诉讼法学学科2016年高产作者排名
2012至2015年,高产作者年均发文48篇,他发40.5篇,三大权威期刊11篇;平均年龄47.5岁。与之相比,2016年发文总数、他发数基本持平,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数量有所减少,平均年龄降低1.5岁,高产作者日趋年轻化。
图二:2016年高产作者年龄分布图
2016年,共有17人在CLSCI刊物上发表了46篇论文,这17人全部来自于学界,没有一人来自法律事务部门。一是从发文总量来看,其中左卫民教授,以7篇总量2篇权威,蝉联刑诉界发文量冠军。刑诉“二陈”陈卫东教授与陈瑞华教授也有不俗表现,分别有3篇进账;此外,泰斗陈光中先生、顾永忠教授、熊秋红教授等知名学者也继续保持着雄厚的学术实力与旺盛的科研生命力。二是从三大权威期刊发文量来看,这17位高产作者三大权威期刊共入账7篇论文,占总发文数19篇的36.8%,较2015年(47.8%)有所降低。其实,除了高产作者的贡献,有部分学者虽然总篇数未达到两篇,但一篇权威入账也不亚于两篇其他期刊论文,越来越多的作者更加注重论文的质量,精雕细琢,冲刺权威,也同样值得肯定。三是从高产作者所属单位来看,中国政法大学一马当先,中国人民大学紧随其后,10所院校每家1位高产作者。四是从职称上看,高产作者中教授职称的11人,副教授职称5人,讲师职称的1人,教授职称学者涛声依旧,领衔高产作者队伍。五是从年龄结构上看,17位高产学者中,60岁以上2人,占比12%,共发表论文4篇(含1篇权威),占比9%;50-59岁高产作者3人,占比18%,发论文量12(含3篇权威),占比26%。40-49岁5人,占比29%,发文量14(含1篇权威),占比30%。30-39岁7人,占比41%,发文量18(含2篇权威),占比39%。30-39岁年龄层的青年学者占据高产作者总数的四成以上,2016年高产作者平均年龄也降低了1.5岁。可以明显的看出,刑事诉讼研究团队的“金字塔型”,江湖大佬一马当先,老牌劲旅紧随其后,中年学者剑刃锋利,青年学者迎头赶上,结构相对合理。
尤其是,我们欣喜的看到,2016年高产作者风云榜,新鲜面孔比比皆是,黑马现象不断。2016年高产作者的平均年龄仅为46岁,较去年降低1.5岁,呈现出年轻化、新颖化的趋势发展。刑诉学科在不断增加新鲜血液,越来越多的年轻学者“扛得起沉担子,坐得住冷凳子”,能够在学科内发出自己的学术之音,毕竟“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我们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刑诉学者能够加盟刑事诉讼科研一线,共同为刑事诉讼法学学科建设添砖加瓦,因为只有不断吐故纳新,一个学科才能生生不息,砥砺前进!
三、法学院校排名分析
2016年的刑事诉讼法学 CLSCI论文来自 56 家单位,其中,有 10 家单位发表了3篇及以上论文。
表4:2016年高产科研单位排名表
表5:2012-2016年五大政法院校排名变化表
2016年各科研单位刑事诉讼法学学科呈现以下特点:
1. 怒放:三足鼎立,一马当先
表6:法大、人大法学院、川大法学院排名变化表
2016年不变的是,前三位高产科研单位:中国政法大学(1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2)、四川大学法学院(11),三国演义的故事仍在上演。变的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冠军光环不在,中国政法大学持续发力,继2014年之后,重夺刑事诉讼学科“头把交椅”,与四川大学法学院再次 “轮流坐庄”。刑诉重镇中国政法大学由学界泰斗陈光中先生领衔,刑诉会长卞建林教授带队,杨宇冠、顾永忠、汪海燕、栗峥等一批学者奋勇当先,以18篇总数折桂,重回“龙头老大”的宝座。2016年度,法大科研四面开花、可圈可点,凭借高产学者“集团军”基数大的优势,众人拾柴,占据首席,不在话下。当然,在三大权威期刊方面,法大却不容乐观,仅有一篇权威上榜。作为中国刑诉重镇,法大能人云集,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大会永葆“明月之光”,傲视刑诉群雄!
继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刑诉大军”打破川大与法大“南北争霸”的格局之后,2016年,人大后继发力,以12篇总数,11篇他发,5篇权威的好成绩,首次赶超四川大学,跃居第二。作为此次刑诉第二把交椅,中国人民大学虽然“数量不占优势”,然而却是妥妥的“质量取胜”。在三大权威期刊方面,人大以5篇之多笑傲群雄,三大权威期刊体量几近法大与川大总数的两倍,实力不必再作解释。在人均发刊量方面,人大7人上榜,共进账12篇。陈卫东与李奋飞二人共入账7篇,贡献了人大半壁河山。前三强中,人大既有法大的“体量”,又有川大的“质量”,未来能否冲击法大霸主地位,我们明年且见分晓!
近五年来,法大与川大轮流执掌刑诉掌门。这次面对法大与人大的强劲挑战,川大略显人单力薄,自2012年之后,首次跌出“刑诉双雄”的宝座。左卫民教授一人担起“擎天柱”角色,独自贡献7篇,三大权威期刊入账2篇,占据川大发文总数的六成。左教授虽可以以一当十,但毕竟是一己之力,失去了与龙宗智教授“双塔并进”的阵势,以“独挑大梁”、“单刀直入”的发力方式,是否为此次“触底”原因,尚有待考究。若想“学术长青”,川大刑诉需不断增加后劲血液,培养新生代力量,实现“先富带动后富”才是王道!
2.盛开:并驾齐驱、稳步前进
表7:北大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排名变化表
近年来,北大与西南不仅均以9篇总量并列第4,而且二家他发数均为8篇,三大权威期刊均入账1篇,真可谓是旗鼓相当、难分伯仲。更难得的是,继2012年以来,二家名次相加总量与2015年持平,作为管鲍之好、莫逆之交,两家多次携手同列刑诉第二梯队。
就北大刑诉而言,陈瑞华教授依旧囊括3篇,“牛人模式”继续,不必多说。值得注意的是,与2015年相比,2016年CLSCI作者上榜人员中,北大人数有显著增加,且多位作者系首次登榜。此次变动,是否为“独角戏”模式向“群演”模式转变的信号灯,我们拭目以待。我们也希望,北大能够不断发挥青年学者的力量,在江湖大佬的带动下,多管发力。毕竟,学者个人研究周期的变化也会使学院排名忽上忽下,推动学院整体发展,需要群策群力、齐头并进。
西南阵营继续在“人多力量大”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以8人9篇,自发数1篇的成绩稳进四强。西政麾下不乏刑诉人才,积少成多正是西政刑诉学科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西政1.13的人均发文率便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作为老牌政法院校,我们期待西政能“芝麻开花”,节节攀高!
3. 绽放:渐入佳境,各有千秋
2016年,CLSCI发文数量在3-5篇的共有5家,分别是北京师范大学(5篇)、华东政法大学(4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3篇)、山东大学(3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篇)。
北师大以5篇总量、5篇他发、1篇权威的战果,从2015年“触底”第十名后,一举反弹,跃为第六,取得了自2012年以来的最佳战绩。此次上榜的北师大学者共有4人,何挺一人入账2篇,包含1篇权威。北师大刑诉本有宋英辉教授运筹帷幄、统领大局,现又有樊崇义教授的强势加盟,学科影响力在不断加大,可以预料,北师大刑诉的璀璨之路为期不远。
华东政法大学此次以4篇之数、全部他发的成绩,位列第七。虽与2015年发文总量齐平,但名次却略有上涨,虽不及2014年“井喷”的7篇总量、位列第六的成绩,但华东政法大学刑诉日益回暖,前10强席位日益稳固,这与刑诉大家、校长兼副会长的叶青教授的治学不无关联,在其治下,华政刑诉“春暖花盛开”,迈向康庄大道指日可待!
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以3篇总量、3篇他发的成绩,并列第八。尤其是中青政,虽仅孙远教授一人在唱“独角戏”,但五年以来首次挤入高产科研单位前十强,而且献上一篇权威,可谓2016年脱颖而出的一匹黑马。
山东大学法学院同样,以周长军教授一人之力,3篇总量、3篇他发,排名第八,继2014年之后,再次跻身十强之列,此次周长军教授携3篇论文不仅使山大榜上有名,其自身也一跃为高产作者排名前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此次3篇总量、3篇他发的成绩,也表现不俗。一直以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诉由副校长姚莉教授开疆拓土,带领“姚家军”奋战在刑诉科研第一线,其成绩可圈可点,此次成绩略有回落,不知是否属“厚积”之势,期待明年战绩。
4.吐蕊:后来居上,奋起直追
有10家单位以2篇总数并列第十一,其中含3篇权威期刊。这10家单位中,安徽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5家单位仅凭学者一人之力“撑起门面”。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浙江工商大学虽仅发文2篇,但“不鸣则已”,一鸣就全是三大权威期刊,可圈可点。
同时,36家单位以1篇总量并列第十二,其中含4篇权威。从上榜的单位数量上来看,继2105年丰收之后,2016年科研单位数量再上新高,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着手瓜分刑诉的这一杯羹,“群雄”局面已经形成,“争霸”尚待何时,我们且行且看。然而,与2015年一致,2016年多家单位继续延续“大梁苦撑门面”的态势,这种以学者一人之力瞬间跻身刑诉科研单位前列的现象,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自发率方面,56家单位中,除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6家之外,50家单位自发数等于他发数,他发率占比为89.2%,近九成的单位自发率为零。就五大政法高校而言,中国政法大学18篇总量,6篇自发,占比33.3%;西南政法大学总数9篇,自发1篇,占比11.1%;华东政法大学与中南财经政法则实现了他发数等于总发数,全部论文均为他发。西北政法大学总量2篇,自发1篇,一半自发。总体而言,除西北政法外,各政法高校的自发率均有所降低。
综上而言,2016年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学科继续稳中前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作为中国法学学科发展与研究的重要面向,刑事诉讼法学学科在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司法改革的道路上发挥着重要的支柱作用。不论是高产学者还是科研单位,后起之秀都成绩斐然,他们在最具革故鼎新的年龄奉献出最具创新性的学术成果。我们欣喜的看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单位在这条道路上奋勇向前,刑事诉讼法学学科“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格局正在形成,刑事诉讼法学也必将焕发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特有的生命力,让我们拭目以待,翘首以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