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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东南大学首届“秉文文科实验班”法学课程圆满结束【超赞】

2018-01-02 学术之路

(文稿/董亚男、韩同莲、摄影/曲慧、周维栋、韩同莲)


2017年12月22日下午,“秉文班”法学课程教学研讨会在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召开,标志着东南大学法学院主讲的“秉文文科实验班”之“法理”和“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课程圆满落下帷幕。“法理”和“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课程基于新生日常生活经验和已有社会知识,力求以平实的语言、生动的例证,培养学生理性、审慎的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使同学们树立法的基本理念,掌握法的基础理论,“秉文班”法学课程采用大班名师讲堂+小班研讨的方式进行,丰富多样的课堂形式获得了同学们的热烈反响。


一、名师讲堂

(一)名师讲堂之“法理”

2017年9月28日,法理课程的第一讲开讲,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院长刘艳红教授讲授了主题为“法的精神与要义”课程。她从中国古代与西方古代法的发展历程出发,得出法是一种秩序、一种纪律、一种规则的结论,告诉大家法的精神与要义即是在各种复杂的关系中,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其引经据典、系统条理的课程内容,让同学们对法与法理课有了初步的认识。

10月9日至10月14日的“苏力周”,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给同学们分别讲解了“法律、法治及其功能 ”、“法律的起源及其演变”、“经济社会变迁与法律”、“大国的法治”、“公平与效率考量”、“法律与科技”等六个主题,并在10月11日晚做了题为 “为什么‘家国天下’”的精彩演讲。苏力老师丰富多彩的授课内容、幽默的语言风格及浓浓的家国情怀,赢得了秉文班同学的尊敬和喜爱。

10月19日,苏州大学的“法理学大师”胡玉鸿教授为同学们讲授了“司法审判过程中的法律技术”课程,而且开启了法理课“秉文大讲堂”首场讲座——“公民权利的基本原理”。胡教授科学严谨、例证丰富的讲解,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技术与公民权利这两个法律概念的认识和理解。

10月26日,法学院施建辉教授讲授了“法的理念与方法 ”课程。施教授从法的社会实践运用出发,通过分析亲身经历的“紫霞湖案”、“南京南站人身损害案”等案例,阐述了民法的概念、构成要件、体系、理念与方法,提出了“奉传者强则国强”的观念,其亲切幽默的授课方式,让同学们颇受启发。

11月2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复旦大学孙笑侠教授带来了“法律程序”课程与“法律职业及其思维——九百年形成的模式”讲座。孙教授阐释了程序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的标志和要素,并讲授了法学与规范法学、法律职业和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等内容,其深入浅出、声情并茂的讲解,加上学贯中西的才华,令秉文班学子肃然起敬。

(二)名师讲堂之“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

2017年9月27日,东南大学法学院李煜兴副教授以“转型社会法律之治”为题在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课程中开讲。李煜兴副教授从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新课题、十八大以来绘制的法律蓝图、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景与趋势以及关注社会,关注法治四个大方面像同学们介绍了当前中国的法治现状。

10月18日,正值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这个历史性时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东南大学副校长周佑勇教授从法的时代性和本土性出发,用平实而生动的语言解构了“大变革时代下的中国法治发展”这个宏大的命题。

10月25日,法学院孟鸿志教授以“依法治国与法治政府建设”为题,从刚刚发布的十九大报告入手,向同学们生动的说明了为什么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与关键,并回顾了依法行政的由来及其发展。孟鸿志教授还从理论与实践入手,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展望。

11月1日,东南大学法学院汪进元教授为秉文班的同学带来了两堂有关“宪法事例与法治发展”的精彩授课。汪进元教授深厚的知识储备、生动的实证分析、幽默的语言风格以及独到的学术见解,启发了“秉文文科实验班”同学们对法学研究的浓烈兴趣。

11月8日,法学院龚向和教授以“人权的发展及其法律保障”为主题从“什么是人权”、“人权的历史发展”及“人权的法律保障”出发,并引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新权利名词“亲吻权”、“同性婚姻自由权”“视觉卫生心理权”等涉及的案例,引导大家思考什么是人权,让同学们对人权的概念与意义有初步认识。

11月15日,东南大学法学院肖冰教授“郭秉文文科实验班”的同学们主讲了一堂主题为“全球治理视野下的中国法治”的课程。肖冰教授从“治理”的国内语境和国际语境出发,分别介绍了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中国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和全球治理的法治化,并指明中国法治发展与全球治理法治化的双向互动关系。

11月22日,法学院陈洪兵教授以“刑法与生活”为主题,通过分析“赵春华非法持枪案”、 “快播案”等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典型性案例,指出了我国刑法“厉而不严”的现实特点,并指出司法机关在判决相关案件,特别是在判决刑事案件的时候,不能生硬地套用刑法条文,还要考虑到现实因素,让法律体现出人性化的一面。

11月29日,我国著名刑法学家、东南大学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张明楷教授做了题为“法律是什么”的专题讲座。张明楷教授具体阐释了“法律是什么”。张教授指出,虽然法律由文字表述,但是文字只是告诉我们法律真实含义的一个线索。我们还应该从生活事实中不断发现法律可能具有的含义。

12月6日,东南大学计算机学院漆桂林教授为“秉文班”授课。漆教授以计算机学科所特有的数理思维和算法逻辑给同学们讲解了在法律领域人工智能虽带来的全新应用与挑战。漆教授以“阿法狗”为切入点,为同学们介绍了国内外各大软件公司在人工智能技术上的投入与研发状况。

12月13日,法学院钱小平副教授讲授“腐败与社会治理”。钱小平副教授以央视热播反腐剧《人民的名义》为切入点,引导学生思考“什么是腐败,什么是刑法中的腐败”,又引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讲述人类的反腐败进程,以及当今世界反腐败新形势。

二、小班研讨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并吸收理论知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性,小班研讨课在名师课堂结束之后便提上了日程。秉文班分为九个小班,每个班级的每一门研讨课都配有一位指导老师和一位助研学生进行全过程的指导。

1.小班研讨之“法理”

法理课研讨主题根据学生的兴趣与导师的研究领域确定,一至九班依次为:法律要处罚见死不救吗?“动物福利”保护的法律边界、同性婚姻是否应该合法化?我的身体我做主?——关于出卖自己器官和处分自己生命的探讨、机器人阿法狗(AlphaGo)能成为法律上的人吗?看“黄片”违法吗?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由柏林墙射手案引发的思考、从法学视角评析“禁摩限电”、正义有张普罗透斯的脸——由辛普森案看什么是正义,每一个研讨主题紧密勾连法理与社会热点,发人深省。

研讨课的形式也呈现多样化,一班、三班和九班以PPT展示和自由讨论形式展开研讨,二班、五班和七班主要以文字稿和小组质疑形式展开研讨,四班、六班和八班主要是以辩论形式展开研讨。研讨课追求的是让学生学会信息检索,进行独立、自主思考以及团队协作,最核心的是锻炼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表达能力。法理研讨课上各种新奇又不乏智慧的观点层出不穷,既有感性思索,又不乏理性思维,研讨的氛围浓烈,效果极佳。

(二)小班研讨之“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

一班由孟鸿志教授指导,以小组报告加辩论的形式研讨了“‘徐玉玉事件”等案例大家谈:公民个人信息如何保护”;二班由汪进元教授主持,就“高考招生指标西部倾斜真的平等吗”进行辩论,从政策到理论层面均有涉及;三班由张雪莲老师指导,以“中国人的首要权利是生存权还是政治权利”为题进行辩论;四班由肖冰教授指导,以“你的‘苹果’到啦——海外代购合法吗”为题,通过小组发言、小组交叉问答、辩论以及评析的方式解构了这个问题;五班由陈洪兵教授指导,以“邓玉娇、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题,让学生分别扮演控辩双方进行对抗;六班由李煜兴副教授指导,以“武松杀嫂案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情理法”为题,学生通过辩论、说书等形式充分地展开了这个问题;七班由王禄生副教授主持,“如何避免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裸奔’”为题,大数据的利与弊充分体现在了同学们的辩论中;八班由钱小平副教授主持,以“打虎拍蝇——他为何落马”为题,激发了同学们思维,其中不乏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的观点表达; 由冯煜清副教授主持,以“江歌案——微博维权是否伤害法治”为题,指导学生从法律视角看热点问题。

研讨课受到了学院和指导老师的高度重视,为了追求研讨课的效果最优化,各位指导老师从选题开始便精心思索,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研讨课的效果及反馈良好,学生在研讨中颇有受益,实现了课程设置的预期目的。


三、秉文班教学效果学生座谈会

为了解同学们法学课程体验,12月21日下午,李煜兴副院长主持召开法学院秉文班教学运行反馈调研会。法理课程联络人刘红老师、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课程联络人刘启川老师以及21位学生代表参与了会议。与会同学高度认可和赞扬法学课程的授课,同时也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李玉品等同学认为课程与课程之间的衔接度不高,尤其是名师课堂环节,不同老师的授课内容之间差距比较明显,呈现碎片化。丁志远等同学还提出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矛盾问题,不论是法理课还是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课都更偏向于通识教育课程,且两者之间的差别不是很。陈思源等同学认为课程的运行管理不够完善,同学与老师之间接触太少,互相不熟。谭听雪等同学认为转系生的存在感较低,平时的课程参与度不够,信息接收也不够及时。唐剑南等同学认为研讨的时间过少,在学习效果与整体教学情况方面,以王雪松为代表的学生则认为因为课程教授的内容过多、范围过广、基础知识缺乏、课程时间安排过长、课堂学生人数过多等问题,同学们的学习效果并不理想。


在学生代表发言后,李煜兴副院长进行了总结,表明对于学生代表们的意见,自己既有支持、也有反对的观点,承诺会把大家的意见如实反馈给学院,并对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矛盾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回应。


四、秉文班法学课程教务总结会


12月22日上午,秉文班法学课程教学研讨会在四牌楼校区召开,法学院领导班子、课程主讲教师、研讨教师以及研究生助教代表参加了会议。


首先,李煜兴副院长介绍了12月21日下午调研会学生提出的问题,他指出学生代表的意见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认为学生对于秉文班的课程存在一定的心理落差,提出“法理”只能作为理念而不能作为课程、课程设置方面既不能过于专业化也不能过于常识化,在师资配置方面应该有具有人文关怀、在教学方面应该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观点。


接着,法理课程联络人刘红老师介绍了课程联络人的工作,认为具有事务性、组织性、创造性的特点,指出了法理课可圈可点之处,重点分析了课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之后,刘启川老师结合公共治理与法治发展课,就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对于学生代表提出的体系化与碎片化、自主性与灌输性、专业性与通识性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在研讨环节,肖冰教授提出将灌输理念与拓宽视野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陈洪兵教授则强调了培养法学兴趣的重要性;李川教授认为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法理课程主要是框架性与体系性的知识,公共治理课程则主要是社会学层面的课程,而对于成绩的公平性这一问题,他提出将他评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最大程度实现成绩评价的公平性;高歌老师指出了法理课与研讨各自的侧重点,他认为法理课主要围绕法律体系、法学框架与法学范畴展开,研讨课的重点是热点问题与专业知识体系的构建。


最后,刘艳红院长进行了总结,刘院长强调了理念体系构建的重要性,指出拓展法的理念与思想的必要性,提出要协调大师授课与研讨课的比重、丰富研讨课的形式、老师在研讨课中要帮助学生树立问题意识、教授正义价值观的要求;接着提出了名师与主讲老师在教学时要分工负责的建议。

 “秉文班”法学课程教学研讨会标志着本次法学课程圆满结束,同时也标志着法学院下一轮课程筹备的开始。法理课程对于“秉文班”的同学意义非凡,无论是其对于法、法律等有关概念的理解,还是对于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认识以及法律思维的培养都举足轻重,因此对于每一位参与到法理课教学和管理中的人来说,始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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