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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拟获奖论文名单公示

2018-01-15 学术之路

【终评公告】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评审公告(第3号):最终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评奖工作方案》,论坛组委会于2018年1月11日在北京举行了征文终评会(详细情况见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报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审过程 


评审委员会首先讨论通过了《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终评办法》。之后,对进入终评的259篇论文进行集中书面匿名评审。15位评审专家分为5组,每组3人。各组专家经过认真审阅,提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建议名单,交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议,最终确定拟获一等奖论文10篇、拟获二等奖论文30篇、拟获三等奖论文50篇、拟获优秀奖论文53篇。拟获奖总数占参评论文总数(1442篇)的9.78%。最后,全体委员在评审结果上签字确认。


论坛组委会办公室对全部拟获奖论文进行了学术不端检测和人工复查,发现拟获一等奖论文1篇、拟获优秀奖论文1篇存在有违学术规范的情况。按照终评办法,将该2篇论文剔除出拟获奖名单,并不予替补。


二、评审委员会


【主席】

陈冀平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常委、社法委副主任、分党组副书记

【副主席】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委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曹诗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教授

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冯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胡增印  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研究所所长

胡云腾  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

钱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时建中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吴玉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张鸣起  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

张守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

朱景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朱孝清  全国政协常委、社法委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秘书长】

李仕春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教授

吕兴焕  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人事部主任

【副秘书长】

张涛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


三、拟获奖名单


拟获奖论文中,一等奖9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优秀奖52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5日—1月21日。名单详见附件。


至此,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评审工作圆满结束。组委会将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证书。

欢迎并感谢广大同仁的关注和监督!

联系人:王小红 曹 菲 姚国艳 陈谦信

联系电话:010—66182129  66173342  66513508


中国法学会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1.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拟获奖论文名单

2.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终评办法

3.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终评专家承诺书

4.第十 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终评专家签字表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

拟获奖论文名单

(按作者姓氏拼音排序)

一等奖(9篇)

题目

作者

工作单位

寻找散落在民事法律体系中的本土资源——论民事习惯对法官裁判案件的隐晦影响

白  晶

张诗韵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中的环保督察制度——法治化路径的思考

陈海嵩

中南大学法学院

司法透明指数评估的大数据方法研究

康兰平

钱弘道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民法总则》中英雄烈士条款的解释论研究

刘  颖

上海大学法学院

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争端解决机制——以CAFTA争端解决的机制为例

潘星容

广东金融学院

最高法院的会议纪要研究

彭中礼

中南大学法学院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司法”概念——基于宪法文本和政策文本的实证分析

薛爱昌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论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宪法规范基础:第3条第4款的释义学初阶

郑  毅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权力监督体系的重塑及优化:监察权的内涵、性质与定位研究

朱智毅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二等奖(30篇)

题目

作者

工作单位

进退有据:员额制下法官的选任和退出模型研究——基于绩效评价指标的法官胜任力因子分析

陈名波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礼如何优化中国法治——论礼让性秩序与对抗性秩序的相容互补

郭  忠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新时代中国国际法治思想

何志鹏

吉林大学法学院

需求与回应:论我国行政诉讼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检讨与改良——以442份判决书和H省Y市法院的实践为样本

胡剑涛

王彦平

禹楚丹

王浚华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审委会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

国际法视角下的构建新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

黄  瑶

林兆然

中山大学法学院

论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李金和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宪制义务:概念与立法衔接局限的法理辨析

李  蕾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多元协同合作治理:我国社会性公共服务供给体制重构研究

李  蕊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金融行政监管、法律监管系统共同进化分析

李晓安

翟啸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利益保护研究——以J市为例

刘奕聪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探析及完善路径

贵州省六盘水市法学会

贵州省六盘水市法学会

国家监察调查职能法治化运行模式构想

马  方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中国民法政治学的时代价值——《民法总则》行政权条款的展开

申惠文

郑州大学法学院

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理论逻辑与法治保障——基于政府、市场的二元视角

孙  晋

钟  原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正当程序原则中国化轨迹与述评——兼论司法进路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义务

唐  文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循人大制度特点有效推进宪法实施——一个中外比较研究的视角

万曙春

上海海关学院

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法学对策——以法治破解“胡焕庸线”的路径为视角

王建平

四川大学法学院

价值考量与立场选择:我国技术侦查的分歧与衡平路径实证研究

王锐园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禁毒学系

员额法官养成机制的改革路径探析——以法官分段、多元养成为视角

王伟俊

张  欣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环境权入宪的比较研究——兼议宪法环境权中国生成的路径选择

吴卫星

南京大学法学院

大数据主权与国家安全法治保障

徐  凡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进路——以反悔机制的构建为视角

徐远太

黄美容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运行机理与制度构建

翟  帅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学院

中国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制度优化路径——以错判成本理论为分析框架

詹馥静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风险规制合法化模式之理论反思

张恩典

南昌大学法学院

移动互联时代立法公众参与的电子化革新——基于我国公众参与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实证研究(2005-2016)

张  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中国宪法的环境观及其规范表达

张  震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本土式演绎:指导性案例的司法价值皈依——基于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的实证分析

赵璐璐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网络社会的法律治理与技术治理

郑智航

山东大学法学院

裁判合理性司法承载的三种思维模式——基于司法实例的考察与归纳

庄绪龙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等奖(50篇)

题目

作者

工作单位

事案解明义务:一个证明理念的反思

曹建军

清华大学法学院

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平、合理”补偿

曹相见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从“空位”到“补缺”:未定罪没收程序之国家赔偿构建

陈  文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化构建——以诉权理论的导入为研究视角

陈艳飞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刑法立法向法益保护原则的体系性回归

储陈城

安徽大学法学院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研究

高一飞

贺毓榕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裁判文书公开中隐私权保护的矫枉过正与制度嬗变

何晓斌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司法正义与社会正义的错位:因素、类型与启示——以热点案例为例证的分析

侯明明

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家庭生存权税法保障的中国语境:理论证成、制度检视与优化路径

胡元聪

闫  晴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监督格局重塑

华东升

靳良成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证考察——基于2007年-2017年的典型案例

黄  成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定位探讨其遴选制度的完善

黄慧珊

梁绮莉

云欣欣

广州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论行政解释司法审查中的“考虑相关因素标准”——基于指导案例60号的分析

黄  琳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从偏颇到均衡: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现状与改革研究

黄  忠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立法的政策与法律技术二分

江  辉

北京大学法学院

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现实需求与法律表达

姜红利

重庆大学法学院

司法精英与“计件工人”——法官工作量的统计学模型测算

柯抗抗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从行政到司法:论我国死因确认司法化的理论基础与路径构建——由“雷洋”事件引发的思考

廖宏伟

郭  飞

周亚平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效果评价――以五个试点法院实践为根据的经验研究

刘方权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论社会治理权的成立基础

刘清生

福州大学法学院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以公诉人为观察

刘占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规范性文件审查结论的理性证立——兼论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出庭机制构建

龙  微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中国行政公益诉讼:政策试验与制度展望

卢  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大数据背景下公安派出所执法勤务运行分析

陆建国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税收法定主义的法理阐释和中国路径

罗亚苍

湖南省地税局

国家监察立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梳议

骆文杰

武汉大学法学院

艰难与希望:合规疫苗国家赔偿责任之构建——以风险分担理论为视角

宁  佳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导性案例的现实困境及其成因

彭  宁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公共信用立法的合宪性考察与调整

沈毅龙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党内法规研究的法政治学范式探析

施新州

国家法官学院

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问题辨析

石东坡

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

论侦查机关向网络运营者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规制——基于《网络安全法》第28条的思考

孙明泽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从自查到问诊: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之进路——以S市法院第三方评估执行工作为样本

王  芳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保央地分权模式的困境与出路

王  慧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论新时代法律规范抵触审查规则的重构

肖  雄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程序模式

谢进杰

中山大学法学院

论香港法院基本法解释权的制约机制——以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平衡为视角

谢  宇

北京大学法学院

司法解释“入典”:类型区分与方法建言

薛  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法制办

环境公益诉讼的驱动困局与应变——以激发原告的诉讼动力为视角

杨富元

周明文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污染环境犯罪的技术治理维度——以因果关系之证明为对象

杨继文

中国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

比较视野下的人权司法保障之概念界说和演变脉络

杨学科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谦抑性理念嵌入反垄断法实施过程

臧俊恒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新时代社会主义住宅法律体系的构成及任务

张恩逸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法律解释的缺环

张洪新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中国语境下土地发展内容之法理释明——立足于“新型权利”背景下的审思

张先贵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规则的法理意蕴与现实逻辑

张英豪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悖论与困境:主审法官责任制的法理思辨

张远毅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论城市政府债务的参与式治理

赵  玮

山东大学法学院

购买社会服务:剥离审判辅助事务的反思与重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背景下破解“案多人少”的地方实践

周  方

王  念

陈春华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探析——以检察机关为视角

庄明源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优秀奖(52篇)

题目

作者

工作单位

我国生态补偿的法理溯源与功能定位

车东晟

武汉大学法学院

习惯在民商事案件调解中的困境反思与破解之道——以调解实践为视角

陈建华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流或便民: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检视和完善——以司法体制改革为背景

陈俊薇

张建锋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多元社会的新时代与刑法立法的层次性思维——一种“双向互动式”新理念的运用

陈  伟

熊  波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刑事裁判文书说理中的“常理”——基于对281份裁判文书样本的实证研究

邓慧筠

中山大学法学院

论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要件事实构成及证明——以《侵权责任法》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为视角

冯  昊

黄金波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绿色原则:何以可能以及如何展开

侯国跃

刘玖林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中国社会保障行政程序的特殊性及模式选择

胡敏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规则的反思与完善——以资产分割环节为研究视角

黄菁蓉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民法总则》实施应走出人权低标准的困境——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

黄清华

王  辉

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

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政治/政党与企业——政治权力参与资源分配的文明结构

蒋大兴

北京大学法学院

网络表情包产业发展困境与著作权治理研究

金  超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丝绸之路经济带”铁路安全与反恐国际合作研究

兰立宏

公安部铁道警察学院

知识获取权论纲

李  萍

贵州大学法学院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生成中的文化心理结构——以权利和情理的关系为核心

李燕涛

河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法律性质辨析

李挚萍

中山大学法学院

宪法监督的中国语境与行为违宪的监督机制

梁成意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环境诉讼禁令制度的法理与二元构建

刘明全

东南大学法学院

儿童“失语”的困境与出路——以未成年子女陈述意见权的提出为视角

刘源东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国家认同的法治建构

孟庆涛

西南政法大学

美国荒野法对我国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的启示——以1964年《荒野法》为基点

潘凤湘

长江大学法学院

习近平的“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的法治思想及实践路径研究

潘怀平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精准扶贫信息制度之行政法之反思

戚建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中心

论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的认定——基于案例类型化与证据理论相结合的视角

秦  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论批评法官的尺度——兼论法官容忍义务的构建

邱清龙

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从“备而不用”到“适度活跃”的宪法审查机制——以国家文化义务履行的合宪性控制为例

任喜荣

吉林大学法学院

“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地方实践、政策动因及法律回应

荣振华

大连医科大学

地下空间开发的特点与我国地下空间开发法制体系的的完善

史浩明

苏州大学法学院

论检察权运行的“反科层”改造——以H省检察机关权力清单设计为研究样本

孙  皓

天津大学法学院

协商民主法治化推进研究

腾延娟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学院

论党内法规的体系化——以国家法律体系化为借鉴

王春业

河海大学法学院

民法典与在工作场所中的基因正义——以我国“基因歧视第一案”之检讨为基础

王  康

上海政法学院

农民集体成员权、农民集体决议与乡村治理的实现

王  雷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不作为环境污染责任的透视与证成——基于“江苏泰州案”等若干典型案件的实证分析

王新龙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毒品犯罪死缓适用的偏差与匡正——基于对100份死缓判决书的分析

魏汉涛

安徽大学法学院

论我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与清偿规则之构建

夏江皓

北京大学法学院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规思想研究论纲

肖金明

山东大学法学院

宪法文本如何影响法律草案起草活动——以法律草案说明书为素材的实证分析

邢斌文

吉林大学法学院

论新时代法治视阈下新型政商关系的建构

熊文钊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初探以亚投行为主体设立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许俊伟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集中审理模式下证据失权制度重构

杨会新

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部

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原件的认定规则

姚丽君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试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尹宝虎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

论环境质量标准的本原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认定——事实和规范的双重考察

尤明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绿色消费促进型立法初探

岳小花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诉前强制调解程序的生成分析及制度构建——基于比较法视角的分析

詹  亮

张庆庆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求研究——以前期政策实施情况为视角

张步洪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发展、城市化与法治:基于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法律权利视角

张  浩

牟春花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资处

微观权力视阈下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进路——以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为研究蓝本

张钰梅

卞文林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模式的理论构建及拓展路径

赵  晶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中国反贫困的法治保障

郑若瀚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的不确定性风险及其防范——美国威斯康星州诉卢米斯一案的启示

朱体正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终评办法

(2018年1月11日讨论通过)

 

第一条【办法宗旨】

为确保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终评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提升奖项的含金量和影响力,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经过形式审查、通讯匿名评审,从1442篇有效征文中确定的259篇论文。

第三条【评审标准】

(1)选题是否具有较大价值;(2)与征文主题是否契合;(3)主要观点是否具有较大的创新性和说服力;(4)论证是否充分和具有较强的逻辑性;(5)对策建议是否可行;(6)研究方法是否妥当;(7)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流畅;(8)从文章内容包括脚注看,是否属于新近成果。

第四条【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优秀奖50篇左右,获奖总数不超过参评稿件(1442篇)的10%。

第五条【评审方式】

采取集中书面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评审专家】

由法学法律界知名专家学者共15人组成,其中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评审分组】

分为5组,每组3位专家,现场抽签确定分组。每组论文随机产生。

第八条【评审承诺】

评审专家签署评审承诺书,保证公平地对待每一篇参评论文。

第九条【评审程序】

1.各组专家认真审阅、充分讨论。

2.每组推荐一等奖论文2篇、候选一等奖论文1篇,二等奖论文5篇、候选二等奖论文1篇,三等奖论文9篇,候选三等奖论文1篇,优秀奖论文7篇,候选优秀奖论文3篇。

3.汇总各组推荐的获奖论文,集体审议。一、二等奖论文如出现评审专家对论文内容及观点有较大分歧等情形,可以从候选一、二等奖论文中择优替补。

4.全体专家在最终拟获奖名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诚信检测】

组委会办公室对拟获奖论文逐一进行针对学术不端的检测。凡重复率超过25%、经人工复查不能排除严重抄袭嫌疑的论文,予以剔除,所缺名额不予增补。

第十一条【解释单位】

本办法由论坛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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