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刊征稿启事、刊名及LOGO征集公告 | 征文通知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贡献。为了更好地彰显法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学术定位,促进基础理论法学与公法学的研究,扩大法学院的学术影响力,法学院决定创办院刊(学术刊物),并面向学界诚征稿件。
一、基本情况
1、院刊定位为公开出版的基础理论法学与公法学领域的专业学术刊物,在具体学科上涵盖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立法学、军事法学与法律职业伦理等。
2、刊物由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担任主编,在国内知名出版社出版,目前每年出版两期,每期25万字左右。
3、稿件一经采纳,即奉上样刊若干本,稿酬从优。
二、栏目设置
院刊目前设有如下栏目:
1.【经典】萃取基础理论法学与公法学的经典论述,重点关注国外重要学者与国内前辈学者的名文。
2.【论文】基础理论法学与公法学领域的学术论文,篇幅不限,欢迎数万字的长论文。
3.【书评】围绕国内外出版的基础理论法学与公法学的重要著作进行评论或组织专题评论。
4.【鹿鸣】刊登海内外法学青年学生在基础理论法学与公法学领域的优秀论文、书评。
三、投稿须知
1.投稿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刊邮箱:cuplfxyyk@163.com,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投的具体栏目。
2.来稿必须是原创性学术作品,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存在剽窃、抄袭现象,没有版权争议,未一稿多投。来稿注释体例须符合本刊要求(详见本刊注释体例)
3.来稿请附标题、摘要及关键词,注明作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后学位、职称、研究方向等)、联系方式以及支持的基金项目情况。
4.本刊实行双向匿名审核制度,审稿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投稿三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的,可对稿件自行处理。
5.对于被采用刊发的稿件,本刊保留在尊重作者基本观点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和删减的权利。
附:本刊注释体例
一、注释形式
1.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形式,全文连续编号。注释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1、2、3……”表示。
2.被引内容为词、词组的,注释序号紧邻被引词或词组;被引内容为句子或段落的,注释序号位于句子或段落的标点符号之后。
3.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4.独著类文献无需在作者姓名后加“著”字样;非独著类文献,根据被引文献的具体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等字样;作者或译者为三人以上者,署第一作者名加“等”字。
5.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时,自该文献第二次被引用始,直接引用的,用“同注○,第××页”的形式;间接引用的,用“参见注○,第××页”的形式。
二、具体体例
1.专著
舒国滢:《法哲学沉思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页。
焦洪昌主编:《宪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3页。
2.译著
[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3年版,第30页。
3.期刊论文
程燎原:《千古一“治”:中国古代法思想的一个“深层结构”》,《政法论坛》2017年第3期,第12页。
4.学位论文
江澎涛:《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87页。
5.析出文献
潘汉典:《比较法在中国:回顾与展望》,载江平主编:《比较法在中国》(第1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4页。
6.报纸文献
马怀德:《提升法治现代化水平》,《人民日报》2016年1月24日,第5版。
7.网络文献
黄进:《高校是宪法教育的主阵地》,http://www.legaldaily.com.cn/fxjy/content/2017-12/06/content_7413745.htm?node=89856,2018年1月1日访问。
8.古籍
(宋)王溥:《唐会要》卷三十九《定格令》,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825页。
9.英文专著
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10-15.
Joel Feinberg and Hyman Gross(eds.),Philosophy of Law, Sadsworth Publishing Co.,1986,p.67.
10.英文期刊论文
H.L.A.Hart, “Positivism and Separation of Law and Morals”,Harvard Law Review, Vol.71, No.4(Feb.,1958), p.595.
11.英文析出文献
Joseph Raz, “Two Views of the Nature of the Theory of Law: A Partial Comparison”, in Jules Coleman(ed.), Hart's Postscrip:Essays on the Postscript to the Concept of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p.13.
英文以外的其他外文注释体例依照各该国学术惯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刊编辑部
2018年1月6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刊刊名及LOGO征集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贡献。为了更好地彰显法学院的办学理念和学术定位,促进基础理论法学与公法学的研究,扩大法学院的学术影响力,法学院决定创办院刊,并面向中国政法大学全校师生征集院刊刊名及LOGO。
一、作品要求
1.刊名和LOGO要体现法学院和院刊的特色,反映精益求精、严谨治学的精神。院刊定位为公开出版的基础理论法学与公法学领域的专业学术刊物,而非综合性学术刊物或宣传类杂志;在具体学科上涵盖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立法学、军事法学与法律职业伦理。
2.LOGO设计要简约凝练、美观大方,色彩简洁明快,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同时还应考虑到LOGO在多种场合和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刊物、信函、海报、网络、会议等)的制作与使用,便于宣传与推广。
3.LOGO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
二、征集时间
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3月1日。
三、提交须知
1.所有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投稿者可同时就刊名和LOGO一并投稿,也可单独就刊名或LOGO投稿。刊名可直接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也可以附件形式提交;LOGO的作品格式应为“.jpg”格式,以附件形式提交,并请保留原始设计文件,以备后续修改之用。投稿邮箱为cuplfxyy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是一并应征刊名和LOGO或者单独应征刊名或LOGO。
2.投稿者应在邮件正文中注明个人信息与联系方式,并就作品设计理念做简要说明。
3.投稿者应当是作品的原创作者,或依法享有作品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投稿者需保证提交的作品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若由此引发任何纠纷投稿人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评选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法学院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
2.对于最终被采用的刊名与LOGO设计,评委会将颁发证书,被采纳的刊名与LOGO各奖励3000元。
3.作品设计方案经评选确定采用后,学院将与设计方案的权利人签订合同,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拥有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完善的权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一单
联系电话:58909297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所有。
欢迎校内广大师生积极投稿,为法学院院刊贡献您的聪明才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