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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8-02-28 学术之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8年度人才引进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科研岗和编辑岗)


部门专业方向
商法研究室民商法学
经济法研究室经济法基础理论优先
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筹)网络刑法
宪法行政法研究室宪法学、行政法学


二、招聘类型及数量

出站博士后、京内在职、留学人员共4名。

三、招聘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志专职从事法学学术研究或编辑工作;

2、取得一流院校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具有较强科研工作能力和学术素养;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5、出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京内在职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中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

应聘者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应聘人员申请表”;

2、初选合格者参加我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的集体面试;

3、所党委研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4、推荐人选参加院级专家评审会的现场答辩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办理报到手续。

五、联系方式

1.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件可同时发送至:sunxsh@cass.org.cn; luzhongyu@cass.org.cn。

2. 法学所人事处联系人:孙秀升、逯仲禹 电话:64054222

附件:应聘人员申请表(点击查看原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上半年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党中央直接领导、国务院直属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院属各单位管理岗位承担着行政、科研、人事、外事、财务、党务等综合协调与管理职责。

为满足院属各单位管理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院人事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上半年统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原则上按照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掌握。

(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五)一般应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优异者优先;

(七)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八)具备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上半年招聘管理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如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院级评审、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3月5日前,下载并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抄送邮箱:zhaopin@cass.org.cn。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报名:所在单位(学校)+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每人仅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管理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笔试人选名单的,不再通知。

应聘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认证书(仅需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也可附上获得的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提交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3:1、不高于7: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对于达到面试基本分数线人数较少、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将适当调剂面试人选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察。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

(七)院级评审。院对招聘单位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院级专家评审和心理测评。

(八)公示。拟聘人选通过院级评审,报院务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院手续。

四、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

1.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上半年招聘管理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2. 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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