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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复试方案(含复试名单)

2017-12-27 学术之路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2018年凯原法学院博士招生小组讨论,现组织2018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进行复试。

一、复试名单(未注明考生均为申请考核)


序号

研究方向

考生

序号

研究方向

考生

1

法学理论

黄勇升

2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区琳

2

法学理论

干建华

2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苏韬合

3

法学理论

雷槟硕

2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徐楠芝

4

法学理论

张倩

2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开元

5

法学理论

尤娇娇

24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杜冰

6

法学理论

赵帅

25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丽琼

7

法学理论

张誉耀

26

民商法学

应旭玢

8

法学理论

何航

27

民商法学

余磊

9

国际法学

赵旸頔

28

民商法学

史晓宇(硕博连读)

10

国际法学

李韵依

29

民商法学

赵诗文

11

国际法学

张咪娜

30

诉讼法学

王延延

1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苑小斐

31

诉讼法学

林婧

13

经济法学

贺斯迈

3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黄凯平

14

经济法学

侯志强

3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吴亚光

15

经济法学

冯锦如

34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邵莉

16

经济法学

吴佩乘(硕博连读)

35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郝培轩

17

经济法学

马彦

36

知识产权法学

夏伯琛

18

经济法学

柯达

37

知识产权法学

毕文轩

19

经济法学

李聪

38

知识产权法学

黄丽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需要提供: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认证报告、认证书如已邮寄者无需再提交)

(3)《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书》如有重大改动可提交新版本,如无改动无需再提交。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2018年1月3日全天,地点为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考查内容

时间

地点

报考学科

资格审查

1月3日8:30-9:00

工程馆204

所有学科

专业笔试

1月3日9:00-12:00

工程馆204

所有学科

综合面试

1月3日14:00

工程馆206

民商法、诉讼法、国际法

1月3日14:00

工程馆207

法理学

1月3日13:30

工程馆210

宪法与行政法学

1月3日13:30

工程馆211

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总分300分,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成绩100分,主要考察本学科专业知识;专家组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学术背景、科研能力以及外语水平、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导师评价成绩(100分),主要由导师根据考生研究计划书等评分。报考同一导师考生按照复试得分按序录取。

复试小组将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复试办法进行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将根据考生表现,现场独立评分,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面试)表》和《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导师综合评价)表》。

 

请复试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邮件至:yyuan@sjtu.edu.cn,邮件主题注明为“***(姓名)确认参加1月3日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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