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当前民法典编纂推进及分则问题”
十一月十八至十九日
会议议 程
第七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当前民法典编纂推进及分则问题”
第七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当前民法典编纂推进及分则问题”会议议程
时间
2017年11月18、19日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
主办单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
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京东集团、91金融、北京天信(北京)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励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政金服信息(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
上午 8:00
学者签到【8:00-8:3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大会开幕式和高峰对话【8:30-10:30】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主持人(每人5分钟):
周友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王千维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办单位致欢迎辞(每人5分钟)
1.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2.王文杰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高峰对话(每人20分钟)
1. 江 平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题目:从人格权立法谈民法典编纂的体例
2. 苏永钦 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台湾地区“司法院”前副院长及大法官
题目:中国大陆如何面对百年一遇的法典时刻
3. 黄茂荣 台湾大学讲座教授、台湾地区“司法院”前大法官
题目:试论民法总则中之基本规定的法理
4.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题目:待定
5. 孙宪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
题目:以十九大科学立法的要求指导民法典编纂工作
合影与茶歇(10:30-10:50)
主题报告(一):民法典编纂推进与分则问题(10:50—12:30)
(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议人:
黄 立 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
扈纪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前副主任、巡视员
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陈华彬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经法学》主编
周江洪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报告人:
1.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题目:民法典分则编编纂争议问题的讨论方法
2.温世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商研究》主编
题目:从物权法到物权编
3.徐国栋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题目:外国人在内国民法中的地位比较研究
4.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题目:我国民法典分则创设居住权制度的立法构想
5.王文宇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不完整契约理论对契约法和组织法的启示
午餐(12:30-13:50,北航培训餐厅三楼自助餐)
下午 13:50
主题报告(二):民法典编纂推进与分则问题(13:50—16:00)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宋鱼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
董惠江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北方法学》主编
张永健 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研究员
程 啸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副书记
朱广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
朱晓喆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
1.韩世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基本原则:体系结构、功能、应用发展
2.房绍坤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前校长
题目:论附合的物权法规制
3.郑冠宇 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让与返还请求权与债权让与之通知
4.吴瑾瑜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解释方法之运用——在金钱化的亲子关系中抢救善良风俗?
5.柳经纬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典编纂的体系性问题
6.徐涤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题目: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的几点思考
自由发言和讨论(10分钟)
茶歇(16:00-16:20)
主题报告(三):民法典编纂推进与分则问题(16:20—18:50)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王才亮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丁文英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徐婉宁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刘家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
苏号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侯国跃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
1.陈自强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转用案例检讨
2.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 民法总则背景下的商法前景
3.王 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题目:法人应如何分类?——评《民法总则》的选择
4.梁上上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公司正义
5.孙 鹏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典物权编“留置权”立法建议
6.尹 飞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题目: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构建
7.董学立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题目:担保物权法编纂建议
自由发言和讨论(10分钟)
晚餐(18:50-21:00 北航唯实大厦自助餐厅)
2017年11月19日
第一分会场(民法总则、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分会场)
地点:如心楼模拟法庭(一楼101室)
上午 8:30
一、上午第一场
(8:30—10:25,报告人每人10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王千维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葛云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黄 忠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杨 巍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章 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助理教授
张继承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
1.张永健 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研究员
题目:《民法总则》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章欠缺的资产分割理论
2.梅夏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虚拟财产的范畴界定和民法保护模式
3.石佳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
题目:未登记动产物权返还财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
4.李 宇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民法总则与其他民事法的适用关系
5.汪 洋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私法多元法源的观念、历史与中国实践——《民法总则》第10条的理论构造及司法适用
6.许中缘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的学术与政治
7.李 岩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事立法中非规范性条款扩张现象研究
自由发言和讨论(15分钟)
茶歇(10:25-10:35)
二、上午第二场
(10:35—12:15,报告人每人10分钟,评议人每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蔡立东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刘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汪志刚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求轶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黄家镇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尚连杰 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报告人:
1.张礼洪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典的历史功能——简评民法总则
2.易 军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题目:从《民法通则》§54到《民法总则》§153——民事法律行为内涵的立法变化
3.李国强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成年意定监护法律关系的构成——《民法总则》第33条的解释论构成
4.申海恩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系主任
题目:论意思表示错误的基本型态
5.丁海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意思表示的生效原理与规则体系
6.石冠彬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意思自治视野下担保制度若干疑难规则的解释
自由发言与讨论(10分钟)
午餐(12:15-13:40)
下午 14:00
三、下午第一场
(14:00—15:5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徐国栋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黄茂荣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刘德良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严 城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杨自然 中国政法大学助理教授
张家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助理教授
报告人:
1.张 翔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副院长
题目:民事权利的法律技术与人格保护的民法法典化模式
2.杜甲华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应然选择——基于对《民法总则》知识产权条款的分析
3.贺 剑 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法教义学的巅峰:德国法律评注文化及其中国前景考察
4.王文胜 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论民法典立法讨论中不同类型问题的轻重缓急
5.付俊伟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宪法权利适用于私法的三种思路——以欧盟私法统一为视角
6.李 敏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瑞士民法典第一条:基于法思想、方法论和司法实务的研究
7.周玉辉 山东政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论意思表示的解释规则——《民法总则》第142条释评
自由发言与讨论(10分钟)
茶歇(15:50—16:00)
四、下午第二场
(16:00—17:4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吴瑾瑜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孙 鹏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王勤芳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聂卫锋 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刘玉红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
1.张 伟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题目:民法典编纂视域下婚姻家庭法定位之思考
2.叶名怡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废除论
3.冉克平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夫妻团体债务的认定及其清偿
4.田韶华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在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中的适用
5.余立力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同居问题的对策思考——仪式婚承认的必要性
6.翟业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我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之法律思考
自由发言与讨论(20分钟)
等候18:00闭幕式
第二分会场(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分会场)
地点:如心楼大报告厅(二楼报告厅)
上午 8:30
一、上午第一场
(8:30—10:1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苏永钦 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台湾地区“司法院”前副院长及大法官
房绍坤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前校长
田士永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许翠霞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
徐同远 华东政法大学助理教授
报告人:
1.王千维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由台湾地区“最高法院”2017年度第3次民事庭会议决议看不动产借名登记
2.陈华彬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财经法学》主编
题目: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研究
3.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担保物的法定价值维持义务
4.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统一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制度的建构
5.程 啸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副书记
题目:不动产登记簿的权利事项错误与不动产善意取得
6.汪渊智 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题目:我国民法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构想
自由发言和讨论(15分钟)
茶歇(10:10-10:20)
二、上午第二场
(10:20—12:0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温世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商研究》主编
戴孟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刘阅春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龙 俊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周晓晨 湘潭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
报告人:
1.刘保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民法物权编质权制度的修改建议
2.张 力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题目:论国家所有权遁入私法
3.赵秀梅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华南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实证问题研究
4.秦立崴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历史视角下中国民法典留置权制度之存废争议
5.崔拴林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准不动产物权登记对抗制度中的善意第三人
6.张志坡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物权法》第一章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自由发言和讨论(15分钟)
午餐(12:05-13:40,北航培训餐厅三楼自助餐)
下午 14:00
三、下午第一场
(14:00—15:3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郑冠宇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米新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
李国强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凇纶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曹 宇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报告人:
1. 朱 涛 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教授
题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2. 尤 佳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范围之立法完善
3.袁 震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农地权利信托受益权质押法律问题研究
4.申惠文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法律语言学视角中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5.王丽美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证成
6.宋良刚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题目:赋予遗失物拾得者相应报酬之合理性研究
自由发言与讨论(10分钟)
茶歇(15:35—15:45)
四、下午第二场
(15:45—17:4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董学立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周友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刘文杰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教授
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
缪 宇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博士后
报告人:
1.姜战军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对《侵权责任法》第三章修改的建议
2.杨垠红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题目:论环境潜伏性毒物侵权责任中科学证据的采信规则——以美国经验为视角
3.汤文平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名人光环与概念法学的陷阱——从“乔丹”案看商标权与姓名权的碰撞
4.赵 毅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律师法》颁布20年来我国律师承担民事责任实证研究
5.李 超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D.47.10.1.5:volentinon fit iniuria的起源?——兼论罗马法中的volentinon fit iniuria
6.刘 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题目:网页抓取法律纠纷的解决路径及其启示
7.王叶刚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论侵害英雄烈士等人格权益的民事责任——以《民法总则》第185条为中心
自由发言与讨论(20分钟)
【闭幕式】
第三分会场(债与合同、商法分会场)
地点:如心楼第二报告厅(一楼中报告厅)
上午 8:30
一、上午第一场
(8:30—10:1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陈自强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王洪亮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耿利航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段 威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周学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韩 良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人:
1.黄 立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题目:公共工程工作物之受领
2.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题目:民法合同编的编纂与规制合同
3.蒋大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题目:《商法通则》的可能空间?——再论商法与民法规范内容的差异性
4.周振锋 台湾中正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题目:商业判断法则于台湾地区公司法制适用之若干问题
5.于 飞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科研处副处长
题目:我国格式条款无效规则的反思与修正――对《合同编》(草案)第40条的立法建议
6.樊 涛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题目:商法的方法——兼论我国商事规范的创设
自由发言和讨论(15分钟)
茶歇(10:10-10:20)
二、上午第二场
(10:20—12:0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董惠江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北方法学》主编
任自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建伟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李清池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
张翠芳 91金融公司法务总监
金 晶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报告人:
1.王文杰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题目:论大陆不良贷款证券化
2.朱晓娟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题目: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认定中的公司意思
3.杨 珊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民法典合同编编纂背景下商事合同效力规则研究——以融资合同为中心
4.高丝敏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医疗合同典型化研究
5.刘炫麟 首都医科大学副教授
题目:医疗合同典型化研究
6.熊丙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强制性规范冲突对于合同的影响
7.赵 宁 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民法视域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
自由发言与讨论(15分钟)
午餐(12:15-13:40,北航培训餐厅三层自助餐)
下午 14:00
三、下午第一场
(14:00—15:35,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王文宇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于海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书记
刘承韪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员教授、所长
柯伟才 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
冯建生 河北工业大学副教授
报告人:
1.徐婉宁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题目:新债清偿或代物清偿
2.李 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副院长
题目:论保证合同入典及其立法完善
3.徐强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研究院副院长
题目:金融秩序与民生稳定-借款合同中民间借贷立法的目标与规范
4.张金海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作为违约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替代交易规则
5.王文军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论继续性合同的解除
6.刘 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题目:双重代表诉讼制度的引入及代表诉讼的程序法问题
自由发言与讨论(10分钟)
茶歇(15:35—15:45)
四、下午第二场
(15:45—17:20,每个报告人10分钟,每个评议人5分钟)
主持兼评论人:
张礼洪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薄燕娜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副所长
朱 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何晓楠 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王天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院长助理
报告人:
1.夏庆锋 安徽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民法典合同法编就商事合同的规则完善
2.朱晓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人寿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中的利益平衡
3.陈夏红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
题目:让民法典的艳阳普照破产法——从破产法角度看民法总则、外国如何在民法典中回应破产法
4.赵惠妙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博士
题目:《企业破产法》破产界限的功能性分析
5.郝丽燕 济南大学助理教授
题目:论特定物买卖瑕疵履行时的交付替代物
6.刘 云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题目:论多数人之债体系的立法设计
自由发言与讨论(10分钟)
请大家前往北航如心会议中心二楼如心第一报告厅
闭幕式(2017年11月19日下午 18:00—18:15 )
地点: 北航如心会议中心二楼大报告厅
主持人兼致辞:
周友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王千维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晚餐(18: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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