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刘颖:参与国际经济法律新规则制定的暨南学人
【作者】刘颖(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暨南大学新闻网、北大法律信息网
2017年11月17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我校法学院刘颖教授作为首席专家申报的《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赫然在列。这既是刘颖教授自1994年起20多年来长期深耕电子商务法领域、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新秩序构建的最新使命,也是他所带领的暨南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团队成功获批的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之一,再次显示了这一团队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参与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制定 代表中国发声
2016年至今,刘颖三次受邀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工作组会议,代表中国推动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2016年5月、2016年10月、2017年4月,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邀请和中国政府的指派,刘颖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先后三次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联合国维也纳国际中心举行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工作组会议(第53、54、5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参与了身份管理与信任服务相关议题的讨论,介绍了中国的电子商务实践,并就纸质单证与电子单证的关系、电子单证在何种条件下与纸质单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等发表意见。
2016年3月,刘颖还参加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新加坡总检察署与新加坡银行公会在新加坡联合举办的国际贸易中单证和票据电子化论坛,就中国电子商业汇票的法律和实践发表主题演讲……这一连串行动,正是以刘颖为代表的暨南学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在全球性议题上发出中国声音的积极尝试。
2014年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我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善于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参与国际经济体系变革和规则制定,在全球性议题上,主动提出新主张、新倡议和新行动方案,增强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作为长期研究者和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刘颖对此有深切的感受:“现存的国际经济法律秩序主要由西方主导,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法律秩序一直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不懈追求。中国作为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的一支负责任的重要力量,正在逐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在国际层面积极参与法律规则的制订、由国际规则的遵守者变成国际规则制定者、参与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对在经济全球化中抢占先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刘颖很欣慰自己较早地进入了电子商务法的研究领域,并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能够代表国家参与到此类国际规则的研讨和制定中。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刘颖攻读博士学位与法学结缘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方向锁定在新兴的网络法与电子商务法领域,其博士论文《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研究》是我国第一篇以电子商务法为题的博士论文,迄今仍是该领域的权威之作。
近20多年来,刘颖持续围绕中国电子商务立法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如电子货币对现存法律制度的影响、电子资金类诈骗罪、电子资金划拨中的反垄断问题、电子银行法律法规、大额电子资金划拨法,以及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加拿大电子证据法、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并先后申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电子化中的法律问题》《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研究》《国际贸易中的数字知识产权执法研究》;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网络银行监管法律问题研究》、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律问题研究》《〈反假冒贸易协定〉中数字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各类研究任务,发表了系列有影响力的成果,为参与《中国民法典(合同法编)》编纂、参与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等国际规则的制定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中国现在毫无疑问是电子商务大国,电子商务实践产生的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让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显得越来越迫切”,刘颖认为,“同时这些实践也为中国以及国际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提供了经验。互联网、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能够引领世界的领域,中国应该以此为契机,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法律新秩序做出中国贡献。”
非“科班”出身的交叉学历背景为超前研究奠定基础
很少有人知道,以电子商务法研究著称的刘颖教授本科专业是无线电,硕士则是哲学,直到博士阶段才进入现在的法学领域。谈起这一“迂回”,刘颖教授坦言,正是这一“偶然性”选择,让自己打下了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与深厚宽广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为后期的法学研究开拓了超前的视野和能力。
“我读高中的1980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让国人的思想开始解放。受此影响,起初我本来想学习医学,但是受上世纪50年代全国院系调整影响,综合性大学只有文理两科,医学专业设有专门的医学院,而我的父母希望我读综合性大学。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学生一样,我接受了父母与老师的建议,填报并顺利来到了武汉大学无线电信息工程系,开始了自己的大学生活。”刘颖笑着说。
在大学期间,刘颖仍然保持对医学的兴趣。80年代武汉大学自由、活跃的学术氛围,不仅使刘颖了解生命科学是医学的基础、是21世纪的带头学科,更是全方位开阔了他的视野。他开始阅读自然科学史方面的书籍,了解20世纪自然科学飞速发展对人类进步带来的巨大影响,开始学会用科学来审视社会和人生。分子生物学、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等新兴交叉学科极大拓展了刘颖的视野,也使刘颖更深刻地理解了这个科学和文明迅速更新的时代。
武汉大学浓厚的人文学术氛围让刘颖获益良多:“在活跃的人文社会思潮的感染下,我认识到哲学是所有学科的基础,认识解到伟大的科学家都有自己的哲学思想,例如爱因斯坦就持与牛顿完全不同的时空观。于是我开始了解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西方哲学史,加深了对来源于德国古典哲学而又具有普遍真理光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马克思说:‘思想的闪电一旦真正射入这块没有触动过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照亮我们民族前进的思想闪电,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精神和我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结合,以及由此开始的创新。这就是我当时的认识。”
在对经典著作学习过程中,刘颖渐渐萌生了攻读哲学硕士的想法。1991年,刘颖从武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毕业,获哲学硕士学位。“这个专业原来的名称叫‘自然辩证法’,来源于恩格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主要研究自然科学的哲学、历史和社会学问题。自然辩证法能够与我的自然科学基础很好契合起来。”刘颖介绍说。
1994年,刘颖开始攻读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谈到这一转变,刘颖说:“诸多的因素促成了我开始学习法学,但马克思的一句话无疑起了重要作用,这就是‘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法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法学作为实践理性,与‘改变世界’有更密切的联系。”
进入暨南大学后,刘颖又在暨南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了博士后研究。回顾一路走来的研究历程,他坦言,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与深厚宽广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让自己在法学研究中具有较为超前的视野和能力,也让自己的研究处于领先地位。
深耕电子商务法前沿并带出团队 成该领域全国研究重镇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具有程序性和可诉性”,刘颖说。当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正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社会,成为人类的新工具时,无疑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化。有鉴于此,刘颖在与法结缘后,就把自己的研究方向锁定在网络法与电子商务法领域,确定博士论文题目为《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研究》。
回顾这一前瞻性的选择,刘颖说,“这得感谢我的博士生导师刘丰名教授。在我的博士论文选题时,刘丰名先生已过65岁,但仍关注国际金融法的前沿问题,结合我的学科背景来为博士论文选题。刘丰名教授是我法学研究之路的引路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在评阅《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研究》时指出:“本文有填补空白和开拓法学研究新领域的意义,是我国法学的最新成果,其学术意义显而易见。”《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研究》出版后,于2010年获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电子商务法领域及前沿的深耕,让刘颖的研究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也由此带动了暨南大学整个电子商务法的研究。他本人先后主持成功申报了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他所带领的暨南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团队共申报成功了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目前在研的有4项。“暨南大学的电子商务法研究是法学院的特色之一,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刘颖说。法学院吕国民副教授和郭鹏教授都在电子商务法领域颇有建树,吕国民的博士论文《国际贸易中EDI法律问题研究》和郭鹏的博士论文《国家利益冲突与国际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也成为该领域有重要影响的专著。
2015年10月,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专业委员会在暨南大学成立,刘颖当选为该委员会主任。2017年10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工作项目组正式向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报送了由刘颖执笔的《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电商条文)建议稿》。该建议稿就数据电文合同形式、数据电文到达时间、数据电文到达地点、网上身份认证的标准、自动交易系统、网络平台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等信息时代的新合同问题提出了重要的立法建议。
2017年12月13日,广东省法学会批复成立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将秘书处设于暨南大学,标志着暨南大学网络与电子商务法优势地位的进一步确立。
科研应以求真为目的
刘颖为我校本科生开设了《国际经济法》课程,为硕士生开设《国际法》、《电子商务法》课程,为博士生开设《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课程,并曾长期担任《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在刘颖看来,科学研究应该以求真为目的,现在过于注重刊物的级别,是以形式代替了实质。
在刘颖担任《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期间,《暨南学报》由双月刊改为月刊,在2000多种全国高校综合性学报中排名33位,办刊质量和办刊层次得到了明显提高。对此刘颖介绍说:“关键是要形成栏目特色。综合性学报是中国高校的历史产物,如果不在学科、栏目上形成优势,是很难有所作为的。在形成了优势栏目后,才能有以求真为目的的作者来投稿。”
刘颖认为,真正的大师都具有理论思维,而培养理论思维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进行哲学思维的训练。“应该给学生们更多的机会接受哲学思维训练,在哲学思维的训练中培养‘学以致知’的理想追求,这样才能为科学研究打下思维基础。”他希望学校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应尽快补上哲学学科这个短板。
附:人物简介
刘颖,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6月毕业于在武汉大学无线电信息工程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1年4月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1月在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1998年11月进入我校工作,曾任《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现为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
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代表性著作:(1)《电子资金划拨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2)《电子银行风险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代表性论文:(1)《支付命令与安全程序——美国<统一商法典>第4A编的核心概念及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启示》(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1期),(2)《互联网环境下的国际民事管辖权》(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1期),(3)《论计算机信息及计算机信息交易——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与美国<统一商法典>相关概念和规则的比较》》(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