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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华水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新闻两则

2018-01-14 学术之路

“人民法庭进课堂”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专业教学改革侧记


2018年1月8日上午,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人民法庭进课堂”活动在第四报告厅举行。活动不仅是有效实现高校教书育人职能的载体,而且也是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服务职能的平台,是我院对理论与实践融合的法学专业教学改革进行的新探索。活动以张金良老师《民法总论》课程的一节课为标本,分为民法实务讲解和现场庭审观摩两个环节。我院法学专业全体在校师生和部分院外师生参加了此次教学改革展示活动。


在民法实务讲解环节,张金良老师把《民法总论》课程的理论知识通过选取与现场庭审环节审理案件相似的案例——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通集团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的分析,把《民法总论》课程的书本理论与现实司法审判案例的实践做了第一次结合,使同学们从书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具体化、真实化。

现场庭审环节于上午九时五十分开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与以许昌宏伟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7家被告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搬到《民法总论》课堂中。这是该案件的第一审,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张、完整有序。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提问、法官庭审现场交流到合议庭评议以及当庭的宣判都严谨规范,实现了书本理论与现实生活的第二次结合。整个现场庭审活动持续一个半小时。


课堂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整个课堂教学形式新颖、内外一体、引人入胜、印象深刻。不管是民法实务环节的案例教学,还是庭审环节的现场观摩,都使同学们感受到生活秩序之重,现实矛盾之繁,探实求真之美,也让同学们亲眼目睹到当代人民法官的博学与风采。



 “人民法庭进课堂”活动是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近年推行的以理论与实践融合为导向的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一个初步探索。学院将会以此抓手,推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与学生培养的协调联动,持续变革教学模式,拓展课堂空间,紧密书本理论、真实案例与社会现实的联系,把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内容统一起来,使学生的理论素养在持续全面的教学改革中与社会生活实践真正结合,从而使学生个体内在精神拥有真正的获得。


刑诉课程进法院


2018年1月10日上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级191班法学专业同学们组成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刑诉课实践队,在王彩云老师的组织带领下,到二七区人民法院参加刑事庭审旁听。这是我院对理论与实践融合的法学专业教学改革进行的又一活动。



此次活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旁听刑事案件,第二部分是本案公诉人我校05级法学专业优秀毕业生针对学习和职业选择方面的交流,这也是我院创新创业教学模式改革探索的体现。


本次活动进行庭审的是一起交通肇事罪,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上午11点,随着法官法锤“嘭”的一声,庭审正式开始,首先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宣读起诉书让大家了解这个案件发生的过程和经过的诉讼程序。出庭支持公诉的主要公诉人是我校05级优秀毕业生朱凡,接着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起诉书进行辩护,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 53 28529 53 15231 0 0 2487 0 0:00:11 0:00:06 0:00:05 2864长宣布休庭进行评议。整个程序下来使我们在场每一个人都切身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同时对于我们本学期学习的刑事诉讼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并且在之后的应用方面会更加得心应手。



下午1点左右,庭审结束后,王老师邀请我们05级师姐,也就是本案的公诉人与我们进行交流,师姐通过介绍自己的学习和从业经验主要想告诉我们两点,第一,我们现在处于迷茫期,要根据自身特点来选择自己以后的道路,遇到问题多与老师交流;第二,我们要提前做好准备,努力用功在于平时,提前做好考研,司法考试的准备;学姐最后送给我们一句话共勉,“有勇气改变你想改变的,有度量容忍你不能改变的”同学们听了师姐的话一个个都是频频点头,与师姐产生了共鸣。旁听结束后,我们一起与老师,师姐合影留念。




本次旁听我们每个人不仅对于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认知更加明白和深刻,而且师姐给我们的建议对我们接下来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使处在迷茫期的同学们有了目标,使本来就有目标的同学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追求,本次活动圆满成功,同学们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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