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会发表一篇论文,请君商榷!
有一种学术友谊叫做商榷
我们随机从期刊中找到如下商榷文章
[1]张明楷.也谈客观归责理论 兼与周光权、刘艳红教授商榷[J].中外法学,2013,(02):300-324.
[2]张明楷.危险驾驶罪的基本问题——与冯军教授商榷[J].政法论坛,2012,(06):130-141.
[3]周光权.客观归责理论的方法论意义兼与刘艳红教授商榷[J].中外法学,2012,(02):225-249.
[4]张明楷.结果无价值论的法益观 与周光权教授商榷[J].中外法学,2012,(01):24-43.
[5]冯军.刑法中的责任原则 兼与张明楷教授商榷[J].中外法学,2012,(01):44-66.
[6]王志祥,袁宏山.论虚拟财产刑事保护的正当性——与侯国云教授商榷[J].北方法学,2010,(04):147-156.
[7]周光权.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兼与张明楷教授商榷[J].中国法学,2010,(03):158-171.
[8]张明楷.行为无价值论的疑问——兼与周光权教授商榷[J].中国社会科学,2009,(01):99-115+206.
[9]张明楷.也论用拾得的信用卡在ATM机上取款的行为性质——与刘明祥教授商榷[J].清华法学,2008,(01):91-108.
[10]倪乐雄.从陆权到海权的历史必然——兼与叶自成教授商榷[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11):22-32+3-4.
[11]冯晓青,胡梦云.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研究——兼与无过错责任论者商榷[J].河北法学,2006,(11):54-64.
[12]刘东亮.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兼与朱新力教授商榷[J].行政法学研究,2006,(02):78-84.
[13]苏彩霞,刘志伟.混合的犯罪概念之提倡——兼与陈兴良教授商榷[J].法学,2006,(03):81-91.
[14]李扬.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及其适用——兼与梁慧星、易继明教授商榷[J].法学研究,2006,(02):3-16.
[15]张平华.权利冲突是伪命题吗?——与郝铁川教授商榷[J].法学论坛,2006,(01):11-18.
[16]何家弘.司法证明标准与乌托邦——答刘金友兼与张卫平、王敏远商榷[J].法学研究,2004,(06):94-105.
[17]李扬.再评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兼与易继明博士商榷[J].现代法学,2004,(01):171-177.
[18]李昌麒,单飞跃,甘强.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考辨——兼与董保华先生商榷[J].现代法学,2003,(05):3-11.
[19]胡宇鹏.伤害胎儿是侵犯生育权的行为——兼与张明楷先生商榷[J].法学,2002,(03):26-28+34.
[20]李立众.再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之定性——兼与周振晓先生商榷[J].政法论坛,2002,(01):108-115.
[21]余延满,吴德桥.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若干问题——与刘保玉、秦伟同志商榷[J].法学研究,2001,(06):100-115.
[22]钱玉林.商法的价值、功能及其定位──兼与史际春、陈岳琴商榷[J].中国法学,2001,(05):31-41.
[23]刘旺洪.权利本位的理论逻辑——与童之伟教授商榷[J].中国法学,2001,(02):21-30.
[24]翟中东.刑罚个别化的蕴涵:从发展角度所作的考察——兼与邱兴隆教授商榷[J].中国法学,2001,(02):42-53.
[25]陈光中,陈海光,魏晓娜.刑事证据制度与认识论——兼与误区论、法律真实论、相对真实论商榷[J].中国法学,2001,(01):38-53.
[26]李居全.也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与储槐植教授和汪永乐博士商榷[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01):91-101.
[27]王立峰.关于惩罚性赔偿的一些思考——兼与《民法同质补偿原则新思考》一文作者商榷[J].法学,2000,(06):27-28+26.
[28]孟庆华.关于绑架罪的几个问题——兼与肖中华同志商榷[J].法学论坛,2000,(01):70-74.
[29]陈东.英国公司法上的董事“受信义务”——兼与王保树、孔祥俊、梅慎实等诸位先生商榷[J].比较法研究,1998,(02):87-92.
[30]肖永平.也谈我国法院对仲裁的监督范围——与陈安先生商榷[J].法学评论,1998,(01):42-49.
[31]贺卫方.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与龙宗智先生商榷[J].法学,1997,(05):59-61.
可以说这些文章大部分成为经典文章
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学术研究动态与水平
也许这也是拓宽写作思路的一个良方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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