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预通知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将于2018年9月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年会的组织
本届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昌大学承办。
二、年会召开时间
2018年9月22-23日上午,会期一天半。2018年9月21日全天报到,9月23日中午结束。
三、参会人员与要求
1.本届年会的参会人员包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的理事;提交年会论文的学会会员和会议代表;有关方面的代表和嘉宾。
2.理事,应全程参加年会的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或提前离会。
四、年会的学术议题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新时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理念与路径:商事主体法律制度发展与完善”。会议将集中围绕该主题进行深入研讨,着重探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商事法治命题,具体又集中在五个分论题:
1.公司法修订的制度面向
2.非公司制企业法的法治发展与完善
3.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等商个人的法治发展与完善
4.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保护中的法治问题
5.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五、年会论文
参加会议者须提交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会议议题要求,篇幅尽量控制在15,000字之内。如果所准备论文超过15,000字篇幅的,建议将其中的核心内容择出成文,不要全部提交给年会;否则,承办方自主决定放入论文集与否。
2.参会者须于2018年9月10日(教师节)24:00之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至年会指定邮箱。会议承办方也不再为逾期提交论文者承担印刷义务,而由逾期提交论文者自带论文200份,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3.为便利年会论文的汇集成册,论文格式请统一为《中国法学》的论文格式。
六、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45 周岁以下(1973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3.提交参评的论文应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须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参加评奖。
4.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并获得相应奖金。
5.参评优秀论文的提交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之前,不受理逾期参评的申请。
七、年会报名与其他事项
会议的会务费等其他事项,在会议正式参会通知上将发布。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2018年3月1日