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郑大召开
2017年12月16日至17日,第十三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大学行政楼第四会议室隆重举行。本届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办,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河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承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30余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我校师生共计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主持开幕式。郑州大学副校长屈凌波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对“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和方法”研讨会的学术价值和意义作了高度评价,并预祝本届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贾世民介绍了河南省法学会的发展历程,并希望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在中国法学会、中国宪法学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继续推动我省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的发展。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对本次会议的主旨发表了演讲,他指出,举办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会议,核心是研究中国宪法问题,重点领域是范畴,通过宪法文本来挖掘中国的宪法的历史、宪法的价值和宪法的事实,回答中国面对的现实的宪法问题。他期待本次研讨会能够继续深化宪法学者在宪法学话语体系和研究方法方面形成的认识。
在开幕式上,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刘练军教授向大会作了报告,回顾了历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并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郑磊副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周威讲师对本届会议作出导引。本次研讨会共分为三个单元,主题是“社会”范畴与“人民”范畴。
第一单元 “社会”范畴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广辉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阎天以“主义内外话‘社会’—中国宪法上的社会范畴”为题作了报告。他认为,我国宪法使用社会范畴建立了宪法社会领域,社会领域和私人领域、政治领域还有经济领域相毗邻,它是宪法上四个大的领域;为了建构社会领域,宪法对社会范畴的使用可以分成两个,一个部分构成了社会主义这个术语的语素,另一部分并不用于构成社会主义,可以称作主义之外的社会;主义之内的社会界定了社会主义,也判定了社会领域的边界;主义之外的社会贯穿贯彻了社会主义,它将社会领域的边界变成了坚固的防线;当前,我们国家宪法社会领域的边界比较清晰,但是社会领域的防线不够巩固,存在这种有边无防的情况,这就导致主义内外的社会范畴发生了断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白斌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凌维慈副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程雪阳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刘志鑫博士后分别对上述发言作了评议。
第二单元“人民”范畴由苏州大学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翟志勇副教授,以“论宪法上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为题作了报告。他认为,“人民”这个概念是非常复杂的一个内容,应在宪法上做一个探讨,原因在于“人民”这个概念实际上更多的是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来使用,法学界的一些研究实际上也是从政治层面来研究,把它限定在宪法上,意味着可能的从法律的层面,从法治的视角去研究作为法律概念的,作为规范概念的人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弘弘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杨登杰副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王建学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孙莹副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杨洪斌讲师分别对上述发言作了评议。
第三单元“人民”范畴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弘弘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杨陈以“人民的三个身体”为题作了报告。她认为,从君主主权到人民主权的转变,不仅是作为主权之所在的国体的变化,主权原理的内部构造同样发生了变化,从国王的两个身体转变为人民的三个身体,也即政治身体、自然身体与法律身体。政治身体乃是作为国家权力正当性依据的法权原则的拟人化表达,自然身体则包括了经验中的人民的直接需要与文化传统,而人民的法律身体则是通过实定规范对于上述两种身体的表达,也即宪法中所有政治权利主体的联合体。中国人民的法律身体在人民民主方面,表现为作为整体的被代表者,而在协商民主方面,则体现为一种“监督者”与“诤谏者”的形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余军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翟国强研究员、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刘练军教授、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谭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冯威讲师分别对上述发言作了评议。
研讨会闭幕式由郑州大学法学院侯宇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林来梵教授分别作大会总结。张翔教授评价本次研讨会的最大特点就是“新”,研究内容的“新范畴”、报告人的“新面孔”、会议组织的“新形式”都能引领一种新的学术风尚。林来梵教授对研讨会提交的论文给予高度评价,对大会主题“社会”范畴与“人民”范畴作了深入阐述,并对本次研讨会取得的成果表示充分肯定。为期一天半的第十三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和方法学术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文:段懿桓;图:万嘉;审核:苗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