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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人选的公告

2018-02-09 学术之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经研究,接收以下10名同志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


1.研修课题:陪审案件事实审和法律审有关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刘方勇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研修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研究

研修学者:许尚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3.研修课题: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理论和实务研究

研修学者:刘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4.研修课题: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有关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孙邦清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5.研修课题:跨境破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张玲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

 6.研修课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研究

研修学者:刘长兴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7.研修课题: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韩红兴  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教授

8.研修课题: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类案指导问题研究

研修学者:罗昆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9.研修课题: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办案工作内涵及考评机制研究

研修学者:涂永前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

10.研修课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研修学者:顾大松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感谢全国各高等法律院校、科研机构的组织推荐!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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