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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选活动公告(更新)

2018-01-07 学术之路

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选活动公告(更新)


“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是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与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奖。奖项设立,旨在鼓励全体法学专业研究生积极探索法学理论和实践,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法学新人脱颖而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选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开展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以下简称“法学英才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


全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具备研究生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法学专业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限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


申报成果为申报人研究生在读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


1.正式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不含译文)。


2.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等,并为有关机构采纳。


(三)申报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2.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


3.观点或论证方法有创新;


4.符合学术规范。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申请书》(原件A4纸打印,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法学(律)院系和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2.《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申报信息表》;


3.参评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4份;


4.本专业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5.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注明是否“全日制”;


6.申报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1、第2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一律通过网络申报和邮寄方式。


申报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8年3月12日(以邮戳日期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收,邮编:100088。(请在信封左下方注明“法学英才奖”)。


电子邮箱:yyfwzx@cupl.edu.cn;(电子邮件主题的格式:法学英才奖+学校+姓名+硕士/博士+所在地区,例如:法学英才奖+中国政法大学+张三+博士+北京)。


四、评审、公示与颁奖


“法学英才奖”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人、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和学术规范审查。


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报社将共同组织“法学英才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法学英才奖”颁奖典礼拟于2018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五、奖励等级和奖金数额


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100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法学英才奖”评选遵循公正公平、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毕老师 张老师


电话:010-58908076;58908173;


邮箱: fwzx501@163.com


面向外校的学生登录地址:http://gms.cupl.edu.cn/WitMis_WXLogin.aspx


校内学生直接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登录,进行报名:http://gms.cupl.edu.cn/


详情及申报表格下载,请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或“法学英才奖”专栏:www.cupl.edu.cn或http://yjsy.cupl.edu.cn/site/subjectIndex.aspx?subId=1B66C0BD3880FDE3查询。


中国政法大学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组委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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