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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Chat ID xueshuzhilu Intro 反思学术现状,探究学术真知,圆梦学术。 2017年6月-12月学术之路刊发的征稿启事与讲座预告汇编(一) 2017年6月-12月学术之路刊发的征稿启事与讲座预告汇编(二) 2017年6月-12月学术之路刊发的征稿启事与讲座预告汇编(三) 2017年6月-12月学术之路刊发的征稿启事与讲座预告汇编(四) 2017年6月-12月学术之路刊发的征稿启事与讲座预告汇编(五) 2017年6月-12月学术之路刊发的征稿启事与讲座预告汇编(六) 2017年6月-12月学术之路刊发的征稿启事与讲座预告汇编(七)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征文暨优秀论文评选公告 2002年9月,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共同发起,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了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直属的一级研究会,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致力于繁荣我国信息法学相关研究,为经济建设、法治建设和国家安全提供智力支撑。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增强研究力量,根据中国法学会党组的决定,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更名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拟于2017年底在北京召开换届大会暨2017年年会。现面向全国范围内从事网络信息法律政策研究和实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征集年会交流论文。详细信息如下: 一、征文主题 年会围绕”网络信息法治建设新格局、新展望“主题进行探讨,参考选题如下: 1. 网络信息法治基础理论 2. 网络安全法治 3. 平台治理与平台责任 4. 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利用、传输中的法律问题 5. 分享经济与政府管理创新 6. 网络信息法学学科体系建设 二、论文的具体要求 1. 提交的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但不限于参考选题;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字数不少于8000字,具体格式参见《法学研究》注释规范。 2. 提交的论文原则上要求未公开发表。 3. 鼓励对本领域有深入研究的青年学者和博士研究生向年会提交论文。 4. 论文应于2017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年会指定邮箱cyberlawsociety@163.com,邮件标题以”作者姓名+论文标题“格式注明,邮件正文中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手机号码。 三、评审与奖励 研究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符合要求的论文进行匿名评审,按照宁缺毋滥原则评选优秀论文,并颁发荣誉证书进行表彰。研究会将结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年会交流发言代表。 四、联系方式 研究会秘书处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科院法学所215办公室。邮编100720。 联系人: 周辉 联系电话:18600489966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2017年9月2日 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沪举行(会议综述) 2017年8月30日至31日,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上海交通大学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上海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副主任张穹和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  吴旦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交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国家能源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价监局、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工商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美国司法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俄罗斯联邦反垄断署、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等境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高层代表,以及来自中国、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地区等的有关专家学者、律师和企业代表3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大会开幕式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先林教授主持。  (图1:”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会场) 聚焦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 开幕式伊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张穹首先致辞。他代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欢迎国内外反垄断专家学者出席本次论坛,并对上海交大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承办本届论坛以及吴旦副校长出席本次大会表示感谢。 他指出,根据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竞争政策应该强调以下两点:第一,充分竞争是竞争政策的第一要义,各行各业应当充分竞争,引进竞争机制;第二,《反垄断法》就是为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而诞生的,公平竞争是竞争政策的第二大要义。他同时强调,当今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可谓”风景这边独好“。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竞争政策会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推进竞争政策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应重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新形势下需要精细化和专业化的竞争执法。其二,新形势下竞争政策需要适用于新经济特点的竞争法理论。其三,新形势下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制度需要进一步全面落实。 吴旦副校长在致辞中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各位中外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随后,他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以及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 他指出,作为当今国际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市场经济的跨国界发展,是在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资源,组织经济分工与合作活动。这在客观上要求各国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渐地联结在一起,形成统一的国际市场,也必然导致竞争法律规则的国际化。他相信本次论坛通过各位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底蕴和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间的热烈、深入讨论,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推动竞争政策研究向纵深化发展。 (图2:开幕式主持人及致辞人) 开幕式致辞之后的主旨演讲,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商务部反垄断局前局长尚明主持。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发表了精彩演讲。 吴振国局长提出,经济全球化引发了跨国竞争问题,竞争政策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重要保障正面临如下新形势和挑战:一是应对贸易保护主义需要解决反垄断执法的管辖权冲突;二是限制跨国垄断行为需要加强区域化双边合作以及各国都做出面向全球化的制度安排;三是新经济引发的竞争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协同治理。对此,他也提出相应的应对之策:第一,允许竞争政策和法律差异化发展,以兼顾各国国情;第二,明确竞争规则国际协调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第三,加强双方、区域执法合作和竞争政策协调;第四,充分发挥竞争倡导的作用。 杨红灿局长简要介绍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竞争领域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分享了关于经济全球化与竞争政策的一些思考。他强调,各国竞争政策在破除不必要的市场壁垒和体制障碍,支持国家贸易及维护国际贸易平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合作推进了各国竞争政策趋同化,加强了国际间竞争执法合作。但是,各国历史、习俗、发展水平不一样,其竞争政策存在内在差异性,在执行竞争政策过程中也体现出各种经济利益。比如,国内竞争政策可能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带来管辖权的冲突和法律冲突,《反垄断法》打击国际卡特尔和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具有局限性。 李青副局长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战略新体制均要求更加主动地与国际规则接轨,也必然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随后,她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反垄断执法、反垄断立法、竞争政策的理论研究、竞争政策的国际合作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她指出,我国竞争政策的实施面临很多的困难,如全社会没有形成优质的竞争文化,一些政府部门、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理念和守法意识有待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离全面落实有一定距离,现有的法律供给难以解决时代发展、技术进步、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新问题等。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是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图3:主旨演讲主持人及发言人)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斯宪在论坛期间到会,看望了与会的中外执法机构官员并合影。  (图4:姜斯宪书记与部分嘉宾合影留念) 随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校长吴汉东教授主持”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议题的研讨,美国司法部副助理部长Roger Alford,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政策与战略局局长Kris Dekeyser,俄罗斯联邦反垄断署电信与信息技术监管局局长Elena Zaeva,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国际事务审议官Hiroshi Yamada分享了关于竞争政策重要价值、国际合作、执法实践的经验和想法。  (图5:”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议题主持人及发言人) 探讨跨国垄断行为监管与执法国际合作 30日下午,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教授的主持下,商务部反垄断局处长徐乐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亚洲竞争事务顾问Andrew Heimert,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署理高级行政总监毕仲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教授、亚洲竞争论坛召集人Mark Williams,百威英博亚太区副总裁王仁荣围绕”跨国垄断行为监管与执法国际合作“的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图6:”跨国垄断行为监管与执法国际合作“议题主持人及发言人)  随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汉洪主持”经济全球化对国内竞争政策的影响“的议题研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副局长陆万里,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国际合作司副司长Dae Young Kim,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教授、全球竞争法和公共政策中心主任Ioannis Lianos,俄罗斯高等经济技术大学教授Alexey Ivanov,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反垄断总监高琳参与研讨。  (图7:”经济全球化对国内竞争政策的影响“议题主持人及发言人) 多方对话 共建反垄断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对话的桥梁 30日晚还设置 ”反垄断执法官员与律所企业代表对话会“和”竞争法学者高端沙龙:竞争法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两个圆桌会议,旨在为反垄断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架设对话的桥梁,增进反垄断执法机构与企业、律所的沟通和相互了解,完善竞争法人才培养机制及推动竞争法学科建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王先林共同主持”反垄断执法官员与律所企业代表对话会“,大成、邦信阳中建中汇、安杰、瑛明、里格、天元、金杜、君和、环球、方达等律师界的代表,英特尔、联合利华、百威英博、腾讯、网易、顺丰、高通等企业界的代表参与讨论。浙江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徐士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剑主持”竞争法学者高端沙龙“,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华侨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徽大学、深圳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的代表参与讨论。沙龙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在愉快而热烈的氛围中,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聆听各方观点。  (图8:”圆桌会议“会场) 31日上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主持”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第一部分)“ 的议题研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处长徐新宇,商务部反垄断局副处长林航,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政策与战略局局长Kris Dekeyser,俄罗斯高等经济技术大学教授Alexey Ivanov,首尔大学教授、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前主席权五乘,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教授川岛富士雄参与讨论。 (图9:”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第一部分)“议题主持人及发言人) 随后,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光耀的主持下,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处长赵国彬,美国南加州大学教授谭国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教授Deborah Healey,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立志,网易公司竞争事务部总监姚婉,高通公司专利委员会资深副总裁Mark Snyder就”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第二部分)“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图10:”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第二部分)“议题主持人及发言人) 31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史际春主持”数字经济、大数据与竞争政策(第一部分)“议题,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施耀恬,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Christophe Yoo,香港岭南大学经济系教授林平,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腾讯竞争办公室副总监黄晓锦,美国Compass Lexecon经济咨询公司资深副总裁王晓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丁文联围绕该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图11:”数字经济、大数据与竞争政策(第一部分)“议题主持人及发言人) 紧接着,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侯利阳主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公平贸易处处长孙嘉荣,上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韦浩,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于左,全球经济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艳华,中国社科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上海大学副校长文学国,顺丰集团总法律顾问孙逊就”数字经济、大数据与竞争政策(第二部分)“议题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图12:”数字经济、大数据与竞争政策(第二部分)“议题主持人及发言人)  最后,论坛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尚明的致谢词中落下帷幕。  (图13:闭幕式主持人及致辞人) 据悉,中国竞争政策论坛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的年度盛会,意在”倡导中国竞争政策、实施反垄断法“。此前,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已成功举办五届,历届主题分别为”竞争政策与经济发展“、”转型中的竞争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竞争政策实施“。(文:袁波  图:冯锦如) 第二届”两岸信托法制学术研讨会“ 推送日期:2017年7月16日 截稿时间:2017年11月25日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9日 会议地点: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尊敬的各位信托法学界同仁和实务界人士: 《信托法》自2001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历经十数年历程,为我国信托制度之构建及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但信托作为一种自英美法所移植之财产制度,其诸多理念一直以来被认为与我国源于大陆法之民法传统存在冲突。于《民法总则》即予施行之际,就信托法与民法理念和制度之衔接,显有探讨之必要。而信托于我国之发展实践,尤为失衡,重商事信托而轻民事、慈善信托。适逢《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施行,其单列”慈善信托“一章;而近年来由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事务之兴盛,可见民众相关需求之日益增长,因而对于民事、慈善信托亦有深入研究之必要。 经商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工作委员会、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拟于2017年12月9日联合主办第二届”两岸信托法制学术研讨会“。诚挚邀请大陆和台湾两岸民商法学者参加本次会议,期盼您向会议投稿并发表报告。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拟围绕下述两个议题展开: 1、信托法与民商法的冲突与衔接 2、家族信托、遗嘱信托和慈善信托的理论与实务 二、 提交论文的具体要求 1、请参会者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撰写和提交论文。 2、请参会者于2017年11月25日(周六)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会务邮箱(shufetrustlaw@126.com),以便提前制作论文集,并随附作者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职称、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 3、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论文字数在1.5万字左右均可。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9日(周六),会期一天 2、地点: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3、具体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会务组将提前联系。 四、会务联络人 潘晓:panxiao@mail.shufe.edu.cn 樊健:fan.jian@mail.shufe.edu.cn 主办: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工作委员会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承办: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信托法研究中心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公告第一号 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将于2017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在吉林大学召开。自2017年5月13日发布征稿启事以来,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得到了全国各地博士生同学的支持和响应。截至2017年8月31日,本届论坛共收到来自37所高校的投稿97篇,共有87位博士研究生投稿,涉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司法文明、刑法学、诉讼法学、人权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等多个专业。会务组根据本届论坛征稿启事的要求对所有投稿进行了形式审查和登记,对9篇与本届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明显无关的投稿不予登记,以邮件形式回复了每一位投稿人,并告知形式审查结果。至此,本届论坛共收到有效投稿88篇。 本届论坛主题为”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公法解释与适用“,下设五个分论题。从整体上看,本届论坛投稿内容相对集中于”国家机构改革的宪法界限“和”中国行政诉讼的实证研究“这两个分论题。88篇有效投稿中,与第一分论题”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公法问题“对应的投稿有7篇,涉及宪法与民法关系、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自然资源所有权立法、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宪法分析等问题;与第二分论题”国家机构改革的宪法界限“对应的投稿有25篇,涉及改革与宪法的关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立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地方治理等问题;与第三分论题”基本权利在部门法中的实现“对应的投稿有16篇,涉及行政执法与基本权利、行政诉讼与基本权利、刑事诉讼与基本权利、基本权利与部门法关系等问题;与第四分论题”‘互联网+’与政府规制“对应的投稿有14篇,涉及共享经济与行政规制、 ”互联网+“与个人信息保障、”互联网+“时代的权力清单制度等问题;与第五分论题”中国行政诉讼的实证研究“对应的投稿有26篇,涉及行政程序的可诉性、行政诉讼登记改革、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行政诉讼与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等问题。 从投稿来源地域来看,本届投稿亦呈现相对集中的特征。北京、长三角(上海、南京、杭州、苏州)和湖北武汉的博士生是本届论坛投稿的主力军,88篇有效投稿中有70篇来自上述区域。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南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和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博士生投稿最多的单位,九个单位的有效通告共61篇,占有效投稿总数的69.3%。如下图所示: 目前,本届论坛会务组已经完成了对有效投稿的匿名处理和分类。根据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的计划,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后,组委会将从88篇有效投稿中遴选出10篇报告论文,并评选出一篇”最佳论文“。集中审稿工作即将开始,我们会及时公布审稿情况,也请各位老师和同学继续关注和支持本届论坛! 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17年9月4日 论文征集!第十一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等你来参加! 第十一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定于10月21日、22日在厦门举办,由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为促进和推动刑事辩护制度的理论研究,让更多热爱刑事辩护的法学同仁参与到论坛中来,本届论坛现面向全国征集学术论文,优秀论文将集结成册并给予一定奖励。对于专家评议特别优秀的论文,主办方将邀请作者进行论坛主题发言。 1 论文选题参考 经过广泛收集论坛主题和议题,并经多方学者专家的讨论,第十一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的主题和分议题公布如下: 主题:刑事司法改革与律师参与 议题: 1、庭审实质化与刑事辩护 2、认罪认罚从宽与律师参与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新发展 4、法律援助与刑事辩护全覆盖 5、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司法“与刑事辩护 6、刑事辩护的专业化与规范化 2 论文征集要求 1.建议论文的选题以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主,其他与主题相关的有建设性的选题亦可,自行确定具体题目。 2.论文格式要求 (1)全文请用WORD录入排版,字数不少于6000字,并附100至200字的内容摘要,3至8个关键词。 (2)论文结构请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大标题(第一行):三号黑体,居中排 ②姓名(第二行):小三楷体,居中排 ③作者单位或通信地址(第三行):按省、城市、邮编顺序排列,小三楷体 ④关键词:3至8个,小三楷体。 ⑤正文:小四宋体。文中年代、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 论文投稿要求 1、投稿邮箱 sqxblt@sina.com 2、截稿日期 2017年9月29日 3.作者简介 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专业和学位、联系电话、微信号等 4、咨询电话 010—51262080    联系人:王琳 2017年上海”国际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征文 为聚焦学术前沿,开拓学术视野,鼓励学术创新,打造学术品牌,继成功举办2015年、2016年上海”国际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拟继续举办2017年上海”国际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活动。本次论坛旨在通过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有志研究国际法学学术问题的研究生提供一个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以期加强各高校国际法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丰富知识底蕴,启迪创新思维。 2017年上海”国际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主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承办、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和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协办。论坛将组织优秀论文进行宣讲,并将邀请国内国际法学领域知名学者做主题报告和论文点评。论坛组委会现向全国各高校在读国际法学和相关专业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征集参会论文。 一、论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 2、地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论坛主题:一带一路与国际法 三、会议论文提交 1、征文对象:全国各高校在读国际法学和相关专业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2、字数要求:7000-10000字左右 3、征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8日 4、征文应围绕主题,且未公开发表、不存在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文责自负。 5、论文撰写项目及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作者所在学校,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6、论文格式:统一采用A4纸、页边距左右均为3.17厘米,上下均为2.54厘米,全文字体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不设置任何标题等格式。 7、参考文献格式如下: 中文: [1]陈新民着:《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增订新版·上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2][美]E·博登海默:《法律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吴高盛主编:《公共利益的界定与法律规制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4]余劲松:《国际投资条约仲裁中投资者与东道国权益保护平衡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2期 [5]梁峥华:《投资条约仲裁的正当性危机及克服——兼谈我国的对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英文: [1]Michael Waibel, Asha Kaushal, Kyo-Hwa Liz Chung and  Claire Balchin, The Backlash against Investment Arbitration: Perceptions and Reality, Wolter Kluwer Law & Business Press, 2010. [2]Susan D.Franck, The Legitimacy Crisis in Investment Arbitration: Privatizing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through Inconsistent Decisions.Fordham Law Review, Vol., 73, 2005 [3]WTO: Report of the Panel, European Communities -Measures Affecting Asbestos and Asbestos - Containing Products, WT/DS135/R, adopted 18 September 2000 [4]Robert Azinian and Others v. the United Mexican States,  http://www.naftaclaims.com/disputes_mexico.htm 8、论文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主题:学校+作者姓名+论文名称,如”复旦大学+张三+论文名称“,发送至邮箱:lawsuibe2017@163.com 9、作者信息:请填写本通知所附之信息表并发送至邮箱:lawsuibe2017@163.com 四、论文要求及优秀论文评选 (一)论文评选以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为原则,评审组在参考以下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经验评判论文质量: 1、论文选题新颖,具有学术或实务研究价值。 2、论文格式符合要求(尽量引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均应完整、客观注释)。 3、论文结构完整,论证缜密,不属于教科书式的介绍。 4、论文语言表述规范,使用法言法语,语句通顺。 5、论文逻辑清楚,观点明确,不存在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片面追求文字数量的现象。 6、论文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对相关实践有一定指导意义。 (二)论文评奖: 1、本次论坛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七名,鼓励奖十名。 2、论坛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匿名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三)本活动安排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负责解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可以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将上述安排进行调整。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丹同学18817836798 莫雪同学18302185008 杨雪影同学13167118253 吴岚老师 13818754300 E-mail:  lawsuibe2017@163.com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7年7 月3 日 公法原理的继承与本土化深根的检验——从台湾转型正义的措施谈起 主讲人:陈新民 姚辉教授:作为方法论的民法法源 主 讲 人:姚  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讲座时间:2017年9月8日(周五)19:00-21:00 主 持 人:王  竹(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评 议 人:张金海(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铁英(四川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 讲座地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2023会议室 主  题:现代生殖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 The Ethical and Legal Issues Emerging From Advanc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主讲人:Patricia C. Kuszler 教授 米尔斯学院(Mills College)文学士,梅奥医学院(Mayo Medical School)医学博士,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法律博士,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法律、科技与全球卫生中心“主任;法学硕士项目中心主任 主持人:戴庆康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时  间:9月13日14:30 地  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法学院4楼模拟法庭 【中南大学名师名家学术论坛】 王春晖:网络空间的法律边界与网络空间安全 第五讲 民法总则有哪些创新 主讲人:邹海林 研究员 主持人:陈 洁 研究员 时 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 上午10:00-12:00 地 点:社科院三楼新会议室 依法治国与实证法学理论研讨会(2017)会议通知 2016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功主办了依法治国与实证法学理论研讨会(2016),汇聚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00余人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加强学界与实务界交流,凝聚学术共识,推动实证法学与法治评估理论发展,团结各界同仁更好地参与法治建设实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联合主办”依法治国与实证法学理论研讨会(2017)“,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贵州调研基地和贵州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 现将会议相关情况正式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实证法学与法治评估“,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实证法学研究与法治评估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创新; 2.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的总结及展望; 3. 法治政府、透明政府与政府信息公开; 4. 公正司法、司法公信与司法制度改革。 会议议程详见邀请函。 二、会议时间、地点 1. 会议时间:2017年10月28日、29日,会期两天。 2. 会议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3. 10月27日下午,贵阳市报到,并统一乘车赴会场;10月29日下午,统一乘车自会场赴贵阳市返程。 会议日程详见邀请函。 三、会议费用 1. 本次会议不向会议代表收取任何会务费; 2. 正式参会人员(以邀请函为准)的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承担; 3. 往返贵阳交通费用原则上由参会人员或其所在单位自负。 四、会议论文 1. 提交会议交流的论文原则上应与实证法学研究和法治评估相关,字数请控制在15000字以内,注释体例请参照《法学研究》。 2. 会议论文请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附件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会务组邮箱:szfxyj@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以”作者姓名+会议论文“形式加以注明,请勿发送至会务联络人个人邮箱。 3. 会议主办方将根据提交的论文陆续发送正式邀请函,并对优秀会议论文推荐发表或结集出版。 五、会务联络 (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王小梅,电话:18601102695,邮箱:wangxm-fxs@cass.org.cn; 田纯才,电话:15120078994,邮箱:tccpku2008@126.com。 (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胡月军,电话:15180840346,邮箱:252234950@qq.com。 (三)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兰美海,电话18008541026,邮箱:beautifulsea@126.com。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6日 【法理沙龙第9期暨明德法律文化沙龙第17期】 题  目:国际体系与宪制争衡:以清末民初立宪派思想家为例 主讲人:章永乐(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尤陈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评议人(以姓氏拼音排序): 陈  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 陈端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  晗(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帅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张  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时  间:2017年9月12日(周二)晚19:00 地  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 主  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教研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国家重点学科 主讲人简介: 章永乐,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政治学博士(2008),德国柏林高等研究院(WIKO)访问研究员(2014-2015),兼任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英国埃克塞特大学全球中国研究中心国际研究员、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等等。着有《旧邦新造:1911-1917》(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一版,2016年第二版)、《万国竞争:康有为与维也纳体系的衰变》(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在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尤其关注国家建构与宪制变迁、帝国与国际法、政党与代表制、政治伦理与法律伦理等研究议题。 Reward 长按二维码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微信 iOS 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二维码转账支持公众号。 Scan QR Code via WeChat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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