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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学位授权点专家现场审核评估会

2018-01-09 学术之路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6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清华大学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2017年10月我校正式启动92个学位授权点的自评估工作。法学院目前拥有3个学位授予点:法学一级博士、硕士学术型学位授予点2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个。经过近三个月的时间准备,法学院完成了《自评估报告》撰写和专家现场审核评估的筹备,并于2018年1月4日-6日迎来了专家组现场审核评估。


专家组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东南大学副校长兼国务院学位办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周佑勇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潘剑锋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Jacuqes deLisle(戴杰)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卜元石教授等六位中外法学领域资深专家组成。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和书记黎宏教授亲自主持并带领各业务部门主管副院长和副书记,在两天半时间内全程陪同专家组进行了学位授权点现场审核评估。


 本次评估围绕院系(学科)建设、本科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支撑条件建设、发展规划等方面,对法学院的3个学位授权点进行全面评估,旨在大力推进我院2020-2030学科发展和“双一流”建设。


1月4日下午专家组召开沟通会,法学院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工作小组与专家组见面,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申卫星院长和黎宏书记向专家组介绍了现场审核评估的日程安排,专家组根据前期审阅的《自评估报告》做出简要点评。

(图为1月4日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组沟通会)

根据1月5日全天和6日上午的日程安排,专家组先后参观了院史展览;观摩了何海波教授《行政法案例研讨》(案例教学法)课堂;听取了教学工作汇报、师资建设汇报、科研工作汇报、国际化教学汇报;与本、硕、博中外学生代表座谈、与中青年教师代表座谈;参观了明理楼法律图书馆和在建的新法律图书馆大楼建设工地。

(图为1月5日专家听取教学工作汇报和与本、硕、博学生代表座谈)

 

(图为1月5日专家听取科研工作和国际化教育汇报)

(图为1月5日专家听取师资建设汇报和与中青年教师代表座谈)

 

(图为1月6日专家参观明理楼法律图书馆和新法律图书馆楼工地)

1月6日下午召开了专家评议、总结和意见反馈会,我院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工作小组全体出席会议听取专家总结和意见反馈,研究生院胡洪营副院长和董渊副院长应邀听会并指导。

 

(图为1月6日专家组评议、总结和意见反馈会)

专家组首先对法学院评估方案策划、流程设计、丰富的内容、细致的工作和高效的执行能力均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对近两天半的现场审核评估印象深刻。专家组对清华法学的特色和复建二十年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点评,同时毫无保留地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清华法学院1929年初建到1952年院系调整取消建制,曾培养出一大批享誉国际的大法学家、大法官、政府要员等精英人才,曾创造了辉煌的历史。1995年复建以来短短二十年,清华法学院已经位列国内第一方阵的法学院(所)、QS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国大陆法学院,2017年进入“双一流”建设之列,刚刚公布的第四次一级学科评估进入“A”类,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被中国法学教育界称为法学教育的“清华模式”是成功的,经验值得总结。专家随后逐一发表意见,多层次多角度地对人才培养的差异化定位和培养目标设定、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小而精”师资规模的优势和弱势、推动科研团队作业、加强科研创新能力、探索国际化教育创新模式面临的机遇和和挑战、(院系)学科规划发展等方面深入地阐释。


随后,研究生院胡洪营副院长和董渊副院长相继发言,代表研究生院对专家组表示衷心感谢,对专家提出的涉及学校总体研究生培养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并与专家交换了意见。最后,法学院申卫星院长和黎宏书记分别做总结发言,两位领导首先对专家组各位老师的辛苦付出和无私分享表示最诚挚地感谢,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虚心接受并将付诸行动,法学院将逐条对照落实改进和完善,切实贯彻 “以评促建”的初衷。法学院将继承和发扬“百年清华法学”的优秀传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和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努力探索创新法学教育“清华模式”,名符其实肩负起“中国法学界的期望”,为中国法学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和辉煌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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