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优秀论文评选获奖名单
(按姓名拼音排序)
一等奖(3篇) | ||
题目 | 作者 | 单位 |
网络空间信息传递的法律规制——基于对称与对称破缺视角的展开 | 林越坚 |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
Self-Regulation in the Shadow of Public Power | 熊丙万 | 中国人民大学 |
技术、平台与信息:网络空间中私权力的崛起 | 周 辉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二等奖(5篇) | ||
题目 | 作者 | 单位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规制结构 | 陈越峰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从开放资源到基础服务:平台监管政策的新视角 | 胡 凌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大数据环境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应然转向 | 敬力嘉 | 武汉大学法学院,弗莱堡大学法学院 |
论互联网分享经济的合作规制——基于规制理论的分析 | 刘绍宇 | 中国政法大学 |
互联网时代立法公众参与的电子化革新——基于我国公众参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实证研究(2005-2016) | 张 欣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三等奖(12篇) | ||
题目 | 作者 | 单位 |
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电子化证据开示制度之建构——以电子化储存信息为中心 | 戴 果 |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
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反思与类型化探析 | 杜如益、童佳宇 | 中国政法大学 |
人工智能新发展与法学研究范式新转向 | 高志明 | 燕山大学 |
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的合法性证成 | 洪丹娜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中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执法机制 | 卢 超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大数据语境下以信息相关性构建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 倪朱亮 | 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 |
作为消费者的数据主体及其数据保护机制 | 孙南翔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财产赋权之经验与逻辑 | 汤 敏 | 西南政法大学 |
确立以数据产权为中心的保护模式 | 许 娟 | 南京审计大学国家监察与审计法治研究院 |
私人基于公法的干预义务——兼议网络群组管理责任之正当性 | 张 亮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安全义务的遵从与完善:以《网络安全法》为视角 | 张 敏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
网络诽谤案件中“通知—移除”规则的合宪性调控 | 郑海平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优秀论文评选
最终评审结果公告
本次年会征文于2017年9月2日发布评选公告,评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与宁缺毋滥原则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共收到论文200余篇。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按照每名作者只能投稿一篇的规则,经过匿名评审,从中选出190篇。因此,本次征文活动的参评范围为190篇稿件。
二、评审过程
评审设初审、复审与终审三个环节,所有环节均为匿名评审。
1.初审: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对190篇论文进行初步筛选,与本次年会征文主题无关的论文不进入评审。
2.复审:组织专家按照理论性、规范性、创新度的原则进行复评,筛选并按得分高低评出文章。
3.终审: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用意义、在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性、行文体现的理论基础与专业知识、文字表述的准确与流畅度等方面对复审后论文进行最终评选。
三、评审委员会
主 席
李 林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原所长
委 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蔡立东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姜明安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马民虎 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寿 步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石文昌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教授
王卫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徐汉明 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于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汉华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张新宝 《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四、拟获奖名单
拟获奖论文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9—22日。
欢迎并感谢广大同仁的关注和监督!
联系人:李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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